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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杀了福尔摩斯” - 闲聊柯南道尔

(2020-07-24 08:25:54) 下一个
 

 

记得在一个英文读者交流网站上某人说过,”绝大多数的长篇文字作品都应该缩短成文章,绝大多数的文章都应该缩短成句子“。我深以为然。重读福尔摩斯系列,非常欣赏喜欢柯南道尔流畅而简练的文风,觉得他不愧是简洁风格的典范 - 能写成短篇的绝不为稿费而无休止地啰嗦成长篇。

福尔摩斯系列开始的两个案子 - 《血字研究》和《四签名》 - 是长篇,或者说中长篇。这两部小说出版后都基本无人问津。道尔接着写了短篇《波西米亚丑闻》,刊登在一家杂志上,竟然一时大获成功。兴许是因为道尔的侦探推理灵感一发不可收拾,之后他又写了多个福尔摩斯的短篇案子,最后汇集成书,以《福尔摩斯冒险记》的题目出版,致使道尔名利双收。

虽然读者对福尔摩斯是深爱不已,道尔自己对福尔摩斯则是爱恨交加,到了后来是恨多于爱。据介绍在被王室授予骑士勋章时道尔追问自己获得此荣誉的原因,确认了是因为自己的另一个比福尔摩斯“更重要”的作品之后,才接受了这一殊荣。

在《福尔摩斯冒险记》之后,道尔继续写福尔摩斯,均为短篇,也是先在杂志上出版,然后汇集成书,题为《福尔摩斯回忆录》。由于道尔一方面出于经济原因不得不写公众喜爱的福尔摩斯,另一方面这个劳作又使得他没有时间从事自己认为“更重要的”创作,所以到最后他极端厌倦,在《福尔摩斯回忆录》的最后一篇《最后一案》中,道尔让福尔摩斯绝命于阿尔卑斯山崖。当天他的日记中就只有这几个字:“I killed Holmes!" (我杀了福尔摩斯)。

然而这本书出来之后在社会上激起轩然大波。无数读者致信柯南道尔,认为这样的结尾太残酷。据说不但成年女性,甚至大男人都为之悲极而泣,更有无数读者直接去出版社抗议。但柯南道尔铁了心要为自己而活,坚决不再为福尔摩斯”动心“,抛下悲哀的读者们在绝望之中祈祷柯南道尔回心转意,使福尔摩斯终于有一天能奇迹般地复活。

这一等就是8年。道尔不知为何终于想通了,写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但这篇独立的中长篇小说还不是福尔摩斯复活,而是以记忆的形式记录了福尔摩斯”生前“的一个案子。又过了一、二年之后,道尔不知道是因为缺钱还是和福尔摩斯终于重归于好,决定再写一个短篇系列《福尔摩斯归来》。这下出版社忙坏了。先是给作者天价稿费(仅美国方面的出版社就给了道尔6万5千英镑的稿费,相当于今天8百多万英镑),在出版的头天晚上印刷厂还不得不熬通宵,以满足读者之需。

笔者深爱福尔摩斯,因为他严谨的思维能力,还因为他为我独尊的骄傲和尊重事实的客观态度集于一身的性格。这两者看似水火不容,其实是一脉相承:正因为连福尔摩斯自己都知道自己是无人超越的侦探,所以唯我独尊便成了一种尊重事实的客观态度。福尔摩斯系列的精彩还因为华生的存在。华生的个性和福尔摩斯完全相异,作为一个忠心耿耿服务与他人的职业医生,他毫无半点自我为大的意识。他在福尔摩斯面前的谦虚,赢得了心如铁石的福尔摩斯的友情。有人在读完福尔摩斯后更喜欢华生,不是没有道理的。福尔摩斯和华生二人性格上的完美配合,是故事情节的内在韵律,让严肃的破案故事富于人情色彩。

华生之所以能和福尔摩斯相处如此融洽,除了他们的性格相异之外,大概还因为二者都具有一个共性:尊重事实。福尔摩斯的最著名的格言是,“在掌握第一手事实资料之前建立理论是非常危险的。缺乏感知能力的人会用自己的理论去扭曲事实,而真正应该做的,是让理论去符合事实。” (It is a capital mistake to theorize before one has data. Insensibly one begins to twist facts to suit theories, instead of theories to suit facts.” )。华生最初也怀疑过福尔摩斯超人智能,最后在事实面前不得不服后者。所以,华生对福尔摩斯的理解,并非所谓的“谦让”,或委曲求全似的”和为贵“,而是对事实的尊重。福尔摩斯也并不需要谁对他“谦让”,不符合事实的吹捧只能是对他的冒犯。

不幸的是,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都出于对”观念“着迷而忽略事实,轻易地在对事实不完全了解的情况下就得出主观结论,最后还为自己的错误观念而乐此不比的争斗,甚至战争。这个无奈而残酷的事实让福尔摩斯这种尊重事实的人显得格外孤独,也让华生这种“伯乐”极为难得。

以前写梵高时我说过,如果这个世界的人都和梵高一样,将会是一个不同的世界。现在我想说,如果这个世界有一半的人具有福尔摩斯和华生那样的尊重事实的态度,社会将会美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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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云易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水粉画' 的评论 :
感谢你的评论!水粉画画得很精湛!
水粉画 回复 悄悄话 谢谢你的好文章, 我也是福尔摩斯迷, 也是阿加莎迷。 英国和日本在推理小说方面是全世界的翘楚。 谢谢你给我们一些有趣的背景知识。
云易 回复 悄悄话 谢二位评论。
我刚看侦破小说是福尔摩斯,但很快就被克里斯蒂迷住了,之后再不看福尔摩斯,直到最近。其实现在被这个系列所吸引的还不是福尔摩斯如何破案,而是他的性格。
克里斯蒂应该是无人超越的吧
想不开1 回复 悄悄话 Timberwolf 发表评论于 2020-07-24 09:42:31
初看福尔摩斯挺入迷,但大多数福尔摩斯破案的故事其实不那么有意思,因为他总到最后拿出一个关键证据使破案易如反掌。阿加莎的故事有趣得多,她把线索都事先给出伏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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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
Timberwolf 回复 悄悄话 初看福尔摩斯挺入迷,但大多数福尔摩斯破案的故事其实不那么有意思,因为他总到最后拿出一个关键证据使破案易如反掌。阿加莎的故事有趣得多,她把线索都事先给出伏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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