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因斯坦谈《主权的限制》
(2007-11-17 15: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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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谈《主权的限制》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让我从一个政治信条讲起,这信条是:国家是为人而建立,而人不是为国家而生存。对于科学也是这样。这些都是老生常谈,凡是把人本身看作是人类的最高价值的人都是这样主张的。重复这些话,我本来是应当由所犹豫的,要不是因为它们经常有被遗忘的危险,尤其是在目前这个规格统一化和定型化的时代。我认为国家的最高使命是保护个人,并且使他们有可能发展成为有创造才能的人。”
“国家应当是我们的勤务员,而我们不应当是国家的奴隶。国家在强迫我们服兵役时,它就侵犯了这个原则,尤其是因为这种服役的目的和后果是杀害别国的人民或者干涉他们的自由。的确,只有在有助于人的自由发展时,我们才应当为国家作出这样的牺牲。”
爱因斯坦在谈到人生的意义时说:“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要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意味着要有宗教信仰。你问:那么你提出这个问题究竟有什么意思呢?我回答:凡是认为他自己的生命和人类的生命是无意义的人,他不仅是不幸得很,而且也难以适应生活。”
爱因斯坦这里说的“生活”是指文明社会的正常生活。
爱因斯坦说的是“老生常谈”,在蜘蛛网上经常是海外奇谈。如果这是什么文化的果子,我们宁愿是文盲。
世界大战间,有人想使一位荷兰大科学家(指洛伦兹)相信,在人类历史中,强权胜过公理,他回答说:“我不能否认你的主张的正确性,但是我是知道,我绝不愿意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某些人总在“证明”什么独裁社会或对人的侮辱与蔑视是什么什么——所必需的。对此,我们也可说:“你说的可能是真的,但请你自己到这样的社会中去生存。若你拒绝,那对你所说的‘好意’,我们必须认为那是狼对羊群的建议。我们不会接受的。”
这就是我们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