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义军领袖中,因为性情投合的缘故,张献忠最喜招徕亡命之徒。张军的主要成分是“叛卒、逃卒、驿卒、饥民、响马、难民”,从职业军人转变而来的人尤多。这使他的军队的战斗力高于其他的乌合之众。一位明朝军官,曾说张的部队对于作战是“习惯成自然。每个人脸上身上没有囫囵个的,铅子、箭头,处处皆是。他们暋不畏死,一听说官兵来了,都兴奋异常,听说要打仗简直和打猎一样的高兴。我方的部队正在观望害怕,他们却毫不畏惧,老于此道。”
因为队伍的骨干由农民阶级的边缘分子构成,张献忠部在明末诸军中把底层阶级的人格缺陷表现得最为明显。
一提起农民,我们的脑海里立刻会浮现出罗中立《父亲》中那个满脸苦难、善良、坚忍的形象。
然而,随着深入阅读明末四川的那场大劫,我的思维定式逐渐被打破。我越来越清晰地看到,农民还有着“粗陋”、“浅薄”,甚至“野蛮”、“丑陋”和“黑暗”的另一面。农民们被贫穷和专制统治双重镣铐着。在一定意义上,他们是一群“残缺不全的人”。
最主要的缺失,就是 “人道”精神。
在正统文化中,“人命”起码从理论上,在表面上,是天地间最贵重的事物。专制法律虽然残暴,但对人命还保持着形式上的尊重,比如,每年全国所判的死刑,都要呈报给皇帝,由皇帝亲自校核审批,才能行刑。然而,在底层思维中人命却是不甚值钱的东西。不但他人的生命不值得尊重,自己的生命似乎也不太值得珍惜。“头掉了碗大个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他人的性命,在张献忠眼里,只分有用和无用两种。年轻身壮的,可以为自己冲锋陷阵或者当挑工、“人夫”,所以是有用的,可以留下。年老体弱的,对自己无用,所以一律杀掉。
当然,不杀也可以,因为杀人是一项费时费力的活。不过张献忠却乐此不疲,经常杀了一通后不过瘾,觉得杀得不够多,要“补杀”。《张献忠陷庐州记》载,张献忠进庐州后,起先并未大杀。第二天在城楼上发现许多火药,“随报,八贼即动气,大嚷曰:‘这蛮子养不家(即养不熟),我厚待你,这火药就该说,并无一人提起’,遂令搬火药来营中,放火烧楼,又传令进城补放火、杀人、捉人,一人不许放走。”
五
底层文化中的另一个严重缺失是缺乏对妇女的尊重,张献忠部在这方面表现一样鲜明。
正统文化本身虽强调男女不平等,所谓“夫为妻纲”即为明证,但还是强调家庭的重要性,欣赏在“夫为妻纲”基础上的夫妻间的“举案齐眉”,相互尊重。然而,底层文化对妇女,却是赤裸裸的贱视甚至敌视。正像电影《摇啊摇,摇到外婆桥》里的黑帮老大所说:“兄弟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女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而每个中国底层社会男人几乎都知道:“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
明末农民军的首领们,把这种野蛮演绎到了极致。李自成困在巴西鱼腹诸山走投无路时,算了一卦,结果是大吉。卜者谓,李自成有帝王之分。于是,身边人纷纷坚定了奋斗下去的决心。大将刘宗敏立刻“杀其二妻,谓自成曰:‘吾死从君矣!’军中壮士闻之,亦多杀妻以从者”。
至于张献忠对待妇女,那就更让人无法接受了。
也许是受过女人的歧视或者伤害,张献忠对漂亮女人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报复心理,他经常说,“天下事皆妇人所坏”。征战途中,不时有部下向他进献美女,他通常留宿几次就借故杀掉。攻占黄州后,他集中全城的妇女,然后挑那些年老或者貌丑的放走,留下那些年轻漂亮的,强迫她们去拆城墙。这些女人平时哪干过这样的重活,许多人手指被磨得鲜血淋漓,昏厥在城下。城墙拆掉后,张献忠又命令士兵把这些人全部杀死在城下。
在攻打滁州战役中,因久攻不下,张献忠听信了一个阴阳先生的话,到周围乡村掠来妇女数百人,“尽断其头”,倒埋在城下,露出阴部对着城上,想以此来压住城上的大炮。这个办法当然不好用,那次战役,张军一败涂地。
六
祟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已横扫北中国,北京也指日可下,一统帝国的大势已显。张献忠既然不甘心向李自成俯首称臣,那只有及早放弃这块与李军接壤的地方,远离李自成的卧榻,以待将来。
崇祯十七年春,他率全军溯江而上,准备“暂取巴蜀为根,然后兴师平定天下。”
经过十多年的流动宣传,张献忠部的威名已经传遍半个中国。可惜,“八大王”这三个字是作为恐怖的代名词被广为传播的。在许多省份,吓唬小孩子的最好办法是告诉他,再不听话,“八大王”就会从窗子外面伸进手来,把他抓走。
所以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到张献忠部入蜀给四川人带来的震动。
然而,等待中的雷霆并没有马上落下。
在四川各地,没有出现人们传说的张献忠据有一地后必然出现的大抢大掠大屠杀现象。四川简州的一个秀才傅吉迪亲身经历了张献忠据蜀,后来他在年谱《五马先生纪年》记载了他所见的张部所作所为。《五马先生纪年》载,攻下成都后,张献忠曾发兵附近州县,“谓之打招安”,即命令附近居民归顺张献忠部。“随后即派伪‘都司’姓吴者、伪吏目姓田者下到吾乡‘招安’。每人给以印信“西国顺民”四字,载在背上,兵不敢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