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藏獒》这本书读完,我在灯下反复摸挲着书的封面,感受书本在手中的质量,心想就是它,刻录着两代獒王的历史,它们率领众多英勇的领地狗浴血保护的那片草原的历史,伟岸精神之兴衰的历史。简直难以想象。
一本书,当你读完,将它托在手上,为自己的一只手还有一本书而感觉到不胜负荷,它便是理所当然的好书了。
去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了不少名家大作,包括铁凝的《笨花》,史铁生的《我的丁一之旅》,麦家的《暗算》,范稳的《悲悯大地》,王树增的《长征》,但是不论是哪一本,就受欢迎程度而言,都很难与《藏獒》一书争锋。
《藏獒》的编者显然也如此认为,所以在付印之前就有了这段手记:
“2005是长篇大年,平凹的《秦腔》、阿来的《空山》和余华的《兄弟》,都在翘首期盼中,鱼贯而出,都是大家,自有大家风范,必然自信沉着和从容,阅读起来,相对沉郁也在情理之中。大半年沉郁的阅读之后,突然遭遇《藏獒》真有石破天惊的感觉。如此酣畅痛快的阅读,不仅今年,多年以来,都久违了。”
《藏獒》是在2005年9月推出的,出版之后一个月当中,就卖出十万余册。在接下来的2006年,它的销售量更加可观,因此有了一种说法,就是2006年这个狗年,其实更是藏獒年。
对于这部众口齐颂的作品,我觉得它的被喜爱很有道理。故事精彩可读性强的小说,被追爱当然应该。只不过除了它的出色,它也有一些不如人意之处。由于赞扬已经到处都是了,我就不花太多笔墨重复。我这篇笔记,会讲两处我觉得读来不最妥当的地方。
文字:
首先,作为文学作品,《藏熬》的题材、风格、内容等组合无疑都是优秀的,尽管写作的技巧算不得完美。
从语言来讲,亮点很多。我个人最喜欢的,很有可能也是多数读者喜欢的,是其根据不同需要而采用的不同语言风格。
将藏獒的悲喜荣辱用近乎拟人的方法讲述,使全文充满了理想主义和英雄主义的色彩,绘成一部豪气冲天的画面;对于主次人物的刻画,其中最明显的当然就是父亲、送鬼人达赤,还有光脊梁的孩子、白主任,等等,都非常到位;而在藏人群中,通过活佛、藏扎西还有头人等众多的人物,似有似无带着藏传佛教的神秘,很难令人不被之牵动。
上面所说的三类描述,我来试举几个例子。
獒王虎头雪獒之死:
獒王虎头雪獒大吼一声,轰轰隆隆地奔跑着,以它固有的堂皇正大的姿态扑了过去。它没有咬住冈日森格,反而被冈日森格咬住了。冈日森格迎扑而上,就在空中,一口咬住了獒王的喉咙。獒王大山一样仆倒在地,胡乱挣扎着,用激烈的反抗挑逗着对方狂野的杀心。冈日森格心说我知道你的扑咬就是自杀,你不想活了。我成全你,我用最快的撕咬让你最快地离开耻辱和痛苦。它使劲压着獒王,砉然一声撕开了獒王的喉咙,温暖的血和万丈浩气飞进而出,雄伟的生命和一世骄傲飞进而出,飞到天上就什么也不是了。
太阳落山了。本来它是早就应该落山的,但獒王虎头雪獒和雪山狮子冈日森格的战斗没有结束,它只好现在才落山。它一落山,天就黑了。本来它是早就应该黑的,但是它现在才黑。天用霞色烂漫的光明,照耀了西结古草原上一只不朽的藏獒一个伟大的生命走向死亡的悲烈一幕。幕前幕后的所有,天的眼睛都看到了,连藏獒的心和人的心也都看到了,然后就黑了。
灰色老公獒之死:
灰色老公獒呼噜噜地闷叫著,用眼睛里阴毒的仇恨之光告诉对方:正因为我认识你,我才不能放过你,我必须咬死你。这里荒无人烟,除了你,没有人知道是我咬死了你。灰色老公獒是吊唁了獒王后返回西结古的路上碰到藏马熊也碰到白主任的。它知道豺狼成性的冈日森格是外来人带到西结古草原的,獒王之死的血债不仅要记在冈日森格头上,也要记在这些外来人头上。冈日森格是来自上阿妈草原的仇家,袒护和帮助上阿妈仇家的人自然也是仇家,不咬死仇家咬死谁啊?但是且慢,前面还有一头藏马熊,藏马熊要干什么?难道它也要吃掉这个人?是啊,它肯定要吃掉这个人,它已经走过来了,离人已经很近很近了,站起来一扇就能扇他个稀巴烂了。那么我呢?我就不要撕咬了吧,把这顿美餐让给藏马熊吧,反正我又不吃人,我就是为了报仇,借刀杀人不是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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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主任白玛乌金跳了过去,蹲在了灰色老公獒的身边。灰色老公獒望着他,浑浊的眼睛里所有的仇恨似乎都已经散尽了。白主任跪了下来,咿咿唔唔地说:“你不能死啊,你救了我的命,你千万不能死啊。”灰色老公獒不听他的话,过了一会儿就闭上了眼睛,就死了。死前它说:獒王啊,原谅我不能为你报仇,原谅我不能帮助野兽只能帮助人,因为我是狗。
对送鬼人达赤的描写:
藏医尕宇陀没走多远,就被一个人拦住了。那人头上盘绕著一根粗大的辫子,辫子上缀著红色的毒丝带和一颗巨大的琥珀球,琥珀球上雕刻著罗刹女神蛙头血眼的半身像,身穿一件艳红的氆氇袍,腰里扎著熊皮阎罗带,阎罗带上系著一串儿约有一百个被烟熏黑的牛骨鬼卒骷髅头,更耀眼的是他的前胸,前胸上挂著一个银制的“映现三世所有事件镜”,镜面上凹凸著墓葬主手捧饮血头盖骨碗的全身像。藏医尕宇陀赶紧下马,半是惊惧半是恭敬地问候了一句,牵著马转身就走。跟在尕宇陀后面的索朗旺堆头人和齐美管家以及几个骑手,也都是一副惊恐疑惧的样子,纷纷下马,在索朗旺堆头人的带领下回避瘟神似的绕道而去。
丹增活佛佛性与人性共生之一幕:
牛粪碉房里,白主任白玛乌金给丹增活佛说起了发生在牧马鹤部落的一切,请求他立马跟他走一趟,去挽救藏扎西的双手。丹增活佛摇了摇头说:“藏扎西是断魔护法的转世,我去了又能怎么样呢?当赞鬼、敌鬼、誓鬼、刀鬼、损耗鬼、愤怒鬼和玛姆女魔统统都来纠缠一个人的时候,我只有倾心向佛,在吉祥天母的法意中热融那些冰凉的灵魂了。静候变化吧白主任,我现在要做的就是焚香独坐,用无敌密法潜行天下的秘密力量,慢慢消除西结古草原上狼毒(一种能毒死牲畜的草)一样狂生狂长的仇恨。”李尼玛勉强翻译著。白主任着急地说:“他可是你的弟子啊,他是为了草原团结才落到这一步的,你怎么一点都不同情他?”丹增活佛说:“水的清澈就是河的清澈,山的圣洁就是石头的圣洁,佛的行善就是僧的行善,你的同情也是我的同情。我要走了,神灯的光亮正在招引著我,佛坛前的清净无垢才是我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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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增活佛念诵著《三昧邪咒经》走在碉房山的小路上,突然问道:“药王喇嘛你在想什么?你为什么不跟我一起念经?”藏医尕宇陀说:“我在想冈日森格呢,不知道它到底怎么样了。”丹增活佛说:“你在为冈日森格担忧吗?那你为什么不亲自去看看呢?它现在最需要的恐怕就是你了。”藏医尕宇陀说:“先见之明是佛爷的修持,我这就去了。”说着停了下来。一个铁棒喇嘛飞快地跑向寺院旁边的马厩,给他牵来了马。
结尾,关于藏獒和父亲:
它们果然来了,在父亲的梦境里,它们裹挟一路风尘,以无比轻灵的生命姿态,带来了草原和雪山的气息。那种高贵典雅、沉稳威严的藏獒仪表,那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藏獒风格,那种大义凛然、勇敢忠诚的藏獒精神,在那片你只要望一眼就会终身魂牵梦萦的有血有肉的草原上,变成了激荡的风、伤逝的水,远远地去了,又隐隐地来了。永远都是这样,生活,当你经历著的时候,它就已经不属于你了。父亲的藏獒,就这样,成了我们永恒的梦念。
不过即便有这些亮点,通篇的文字还是显得过于单调,尤其是在对打斗的描述方面,由于全书嘶咬场面甚多,读到后来的感觉就是,作者的打斗词汇已经快要被用光了!好在招数没有穷尽,所以倒也没有影响场面的精彩。只是隐隐约约的感觉罢了:这个故事,这个篇幅,差不多就够了。
题材:
藏獒是产于青藏高原的大型犬种,由一千多万年前的喜马拉雅巨型古鬣犬演变而来,是犬类世界唯一没有被时间和环境所改变的古老的活化石。它曾是青藏高原横行四方的野兽,直到六千多年前,才被驯化,开始了和人类相依为命的生活。
作为人类的朋友,藏獒得到了许多当之无愧的称号,古人说它是“龙狗”,干隆皇帝说它是“狗状元”,藏民说它是“森格”(狮子),藏獒研究者们说它是“国宝”,是“东方神犬”,是“世界罕见的猛犬”,是“举世公认的最古老、最稀有、最凶猛的大型犬种”,是“世界猛犬的祖先”。
1275年,马可波罗曾如此描写过藏獒:“在西藏发现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怪犬,它体形巨大,如同驴子,凶猛声壮,如同狮子。”
1240年,成吉思汗横扫欧洲,把跟着他南征北战的猛犬军团的一部分三万多只藏獒留在了欧洲,这些纯种的喜马拉雅藏獒在更加广阔的地域杂交繁育出了世界著名的大型工作犬马士提夫犬、罗特威尔犬、德国大丹犬、法国圣伯纳犬、加拿大纽芬兰犬、英国獒犬等等。这就是说,现存于欧亚两陆的几乎所有大型凶猛犬种的祖先都是藏獒。
“在父亲的心中,藏獒已经不仅是家兽,不仅是动物,而是一种高素质的存在,是游牧民族借以张扬游牧精神的一种形式,藏獒不仅集中了草原的野兽和家兽应该具备的最好品质,而且集中了草原牧民应该具备的优秀品质。藏獒的风骨,不可能在人们无微不至的关怀中延续,只能在青藏高原的凌厉风土中磨砺。如果不能让它们奔驰在缺氧至少百分之五十的高海拔原野,不能让它们啸鸣于零下四十度的冰天雪地,不能让它们时刻警惕十里二十里之外的狼情和豹情,不能让它们把牧家的全部生活担子扛压在自己的肩膀上,它们的敏捷、速度、力量和品行的退化,都将不可避免。所以,当城市中先富裕且闲暇起来的人们对藏獒的热情日渐高涨之时,当藏獒的身价日渐昂贵之时,父亲的孤独也在日渐加深。”
马俊仁所养的名獒“特号”
《藏獒》选择讲这个故事,一来是作者家庭对藏獒和藏族文化的感情,二来也是作者本人对和平、忠义、英勇等品性的珍视。所以不论是讲人还是讲狗,作者无时不在强调的概念就是:“当人们总想把自己变成狼时,人性莫非只好让狗替我们珍惜?”这不是我总结的,是编辑手记中记录。
正是由于这个很明确的目的,这部小说的文学化处理,显得太过于个人,主观的色彩非常浓烈。所以包括藏獒对两个部落之间恩仇的作用,甚至对人性向善的作用,都令我在阅读的同时不断地存着一个疑问:《藏獒》之中的文学夸张成分,究竟占了几成?
同时,显然,不论是作者还是编者,都忍不住要让《藏獒》同《狼图腾》较量一番。作者在序言中写道:
是的,狼已经少了,虎豹熊罴也都少了,少了敌人的藏獒和藏獒的天性又岂能不少?父亲已经料到,他心中的藏獒,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幸好父亲没有料到,狼少了,狼性和狼的文化、狼的崇拜却横行起来。
其实《狼图腾》与《藏獒》,双方只是与其它同期作品相比具备更多的共同之处而已。加上藏獒与狼天性的对抗,所以才会有这么一层比较。而从写作意图本身而言,并无所谓优劣或者高低,两者本来就各自独立,拿到一起去品评实则没有太大必要。
杨志军本人曾经在新浪访谈中更具体地谈到过他对这两部作品的评价,基本还算客观吧,不过在我一个普通读者看来,两者都是好作品,他说得不很有道理。
这个是倡导的精神不一样,《狼图腾》倡导是一种征服,一种满足欲望,满足私欲这种状态。藏獒它倡导的是一种舍己为人这种大公无私的东西。我刚才也讲了一个,比如藏獒有一个特点,它从来不吃掉它看护的羊群和牛群,就是在大雪灾中,所有的牛群和羊群冻死了,但是它也快死了,它也不吃一口,什么叫忠于职守,这就是忠于职守。这就是狼和藏獒的区别。
再一个我觉得《狼图腾》的写作比较理性,它是比较从历史的角度去关注这个问题。而我恰恰相反,喜欢从现实的角度去出发,思考问题,这恐怕是不同的。
还有一个不同,在形象上,《狼图腾》的狼最终之所以能演变成狼文化,也就是他写的对狼的概念有一种比较确切的,比较深刻的这种分析。但是我的《藏獒》完全是个性化的,艺术化的形象,一个和一个不一样,所以这种东西在文学上,我觉得文学的形象和文学的可读性上好一些。
《藏獒》作者杨志军
阿小名,我看出来了,你不虔诚!两个并列句,前后推倒,三段式论述的第三段就推出来了!!!要信就认真点儿!
不论怎么说,得病要看病的!就是么,吃药就对啦!
明亮,认字儿的事,去找孤草吧。
明亮,认门儿的事,去找丰子吧。
我看过《丁一之旅》(这么说是为了让孤草同学继续认我为慢班班长。虽然你们都看过我连名字都不确认的书)。
还有,丰子的门怎么我找不到呢?我也想去递小纸条,欢迎她回来,尽管我都不知道她走了。
阿小J是太懂事了,才生病的?让她多和不懂事的同学看齐,不想事情就不生病了。阿小名你给传达一下吧,顺便在告诉大侠的老板,不要老派大侠出差。这个要是阿小名不好传达,就让孤草祈祷吧。
一日,古龙在茶楼喝茶(没找到酒和女人),随手拿起茶桌上关于狗的一本书来看。
街道两旁都是摆摊的,人们大多在闲逛,忽然,茶楼内传来凄厉的一声惨叫。
古龙疯了,冲出了茶楼在大街上狂奔,喊着:“疯了,疯了,连傻子都疯了!”
金庸闲来无事,正在逛街,却看见古龙疯了,金庸冲着背影叫到:“龙兄,你怎么比我先疯了!!!”
古龙泪流满面地回头哭诉道:“那狗竟、竟、竟然学我!而且还不断行!5555~~~~~”扭头继续狂奔了下去。
远处高墙之上,一人白衣如雪(西门吹雪),默然长叹一声跳下墙来。
白衣人走向一个小摊,说道:“无名大娘,还是给我拿两个包子吧!”
一日,古龙在茶楼喝茶(没找到酒和女人),随手拿起茶桌上关于狗的一本书来看。
街道两旁都是摆摊的,人们大多在闲逛,忽然,茶楼内传来凄厉的一声惨叫。
古龙疯了,冲出了茶楼在大街上狂奔,喊着:?#30127;了,疯了,连傻子都疯了!?#12290;
金庸闲来无事,正在逛街,却看见古龙疯了,金庸冲着背影叫到:?#40857;兄,你怎么比我先疯了!!!?
古龙泪流满面地回头哭诉道:?#37027;狗竟、竟、竟然学我!而且还不断行!5555~~~~~?#65292;扭头继续狂奔了下去。
远处高墙之上,一人白衣如雪(西门吹雪),默然长叹一声跳下墙来。
白衣人走向一个小摊,说道:?#26080;名大娘,还是给我拿两个包子吧!?
无名我祷告的时候说无名的阿小J上帝会知道是谁吧?我想一定会的。 :)
希望小J早点好起来,大侠早点回家,无名别累病了。
我养狗,我也怕最终失去她的那天, 不过我总安慰自己说,如果这条狗来到这个世界上,跟我一起度过了她的一生, 而我能够保证她的温饱并且给她无限温情,那么对她来说应该是幸运的,总比落到别人家里受到虐待和忽视要好。这么想,在她离开我的时候应该会好一点吧?
我还没看过这本《藏獒》.读了你的介绍,一定要找来看看.
祝愿阿小J GET WELL SOON!
哦对了,你不在期间,我没有酒后驾驶,也没有超速,甚至连红灯都没闯过!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奖励哈。
这本书也是我家里有了好一段时间的,根本没想过要看它。要不是大侠一个劲推荐,我就错过了。:)
草,阿小J又病了,大侠出差。睡觉前记得帮我祷告啊。。。
山月朋友欢迎你,一篇潦草的笔记而已,见笑了。:)
我这就去陪J,晚安晚安。
儿子象棋有了长足的进步,他的仕竟然跳过河, 把我的仕给吃了。
俺也去找本书读读。
一定找它来读读了
喂,孤草,可否借我一看呀?
我一向都极爱狗, 读了这本书后,对藏獒就除了喜爱,更多了崇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