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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解析

(2006-01-13 15:10:52) 下一个


施化


“我”是什么?这是一个尚未被人完全认知的黑洞之谜。在传统卫道士眼里,“我”是万恶之源,一切私心杂念的发源地。在伟大人物眼里,“我”是一个符号,这个符号在表示自己野心的时候,意义重于泰山,在表示无名之辈的时候,意义轻于鸿毛。对于芸芸众生,“我”只是某一个社会阶层的附属,没有那个阶层也就没有“我”的存在。对于自由主义的信仰者,“我”是一个独立的实体,“万物皆备于我”,但是另一面,许许多多的“我”组成了一个纷繁复杂的世界。对“我”的完全不同甚至对立的理解和解释,造成了这个以人组成的的社会的主要迷惘和冲突;对“我”的真正解析和认识,也就成了一切社会学者不可避开的要题。

奥地利精神学家弗洛伊德对“我”的研究独树一帜,“本我”、“自我”和“超我”的智慧分类给予后代人许多遐想。综合一百年来对此研究的各种学术流派和见解,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认为,每一个个人的自我,由其所属的社群塑造,是社群决定了“我是谁”,而不是我自由选择了“我是谁”。另一类认为,“我”是幸福的一个必要元素。如果由他人的传统或习俗而不是自己的性格决定行为的规则,则会缺少幸福的主要成分。任何卓越的行为都不是模仿他人的结果,一个人如果只由社会或他人决定自己的生命计划,则他所需要的只是猿猴一般的能力。个人一旦失去自主性,会完全被社会吸纳,无法批判地反省自己的角色、义务和其社群的特性,而且这种修正自己目的的能力减少、批判自己行为选择的能力萎缩,将会危及人做为道德人的身份。两类观点如此对立,且尚未有定论。

在我看来,争论的产生,其实源于对“我”的原本认识之匮乏。如果不从本质上对“我”加以透彻的思辨,缺乏关于“我”的基本知识,镜里看花,水中揽月,就得不出任何彻悟的结论,就将一直在黑暗中行走。

有两种对“我”的迷失:一种是看得见所有其余,却唯独看不见“我”本身;一种是只盯着一个自己的“我”,却看不见其余人也是同样的“我”。前者是远视,习惯远视的有道德高尚人士、革命家、禁欲者、恐怖分子,后者是近视,习惯近视的有利己小人、道德沦丧之徒。两种迷失,都同样地破坏社会肌体的正常结构,造成违反人性的社会秩序崩溃和道德危机。也就是说,两者对群体的危害一样严重。

“我”是一个人的动物性和社会性的结合体,是所有形态社会的最基础单元。首先,人是一个血肉之躯,饮食男女,喜怒哀乐,具备其它一切动物所具有的特征。其次,人为了获得适合的生存环境,不因与其他人的动物性出现互相冲突而伤害自己,不得不学习和反省,遵循一定行为规范。社会性一定要从动物性上派生出来,才有现实意义。也就是说,社会行为规范的出现和形成,一定不可以脱离动物性的所有要求。否则,就变得既荒诞无稽,又缺乏实际约束作用。比如天主教牧师的禁欲。

一个人的行为动机受到几种因素的影响:一是受到自己价值偏好的强烈驱动;二是可能获得的声望、名誉等的追求;三是对现实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的获取。但是,如果在价值偏好当中,严重缺乏生命、安全、健康、美感、愉悦感等基本人性要素,他的行为总有一天要走火入魔,发生违反人性的偏离。这样的人会被看作社会的怪胎,这样的领袖将把世界领入死地。一个不懂爱惜自己生命的人,一定不爱惜其他人的生命。不论他是一个舍身取义的阶级英雄,还是一个亡命的人肉自杀炸弹。

希特勒也许可以作为一个历史典型。希特勒从来不是极端自私的腐败分子,他的理想曾号召过千千万万德国青年。直到按下战争按钮的那一刻之前,人类社会没有意识到他的有害。没有一个先见之明,从他缺乏对生命的热爱的价值偏好中预言危险。“过劳死”则是一种现在的典型。据统计,“过劳死”的大部分是事业有成的中年知识分子。这说明,忽视生命价值已经成为社会倾向,却没有引起大众注意。一个忽视生命价值的社会观念,尽管可以披上“鞠躬尽瘁、死而后己”的美好袈裟,却毫无疑义地暗藏杀机。这些都是因“远视”而迷失“我”的结果。

与其相对的,是因“近视”而陷入自己的“我”无法自拔。难道可以说极端的利己主义者清楚地认识到“我”吗?否。他那种铢铢必较、贪得无厌的嘴脸,可能连自己都不欣赏,但却下意识地接受了。“我”的含义中有个人尊严,也有同别人——其他人的“我”休戚与共的理智和智慧。不具备尊严和智慧的“我”,将无法持久生存,将最终把自己毁掉。这种“我”,是残废的“我”,病态的“我”,不是原本意义上的严格的“我”。

有人把独生子女形容为“小太阳”,相对应的则是独一无二的“红太阳”。小太阳们长成后的唯我为大、以自我为中心,让父母和社会摇头叹息。分析一下形成过程,可以看得很清楚,最主要的原因是,独生子女周围的大人,都把自己的“我”压抑得太过分了。他们不顾自己的辛劳,不惜自己的花费,“忘我”地养育孩子。久而久之,孩子眼中不再有别人的“我”,只剩自己。

心地善良高尚的人们,在他们选择社会意识的时候,也许犯了和独生子女父母同样的错误。“忘我无私”不是很好的价值观念吗?为什么越宣传越糟糕、社会的堕落败坏越严重?问题在于,传统的宣传把听信宣传的千万个“我”一起埋葬了,而剩下不信宣传的“我”们,只见自己,不见其他——其他的“我”已经被一律禁声,只剩少数的“我”在恶性膨胀。

只有千千万万的个人都认清了“我”是什么,“我”在哪里,才能用现实教得那些称霸一方的硕鼠们清醒一些,他们才会意识到,自己只不过是“我”的海洋中的一滴。过度的贪敛,就将把与己相同的那些“我”逼上绝路,对等原理,也就是把自己逼上绝路。而适度地退让,与众为善,放人一条活路,才最终对自己有利。


200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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