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正文

个人利益高于国家利益

(2004-03-29 21:48:10) 下一个

施化

 

看到这个标题,我的善良同胞们一定莫名惊诧。“个人利益高于国家利益”,这是什么昏话,也竟敢白纸黑字地写出来。如果没有互联网,这种离经叛道的言论,绝对被地球上任何一家中文传媒的编辑不加思考地“枪毙”掉,扔进废纸篓,永不见天日。


一点都不奇怪。几千年来,中国人跪惯了,不知道人是可以站立的。人永远凭观念这种东西在做判断,而观念总是过时的。观念是由前辈们凭当时的经验得出来,然后郑重其事地传给下一代或下几代几十代。如果世上的事情自古到今一成不变,观念也可一成不变。可惜世事在变,仅仅十年二十年就有变化,不然何来“代沟”?由此可见,凭观念作判断,失误的机率比较高。所以有的先哲们就提倡反思,不只是一个人的反思,而是不分等级智愚所有有思考能力和思考兴趣的人的反思。当大家的思考结果没有被禁制掉,渐渐综合起来,形成更新更正确观念的时候,就由更新更正确的观念推动社会前进,这就是民主。显然民主决不是象人们想象中的“洪水猛兽”那样的东西。
 

现在就让我们在网络上虚拟地民主一下。


反对“个人利益高于国家利益”的同胞一定会指出:如果你的祖国受到敌国侵犯,国家利益受到损害,难道你可以以个人利益为由,贪生怕死当逃兵吗?我说“不”。因为在敌国侵犯、兵临城下的时候,首先受到侵害的是个人、是第一个被侵略者枪弹击中或家园被毁的那个人的个人利益。由于属于同一利益群体,他的个人利益和我的个人利益是一致的。我不但不当逃兵,还奋起参加反抗,保卫他的利益也就是我的利益同时也是国家的利益。

 
这不就得了吗,你会说。国家利益代表个人利益,没有必要把两者分开。“个人利益高于国家利益”站不住脚。

 
国家利益的确在有的时候和个人利益重迭,比如在上面设想的敌国侵犯的时候或重大自然灾害的时候。但有一点还是要搞清楚:即使在这种时候,个人利益还是重于一切。国家代表个人,意味着国家把你的个人利益看得很重要,尽一切努力来维护你的利益而不是相反。个人利益并非是我们现有观念中的“自私自利”,而是每一个出生在这个世界上的人,为了美好地过完一生而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翻一下“世界人权宣言”就很清楚这些权利是什么。现代国家的建立,完完全全是为每一个个人的利益服务的,是个人的工具而非主宰。

 
听起来很美妙,但实现起来不可能,你会说。人跟人如此不同,个人利益千差万别,你到底为哪个个人利益服务才对?所以个人利益是不真实的,只有国家利益才能把个人利益集合起来,成为可以服务的对象。

部分同意。一个完全意义上的宪政国家的出现和存在,就是用来完成为不同的个人利益服务这件工作的。正因为如此,国家在立宪、行宪的过程中,一定要把个人利益而非国家利益放在首位。并且,指明独立的个人利益,比只提集合的个人利益比如“人民利益”,表达更准确、更有操作性。“人民”可以被虚指,而个人的概念不可能被偷换。“为人民服务”可以把非“人民”的那部分,比如“地富反坏右”排除掉。为“人”服务,就不可能排除掉带有人的属性的任何对象。哪怕犯罪嫌疑人,也要让他得到公正的审判和惩罚。“以国家利益为重”,往往是掌握国家权力这一部分人的需要。他们有媒介把这种声音放得大大的,说服每一个人让他们深信不疑。一旦所有的人都认同“国家利益为重”,猫腻就来了。国家今天可以满足这部分人的需要,削减那部分人的利益;明天可以满足那部分人的需要,削减这部分人的利益。这样轮番削减的理由非常充分:政策需要,为了“国家利益”。你永远都不知道政策的底线在哪里,只有乖乖把自己的利益奉献掉,绕着“国家利益”转圆圈,一辈子过完,只留下空白。中国的富人们一定深有体会。他们当中聪明的早已把财产转移到国外认为是安全的地方去了。只有在“保护个人利益”为政策起点的国家,分配利益的时候才比较公正,漏洞比较少。因此矛盾比较少,仇恨也比较少。


历史上“国家”的概念远出现在“个人”概念之后,“个人”永远是祖宗。至今争论不休的“人权”“主权”之争,照此就很容易搞明白。在当今世界,对个人利益维护比较好个人权利发展比较充分的国家,相对来说都比较发达。美国人相比而言算得上是爱国的,随便到哪里都要插一面国旗。不过,美国的法律允许私人持枪,规定,这枪不是用来保卫国家而是用来保卫个人的。


2003年7月

[ 打印 ]
[ 编辑 ]
[ 删除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