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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必须遵从人权,人权不可牺牲于主权

(2009-01-07 08:54:59) 下一个

施化

我以为,没有必要把主权和人权的关系搞得很复杂,只要搞清楚基本关系,其余的都照此原则办理即可。

最基本的关系是什么?人权是建国的依据。当一个现代国家建立的时候,形成主权的基本原则,参照的是人权。我这里说的是现代国家,不是秦始皇的国家,也不是亚历山大的国家。这说明主权和人权的关系,从古代到现代有很大的演变。坚持古代观念的人,尽可以回到古代去过,没有人留他。而用古代观念来搅和现代观念,很明显的是动机不纯。

现代国家,除了极少数,比如列宁的国家和毛泽东的国家,立国为一党之私,其余的,在行使主权的时候,出发点都是保护本国公民的利益。本国公民一般都是人。公民的利益也就是人权。所以主权遵从于人权,是现代国家的天经地义。现代国家要首先考察本国公民的基本需要,熟知民生,了解民意,确定优先项。然后根据优先项,制定逐步实现公民利益的施政纲领和具体细则。比如美国即将上任的奥巴马行政当局,首先考虑的是经济复苏。经济复苏的目的当然首先是为了满足民众的需求,不是为了满足奥巴马本人的需求,或者他的管理团队的需求。当然,带有相当古代残留意识的专制国家,行使主权的目的是保护国家也就是行政当局自身。为了这个自身利益,牺牲多少人权是在所不惜的。同样,为了专制当局的自身利益,必须大力宣传,反复宣传,让人人都相信主权高于人权,也就是皇帝高于百姓这种鬼话,这样他的利益才可以最大化。

对内来说,人权高于主权毫无疑义,但很多时候主权是对外而言。人权是普适的概念,主权主要是国际关系的概念,谁大谁小应该从一开始就很分明,有人故意把概念搞乱,来颠倒人权和主权的轻重大小。在这些人的眼中,一个国家之内的居民,生活安排得到底好不好,不是由于国内关系,而是由国际关系决定的。这就像一个人,自己家里日子过得一团糟,吃了上顿没下顿,妻子孩子整天哭闹,不认为责任在自己,却要去邻居那里找岔子。这种人不是没有,要有的话,一般都是无赖。

国际上人权和主权的关系也在演变。一百年前和五十年前不一样,五十年前和十五年前不一样,十五年前和十五年后也不一样。但是有一条原则越来越鲜明,那就是,依照现代国家对内的人权高于国家的原则,建立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所有的国家一同捍卫人权。哪个国家损害人权,其余的的国家都一同反对。这就是联合国宪章被制定的基本用意,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你找不到一项联合国惩罚决议,是为了保护某个国家的政权而不是为了保护人权而作出的。如果联合国作出一个这样的决议,认为某个国家为了保护自己的行政当局,可以牺牲别国的人权,那么,联合国的寿命就终止了。我不相信还有哪个国家再会来支持他。最多也不过不想得罪多数而投弃权票。

为什么人权不能牺牲于主权呢?因为人不可牺牲。人从开天辟地的第一天就存在,到地球毁灭的最后一天才消失。存在的时间以百万千万年计。国家呢?存在的时间要短得多,最多几千年吧。至少,国家消亡了,人还要活下去。那时候,人用一种比国家效率更高的组织形式来管理自己,生活得简单舒适健康。同时半开玩笑地庆幸,幸亏几千年前,没有相信那几个人的鬼话,为了一个国家政权的存在,用核武器和饥荒把人种灭绝掉,要不然,哪有今天。


200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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