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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人一国”论

(2005-11-22 13:20:42) 下一个



施化


所谓“一人一国”论,就是主张每一个人把自己看作一个国家,在精神上宣布独立。当然,这决不是政治宣言,只是精神宣言,完全无关于“反分裂法”。

个人的“国”独立后,你的姓名就是国名,生日就是国庆日,你的身体包括大脑就是领土范围。国家要有独立财政,你的有形和无形资产就是你的国有财产。国家要有外交,你必须很精明地确定自己的长远利益所在,决定和谁结盟,和谁保持距离。国家要有国防力量,一个人也需要强烈的自我保护自我防卫意识,健身强身,以及借助法律和利益与你相近的社会力量,针锋相对地反击对个人利益的侵犯。

照这么说,所谓的一人一国论和十三亿人一国论又有什么分别,何必多此一举,创造出一个毫无意义的概念来?其中的道理且听我慢慢说明。

自古以来,华夏子民就迷信“天下国家”这些字眼。在中国,国家的形象格外神圣高大 ,高于父母,高于家族,高于祖先,当然不用说天壤之别地高于个人。比起国家的高大来,个人自我则完全彻底什么都不是。个人不要说排行地位,甚至连求人正眼瞧一下的梦想都没有。而对于这样的低下地位,每一个国民都安之若素,甘之如饴。

不是这样吗?华夏的国家更换好似走马灯,风水轮流转,几千年下来,换了近百个国家,然而人们照崇拜不误,也不在乎那些国家叫什么名字,跟见佛就拜一样,见国家就拜。随便碰上幸运或者倒霉,感谢的首先是国家。读上大学,感谢国家;找到工作,感谢国家;被大水淹了,感谢国家;下岗失业摆一个小摊,感谢国家。更不用说那些发了大财小财,混上黑领白领的,更要感谢得五体投地,不知东南西北。“没有国家,哪有我今天的一切!”比较其他国家的国民,这真的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比如美国或加拿大人会这样说:“没有我的工作纳税,国家靠什么养!”

在一个自我严重缺失的国度里,“一人一国”论,可以帮助每一个公民恢复尊严。既然国家是中国人心中最崇高最有尊严的概念,自视为一个独立国家,个人就平地长了十分尊严。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你理所当然就是国家元首,当你出现在陌生的一群面前的时候,理所当然要受到尊重。为了保持继续受尊重,你理所当然要自重,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外表形象,既不可衣衫邋遢,也不可污言秽语和随地吐痰。受到尊重就要回报,也就是尊重他“国”,在与他“国”的交往或交易中,理所当然遵守和平共处和互惠互利原则,反对以大欺小、以强欺弱,主持公理,伸张正义。

变成一“国”的公民,就不能再坐等“别国”的指示和分配,就迫使自己使用大脑思维,发挥自己的创造潜力,不再是无所作为的顺民、臣民。既然每个人都成了国,现有的国家就自然升格为“联合国”。“联合国”只负责协调指导,不再对各“国”下达具体指令,规定具体行动。只须转换一下这个功能,个人的自主创新能力就会像喷泉之水,无穷无尽地涌现出来。出于对自己长远利益的关心,他们会主动负责,发挥各自的智慧,建立共同的游戏规则,以图长治久安和社会和谐。出于对自己长远利益的考虑,他们会各自竭尽所能,挖掘潜力,积极创造,以便获得最大个人回报。

一个人人都为一“国”的社会,也有强势和弱势群体。只不过,不论强势或弱势都大大减少了对上的依靠或依赖。强势者如果没有一个挥金如土的国家可以依靠,搞权钱交易谋得不义之财,就不得不凭本事吃饭,用劳动真正为社会创造财富。弱势者如果无层层领导可以依赖,上访讨公平讨救济,就只好自己努力学习提高,用力推进法制建设建立公平机制。因为是自己来解决自己的弱势问题,一不会久拖不决,二不会因为时日过久矛盾激化,出现“群体事件”,触发社会动乱。

把个人地位提升到国家地位,受益的不仅是个人,而且是整个社会。只要把今天的国际社会缩小一下,就清楚看到其中的关系。国际上的一些大国,经过历史教训,都知道孤立主义罗门主义行不通,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付出,因此承担起各自的国际责任,援助弱小,声张正义,使今天的世界渐渐“用对话代替对抗”,在联合国主导下,形成各国都不同程度受益的国际秩序。国与国之间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的放大,通过对国际关系的观察,就很容易理解,必须首先使个人独立,才有建立起人与人之间良好关系的可能。

独立对一个人来说,其实是件好事,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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