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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奴才的好处及其如何培养奴才等等--从“虎妈”与“狼父”想到的

(2011-01-28 18:13:03) 下一个

做奴才的好处及其如何培养奴才等等

--从“虎妈”与“狼父”想到的

 

一。什么是“奴才” 

我们中国人(注一)对“奴才”总是情有独钟的,不管是自觉地还是不自觉地。鲁迅甚至以“奴隶”二字来概括中国历史:“(中国历史只有两个时代:)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注二)

如果有人对鲁迅的这两句话有异议的话,不妨思考一下“奴才”的定义,再来考察中国人是否符合这个定义。我以前在一篇文章“‘孝’的‘孙子’效应”中,对“奴隶”和“奴才”下了如此定义:

 

奴隶是在奴隶制度中从肉体上和精神上都从属于他人的人,是生活在奴隶社会中社会地位最低等的人。

“奴才”是基本上和“奴隶”同义的,但除了一点,即奴隶是被迫的成为奴隶的,而奴才却可能是自愿的或不自觉地成为奴隶。换句话说,奴才就是那些自愿地为别人出卖自己的灵肉的,或本可以不出卖灵肉却由于不自知而成出卖灵肉状的人。

 

如果我们认可这个定义,那么,在从来没有思考和言论自由的中国社会历史,我们就会(至少)从逻辑上同意鲁迅鲁迅的的这两句话。

鲁迅用这两句话,概括了中国文人惯用的“一治一乱”的重复循环的历史时期,即:“乱世”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而“皇恩浩荡”的盛世,便是“做稳了奴隶的时代”。换句话说,就是中国人在历史的任何时候都没有过,或者不需要精神自由。

鲁迅说这话,是在上个世纪初,至今达半个世纪过去了,但这两句话似乎还是显得那么形象而准确。因为,当代的中国和鲁迅的时代虽然物质“文明”相去甚远,但在精神文明上似乎相差不多,仍然是一个毫无思想自由的国度(百姓中对持不同意见者的被监禁叫好的并非少数)。而现在的中国人生活在“和平盛世”中,对精神上的束缚早已没有丝毫痛感(据说古代女人缠小脚就是这样,到了后来根本不觉得痛)。所以现在的中国,不愧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二.做奴才的好处 

“奴才”这个词听起来虽然不太好听(我们中国人还常常换用“孙子”一词,以示含蓄),其实做起来还是蛮有意思的,尤其是做好了的话,就更有乐趣了(按虎妈的话来说就是“什么事做好了就会有乐趣”)。我个人认为做奴才有两大好处:一,可以休息大脑;二,万事可以不负责任。

先说第一点。我们中国人最恨“动脑筋”,尤其是“搬弄是非”。一旦你要死劲儿地想一个问题,你一定会感觉到你身边的中国人的友好提醒:这世界哪有什么“是非”可言?是的,思考是中国人最不喜爱的事,是中国人觉得最无聊的事(所以中国这个社会几千年出不了思想家),所以剥夺别人思考的权力的这一举动,其实真是最得中国人之人心的。

二,万事可以不负责任。做奴才的最大好处是,不管出了什么事,都有人替自己承担责任:共产党,国民党,毛泽东,孔夫子,等等,而自己,因为是“顺民”,因为是听从别人的意志而为之,则永远都是受害者。

      所以,一可以不动脑筋,放松大脑,二可以不负责任,这样的奴才做起来,实在是轻松愉快的,何乐而不为之?

 三.奴才的培养 

由于上面提到的好处,中国人世世代代就认定了要当奴隶,并且在历史告别了奴隶制度以后,仍然缅怀(孔子最爱的)西周奴隶社会,搞了两千多年的“三纲五常”,在没有了奴隶的名分的社会制度中想尽一切办法实现作奴隶的志向。

由于有了这个志向,于是就要有一套完整的方法。中国人对奴才的培养,注重从小,从家庭做起。其实中国人普遍具备“驯良”的天性(不知道和遗传有关否),真是做“良民”的最好材料,所以一般都不需要花太多心血就能把中国人培养出具备良好奴性的“人”。当然,遇到“良师”- 在培养奴隶上特别用心用力的父母,那就更是锦上添花,为“盛世”造就出无数高质量高水平的奴才。

此话怎讲?父母真的有如此能耐么?是的。因为,对人的“驯服性”的培养是越早越好(当然不光是“驯服性”,任何“性”都是如此) 由于小孩子最脆弱,所以最容易被管教;由于小孩子是一片空白,所以最容易被接受新生事物。而且一个人从一生下来就接受到的东西,几乎一生都很难改变(比如一棵树,在幼苗期就把它左扭右弯,树长大后自然就是扭曲的形状,它想长直都不能长直)。所以,古人深谙此道,大力提倡孝道,提倡对孩子的“约束”,让人从一开始就懂得依顺,懂得“畏惧”,由此永远失去独立思考和反叛的能力。

不但如此,中国人还对父母对自己的从小的“驯服”千歌万颂:打是亲骂是爱;黄金棍下出状元;不大不成材,等等经典格言,都说明了中国人对父母对儿女施暴的事实不但认可并且钦慕。不是吗,我这一生中就不知道遇到过多少境界高到能把自己身上的一道道伤痕认定为父母的爱的。这种能把痛苦看成甜美,在“专制”看成“关爱”的本事,的确是中国人的特长之一。

比如朗朗的成功。尽管朗朗小时候也试图反抗(朗朗看上去还是有点“虎气”),但幼小的生命肯定是无敌于父亲的力量。所以朗朗现在完全被驯服,对父亲的鞭子从惧怕变成了眷恋 现在只恨父亲抽打自己不够狠。夫子两人在谈到当初狼父如何毒打狼崽时候,都不禁流泪:狼父对自己的驯子经历的骄傲,不断闪烁在狼眼的泪花之中,狼崽对父亲的毒打至今缅怀不已,就差发誓来世再投狼胎了。

这种“暴力型”的培养对有点叛逆的孩子是绝对行之有效的,尤其是男孩。女孩子呢,如果狠不下心“鞭策”,“虎妈”的“中国式”也是值得一试的。这个“中国式”就是体现在一系列的“不准”,以及一些比“严刑拷打”来说相对温和一些的惩罚方式上,比如不让喝水,不让吃饭,不让睡觉(好像“不准睡觉”在美国的中央情报局逼供中也有试用过,效果良好),等等。

虎妈的两个女儿以后出落得怎样,是否符合我们中国人的奴才标准,我们还要拭目以待。毕竟美国这个社会非常不适合奴才的发展(自以为是的美国也根本不懂得奴才的好处,虎妈已经尖锐地指出了这个问题)。  

四.奴才文化的传播 

奴性人格基本在儒家文化的国家中最为流行。这大概和孔夫子以及他的追随者们的努力有关。很多中国周边国家都成功地把“奴才型”人格普及成国民的精神面貌,如韩国,日本,东南亚等国。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这个国家,不但把儒家的孝道在家庭中完美实现,还在国家制度上实行“家规”制 - 著名的“鞭刑”就是例子。鞭刑的最大的长处,就是无论年龄大小,都要一律以“孙子”对待:脱了裤子打屁股,让受刑者不但肉体吃苦还遭心理耻辱。所以那些没有接受儒家文化熏陶的西方人,如果有心要领教传统儒家文化的实质,不妨去新加坡补补课。

相比之下,作为儒家文化的出产地的中国大陆现在反而落伍了,娇儿宠女一大堆。不过,值得欣慰的事,北京现在又竖立了孔子像。估计广大的做稳了奴隶的中国人会好好地去这个塑像前参拜反思,让这个做稳了奴隶的时代继续繁荣昌盛下去。

 

  

 

注一.   “中国人”是指在能代表中国社会的群体特征的所有个体,而不包括少数特殊的与群体特征相异的个体。

注二. 鲁迅,“灯下漫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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