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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一个邪恶的概念

(2008-07-12 15:34:51) 下一个

施化

经过上个世纪的共产主义大劫难,世界多数国家都陆续放弃了从共产主义理念派生出来的词语概念,但是中国直到现在还没有,比如“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名称还没有变。所以有人乐观地说,中国已经放弃了共产主义,而我持保留态度。

人民是从哪里开始的,一时无法细考。但是很明显,汉语的古词典上没有“人民”一词。如果碰巧有,也不是同一个意思。现代汉语词典对人民主要有三条解释,一,人(People);二,作为社会基本成员主体的劳动大众;三,一个国家除特权者以外的普通人。可是这三条解释都很勉强。

如果第一条成立,那么第二第三条有伪。反之亦然。因为非劳动大众和特权者也是人。如果不是人民,他们是什么呢?非人民?人民的敌人?

我说“人民”是一个邪恶的概念,是因为自从“人民”词汇被使用以来,受到伤害的人太多了,如果没有上亿,至少也有几千万。人民是一个政治和意识形态词汇,是从前苏共那里继承来的政治斗争的工具。“人民”的反义词很少,如果有,都是贬意的。人民的对立面,不是反动分子,就是社会渣滓,总之,都是坏蛋,敌人。这样一来,凡是使用人民词汇的国家,都被分裂成敌对阵营,正面的是人民,人民以外的,都是不可信任的斗争对象,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和迫害,并可能为此无辜丧失生命。并且,最可怕的是,谁也无权决定他自己是不是人民。谁是人民谁不是人民,不是由法律决定,而是由最有权力最据暴力的那些人决定的。

不知道列宁是不是首先使用“人民”这个词汇,向无辜者开刀的。他的右手食指对天一指,“以人民的名义”,杀戮就开始了。俄国革命凡八十年,不知道有多少英才和妇孺惨死在镇压之下。没有人问过列宁,他是不是人民,或者哪一个人民授权让他专政和杀人的。一切手续都免了,只要“以人民的名义”就可以,人民就是真理,就是法律。

五十多年前,毛伟人在天安门城楼上登高一呼,“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他这里说的人民,一定不包括撤离到台湾和大陆残留的前政府人员,以及他们的亲属社会关系。至于说台湾人有没有和大陆人的同样权利,到大陆来镇压共党分子和他们的家属呢?没有人问过。反正谁的拳头大谁说了算,量你台湾两千三百万人全部参军,也打不过大陆十三亿人。因此,大陆有人民的镇压权利,台湾就没有。

从文革开始,我就对“人民”持有怀疑。几个腰缠武装带,盛气凌人打砸抢封资修的红色小将,口口声声地代表人民。第二天老子倒台了,一转眼就成了可怜兮兮的狗崽子。人民和非人民之间质的转换,几乎不需要条件,比化学反应还要神奇。那时候商品很紧俏,商店里恶狠狠的营业员对我说,我为人民服务,不为你服务。我无言以对,只有乖乖低头。

人民,不是你,不是我,不是他,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却能扫荡一切,颠倒一切的力量。这个力量是一种话语权。很多时候,哪怕没有实际权力,只要掌握了话语权,从而掌握了多数,权力就自天而降。一个人,一当自己的话语权被别人掌握了,命运也随之被人掌握。利用“人民”这个政治术语掌握话语权继而掌握多数的人,多非善类。常常把“人民”挂在嘴边颐指气使的,一般都是痞子,无赖,政客,野心家,而不是普通有良知的老百姓。

一个靠“人民”支撑的政权,一般来说都是多数暴政的政权。他的权力基础不是来自独立的个人,而是模糊的多数。只要稳固了多数,也就稳固了政权。如果与时俱进,想变多数暴政为民主宪政,请把“人民”这个词汇丢掉。有人说,“人民万岁”。我说,人民,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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