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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真是如梦如幻,回首来路怪事不断。我结婚十多年、有了两个孩子后,又结了一次婚。
80年代中后期,随着一步步改革开放,社会风气、道德观念也改变了许多。未婚同居、奉子成婚等现象不像以前那样被看成严重的伤风败俗,大逆不道,最多也就是生活不检点。
但我这样的还是不行,生在传统家庭又在政府系统工作,私人行为也绝不可以离经叛道,否者后果不堪设想。
认识我家木子半年,只见过两三次面、通过几封信之后的春节,在双方家长的催促下做了个冒险的决定:就他了!我拿青春赌明天,你用真情换此生,岁月不知人间多少个忧伤。。
第一次结婚也没经验。木子从我省西部以牡丹花闻名的城市,开了单位介绍信赶到我工作的城市会师,准备好所有证件到我单位所在市区办理结婚登记,谁知人家早已关门提前回家过节去了。空荡荡的大街上,我们两个熟悉的陌生人面面相觑风中凌乱。
两边家里都已经做好了准备,通知了客人,推迟婚期是不可能的,没证同居又是非法的。。怎么办?一筹莫展。
天下无难事,只要肯烧脑。做了一辈子政工的我老爸,突然想起他过去的一个下属现在某乡镇任要职,找他试试?临出发时老父叮嘱,见了叫叔叔,礼貌些。。还用说吗?抱着一线希望去找那位“我家的表叔”,事情出乎意料的顺利,“表叔”领着二话没说就给办妥了。手捧着那盖着乡政府大红印章的结婚证,木子一高兴露了点原形:“联络图我为你朝思慕想,今日如愿。。”
结婚两年后有了我的宝贝女儿,过了9年又有了儿子。结婚证压在箱底从来没排上过用场。直到我家木子办理出国签证时,按规定准备文件,其中一项要求证明我们是夫妻关系,结婚证还不行还要经过公证。木子拿了身份证、结婚证到有关部门办理公证时,工作人员看了一眼我们的结婚证,说公章不清楚,证件是无效的!那就等于说我们夫妻心安理得地非法同居十多年还非婚生了儿女,世上还有比这更荒谬的事情吗?
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经过不少周折,人托人打点,总算答应按他们的原则给我们“补办”结婚证,再公证。可是问题又来了,现在全国统一使用的封面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的结婚证,开始用的时间比我们结婚晚三年,如果同意补办,就得把结婚日子推后三年。就是说认真论起来还是非法同居了几年而且非婚生女。如果不答应就不能补办,没有通融的余地。不补办、得不到公证,我家木子就出不来。这真是个两难选择。
再三恳求:能不能找一下你们的老证件,按我们的结婚日期补填一下,办了证?他们说没有,必须用新证,按启用那年的给我们“补证”,这已经是网开一面了!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骨子里非常传统的我们夫妻,居然“非法”同居了10多年,在有了两个孩子后,又被结了一次婚。现在回头看都像笑话,但当时给我们添了多少烦恼和周折啊。其实新老结婚证连同公证后来都没用着。不过我们还是把它们放在一起慎重保存,万一哪天再遇到更奇葩的事情呢?
国内这种事还蛮多的,呵呵!这么大事不认真办,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