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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欧盟今签订重要旅游协定 5月1日开始生效(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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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2月12日 11:12

  中新网2月12日电(记者赵建华)中国国家旅游局与欧盟今天在北京签订了《关于中国旅游团队赴欧洲共同体旅游签证及相关事宜的谅解备忘录》,为中国公民赴欧洲旅行提供了便利。


  《谅解备忘录》适用于目前欧盟15个成员国中国的12个“申根”协定国,分别为: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希腊、荷兰、意大利、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及瑞典。

  爱尔兰、丹麦及英国没有加入该协议,据欧盟官员介绍,目前三国正在与中国国家旅游局通过谈判达成类似的协议。

  根据该协定:中国旅游者通过指定的旅行社申请前往被中国授予旅游目的国资格的12个欧盟成员国时,将享受到旅游签证便利,协议同时还包括了允许签证过期的中国公民回国的规定。

  据悉,该协定是中国迄今为止对外签署的最大规模的“旅游目的地国地位”协议,预计在今年5月1日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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