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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献忠杀人考(9)

(2006-03-25 07:46:17) 下一个
二十

         张献忠的死,并不意味着四川人灾难的结束。甚至可以说,川人的灾难不过刚刚演完第一幕。

三百多年以来,四川一直流传着这样的说法:“张献忠剿四川,杀得鸡犬不留”,“八大王(即张献忠)血洗四川,在劫者难逃”。清代多种史书更是说,张献忠把四川土著几乎杀光。

解放后,新一代史学家对于张献忠滥杀无辜的说法深感愤怒。通过深入考证,他们有力地推翻了这一说法。据他们辛勤搜罗,在《“张献忠屠蜀”考辨》等文章中证明,第一,在张献忠走后,四川起码还生存着和张献忠作战的军队数十万。其中至少杨展有数万,曾英也还有兵二十余万,“其他逃匿山区、结砦依险者更多。如通江县地主朱应先,‘家号素封’,张献忠在蜀时,他‘散财招士,结砦依崖’,‘活者百家,抚流亡者千数’”。

“第二,还有一些人(大多是地主),在张献忠起义军占领期间,逃离家乡,以后又陆续返回故里的。”

“第三,在四川境内留下的传说中,一般的也说经张献忠起义之后,每个县都还留了一些人。如灌县的贾、苟、皮、王等姓,郸县的孙、唐、苟、范、徐、马、刘等姓。至今有些地名,如邛崃县石头公社的逃命沟、火升公社的躲兵岩、大邑县服江公社的逃亡坝(唐王坝),均与明末地主逃匿有关。”

新一代史学家通过这些有力的证据,证明了“张献忠滥杀无辜”是地主阶级恶毒的反动宣传,张献忠杀人是革命行动。张献忠不但留下了一些人不杀,而且这些人还不在少数。

可惜的是,这些幸存下来的人,大多也没有逃过以后的连续不断的灾难。正应了智慧的中国人的老话:“大难将至,善人先死”,盖后死者的使命只是承受更多的灾难。

第一重灾难是饥荒。

由于张献忠据蜀期间,破坏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绝大多数耕地都被撂荒,积存的粮食则被搜掠净尽,所以张献忠部走后,四川遇到了严重的饥荒,粮价大涨。《荒书》记载“盖自甲申为乱以来,已三年矣。州县民皆杀戮,一二孑遗皆逃窜,而兵专务战,田失耕种,粮又废弃,故凶饥至。此时米皆出土司,米一斗银十余两,嘉定州三十两,成都、重庆四五十两。”

家有钱财的人毕竟不多了,于是吃人的现象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及到后来欧阳直自己也免不了吃人:“后来我路过威远的时候,遇到十数个饥人,他们叫我们过去和他们同路走,我们不敢过去,他们大声喊叫说:‘你们走也走不远,不如留下两个给我们当粮食吧!’我们继续前行来到一个村子,见一家屋里有冷肉一锅,大家争吃一空。等进厨房看时,才看见烹熟一个无发小儿,人头及人皮和内脏都在一边,原来我们所吃的,是人肉。”

平民如此,军人们何尝不是如此。顺治四年十二月,清总兵马化豹在报给上级的《塘报》中说,他带领的清兵“战守叙府(宜宾)巳八个月,叙属府县止催稻谷四十八石、粗米八石,何以聊生?……凡捉获贼徒,未奉上级命令正法,三军即争剐相食。”

地方土豪武装更是如此, 欧阳直《蜀乱》记:“又,合阳土豪李调燮,曾对我说过,他们集合士兵札寨时没有粮食,每发兵捕人,谓之人粮。凡拏到人口,选肥少者付厨下,余者系瘦,乃给兵士,烹宰时都按杀猪杀羊的办法。”

而四川本地的起义军中甚至有纯以人为粮者。《五马先生纪年》载,“栽秧完,突又遭姚、黄贼自河东来。其贼马步兵俱有男妇俱有因无粮,全杀人以为食。痛哉,此番之惨较百倍于前矣!

第二重灾难是“摇黄”起义军。

“摇黄十三家”原是四川本地的十数股农民起义军,他们纠集在一起的目的,从其各部首领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来:“争食王”、“夺食王”、“闯食王”……这不太象陕西大乱初起时各农民军首领模仿《水浒》风格起的那些外号,倒颇有些《西游记》中魔王们“狮驼王”之类称号的风采,而其所做所为也颇似食人魔王。欧阳直《蜀警录》载:“摇黄贼攻破长寿、邻水、大竹、广安、岳池、西充、营山、定远各州县,城野俱焚掠,炮烙吊拷后尽杀绅士及军民老弱男妇,掳其少妇幼子女人入营,所获壮丁用生湿牛皮条捆之,交其面背粮,无人得脱,积尸遍地,臭闻千里。”张献忠败亡后,他们声势大振,可惜此时四川财富已经净尽,他们只好全军以人为粮。欧阳直评论说:“张献忠部军纪严明,他们杀人,是在执行长官命令,至摇黄贼营内没有军纪可言,随军小孩子都可以擅自杀人,他们是逢人便杀。我后来被摇黄贼掳入营中,亲眼见到他们每把小儿抛向空中,下面用长枪接住,使小儿穿在枪上,手脚抓刨如同飞翔。众军人哄然大笑。又见他们将人活绑在树上,剖开肚子挑出肠子缠在这个人身上,以为笑乐。又见将小儿提起来,用头撞钟,脑浆四溅,拍手称快。如此惨虐,远甚于张献忠。”

第三重灾难是官兵。不管是南明的“官兵”,还是满清的军队,到了这个军粮匮乏的省份都得靠抢粮为生。

明朝官兵在他省时即军纪败坏。清军虽然军纪较为严整,然而从来不惮于杀戮汉人,抢夺粮食。在诸军并进四川之时,侥幸活命的川人怎能安生。欧阳直记载:“贼去兵来,兵去贼来,循环旋转于川北、川东,迄无宁日。贼固酷于杀掳焚劫,而琐细不取,兵则但不多杀人,其劫掳吊拷悉同于贼。且并敝衣小物,莫不席卷,民不聊生矣。”

第四重灾难则是瘟疫。死人既多,瘟疫随生。《蜀碧》:“其时瘟疫流行,有大头瘟,头发肿赤,大几如斗;有马眼瘟,双眸黄大,森然挺露;有马蹄瘟,自膝至胫,青肿如一,状似马蹄,三病中者不救。”

第五重灾难是虎灾。尸体遍地之际,野狗突然多了起来,数十成群,人不敢近。更让人惊异的,是老虎的繁殖力似乎突然增长了百十倍,在四川各地,都出现了大批考虑。经常有成群的老虎,公然出入城市,在屋脊上闲庭信步。欧阳直说:“张献忠走后,突然四川遍地皆虎,或者七八只,或者一二十,爬楼上屋,渡水登船,真是古所未闻,让人难以置信。我从内江逃出的那个夜晚,四次见到老虎。坐船在叙南行走时,看见沙洲上大虎成群,过泸州,岸上虎数十,鱼贯而行。”这些虎吃人吃够了之后,遇到活人,专以咬死为务,杀戮之后扬长而去。

顺治七年(1650),四川巡抚张春向皇帝报告,他好不容易在南允县招徕了506人,不料不久居然给老虎吃掉了228人。

五重灾难如同一层比一层细密的死亡之网,能够活着从这个罗网中逃出去的人实在是异数。

《蜀龟鉴》对于蜀乱做了个粗略的总结,谓:

痛乎,明季屠川之惨也。四川南部死于张献忠部者十分之三四,死于瘟疫、虎灾者十分之二三,而所遗之民百不存一矣。川北死于献者十三四,死于摇黄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一二,而遗民千不存一矣。川东死于献者十二三,死于摇黄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万不遗一矣。川西死于献者十七八,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十万不存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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