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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太在《美国国家安全战略》中被反覆强调为具有特殊地位的区域。
中评社香港12月21日电(评论员 一娴)12月17日,美国参议院以77票赞成、20票反对通过《2026年国防授权法案》(NDAA),此前众议院已于本月10日高票通过相关文本。之后仍需等待总统签署,但按惯例并无悬念。作为年度性国防立法,NDAA并不意味着突发性的政策转向,但其条款结构与资源配置,往往为观察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在军事层面的具体落实方式,提供了一个相对清晰的制度窗口。
在战略层面,白宫此前发布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已经呈现出一种较为明确的调整取向。在全球资源约束加剧、介入成本上升的背景下,美国正重新排列其安全投入的优先顺序:在西半球,强化对后院拉美的秩序维护;在中东,更多依赖盟友承担地区安全责任;在欧洲,推动欧洲国家提升自身防务能力,美国则保留关键战略杠杆。在多个方向上,美国的直接介入方式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调整。简言之,美国正在通过收缩部分地区的直接介入,腾出战略与资源空间,以继续主导其认为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印太方向。
与上述地区相比,印太在《美国国家安全战略》中被反覆强调为具有特殊地位的区域。这种强调并非一般性的地缘政治表述,而是与经济结构判断密切相关。战略文件指出,印太地区在全球经济体系中占据超过一半的比重,并将在相当长时期内决定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向。在这一逻辑下,印太的安全稳定被视为全球体系能否持续运转的重要前提,也由此被抬升为美国安全战略中的核心区域。
正因为如此,尽管国家安全战略承认美国难以在所有方向维持同等强度的直接介入,但印太并未被纳入可外包的安全范畴。相较于全面退出,美国更倾向于通过调整介入方式、强化制度安排与盟友分工,在控制成本与风险的同时,维持并加强其在该地区的秩序影响力。需要区分的是,美国所谓的全球战略收缩,并非在所有地区同步推进,而是在总体资源约束下,对不同区域采取差异化的介入方式;在这一背景下,印太反而成为其集中投入与制度化安排的主要承载区。
在这一框架下,第一岛链被明确视为印太安全结构中的关键节点。这一判断在多个层面同时成立:在军事层面,第一岛链构成进入西太平洋的重要通道;在产业层面,高端制造与半导体供应链高度集中于该区域,是全球经济体系的重要稳定器;在同盟结构上,日本长期被视为美国在亚洲的支点国家,而台湾所处的位置及其产业属性,也使其在这一体系中具有不容忽视的意义。
如果说《国家安全战略》在战略层面完成了向印太方向的重心确认,那么《国防授权法案》则是这一取向在军事与能力结构上的具体落实工具。NDAA通过整体军力结构的调整,体现战略优先顺序。从这一角度看,无论是印太威慑倡议、关岛导弹防御体系,还是前沿部署能力,以及远程打击能力与核力量的现代化更新,虽然在预算技术上并未被明确标注为印太专用,但在战略指向上均与印太方向的威慑需求高度相关。
在印太相关安排中,台湾的制度化特征尤为明显。《2026年国防授权法案》延续并强化了台湾安全合作倡议,在此前约3亿美元年度授权规模的基础上,将可用授权上限提高至最多10亿美元,用于支持与台湾相关的防务合作、训练与能力建设以及战场医疗救护。这一调整并非孤立出现,而是被置于美国整体印太威慑与前沿部署框架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法案除资金层面的授权外,还要求五角大楼推动与台湾建立更具操作性的合作机制,包括在无人系统与反无人系统领域探索联合规划与协作方案。这类条款并未以同盟义务的形式出现,但其制度设计已明显超出传统军售或单向援助范畴,而更接近于能力体系层面的对接安排。
与台湾安排相互呼应的,是美国在菲律宾方向上的安全合作布局。《2026年国防授权法案》继续支持对菲律宾的安全援助与防务合作,重点涉及侦察监视能力、反舰系统以及反潜作战相关装备。这类能力建设并不以大规模兵力投送为核心,而更强调针对特定海域的态势感知、区域拒止与协同能力提升。结合菲律宾所处的地理位置,其相关安排被纳入美国印太防务整体结构之中,成为第一岛链南段的重要组成部分。
除双边合作外,法案亦进一步强调多边与机制化安排的重要性。其内容包括推动美日韩安全合作的制度化发展,鼓励三方在情报共享、联合演训与防务协调等领域建立更稳定的合作框架;同时,法案还表达了对日本参与更高层级安全与技术合作机制的支持,包括在奥库斯框架下的先进技术与高超音速领域合作。
在能力落实层面,《2026年国防授权法案》延续并强化了太平洋威慑倡议(Pacific Deterrence Initiative)。法案为该倡议注入约100.4亿美元资金,用于支持美国在印太地区的前沿部署、基础设施建设、指挥控制体系整合以及态势感知能力提升。与具体国家或单一项目不同,PDI更侧重于整体部署环境与体系条件的塑造,其目标在于提升美军在印太方向的持续存在能力与快速反应能力。
从功能定位上看,太平洋威慑倡议并非针对某一具体情境,而是作为连接战略判断与军事执行的重要制度工具,通过长期、结构化投入,强化美国在印太地区的整体部署态势。这也使得《国防授权法案》中多项看似分散的能力建设条款,在印太方向上形成了相互支撑的体系结构。
与此同时,法案在高科技领域延续并强化了对中国的全面限制取向,涉及关键技术、先进制造与相关供应链安全议题。这些条款与传统军事能力建设并行,共同构成美国印太战略中能力竞争与技术约束相互配合的制度工具。
相比之下,印度虽在印太战略叙事中具有重要政治象征意义,但在国防授权法案等能力配置文件中,其角色更多停留在外交与协调层面,尚未被纳入具体的前沿部署或制度化防务安排之中。
需要指出的是,与《国家安全战略》中对中国与台海议题的明确表述不同,《国防授权法案》作为能力配置与军事执行文件,较少以具体国家作为条款主语。然而,从整体结构看,法案中围绕印太方向的威慑部署、同盟协作、技术限制与前沿能力建设,其核心假设对象高度集中。这种去指名化的制度写法,并不意味着战略焦点的模糊,相反,正是将中国视为长期主要竞争对象的前提下,对相关能力进行系统化配置的结果。
总体而言,无论是《国家安全战略》中对印太地位的反覆强调,还是《国防授权法案》中围绕前沿部署、同盟协作与关键能力的结构性调整,都更像是一种介入方式的再设计,而非战略方向的根本改变。美国正试图通过制度化安排与盟友分工,在控制单一方向介入成本的同时,维持和强化其在关键区域的影响力与调节空间。这一调整的实际效果及其边界,仍有待在未来的区域互动与安全实践中逐步显现。
从这一意义上看,这一轮围绕印太展开的制度性调整,是以长期竞争为假设前提,对区域安全结构所进行的系统性塑形。其所形成的制度压力与能力布局,客观上构成了中国在台海及周边环境中需要持续应对的外部条件,也将成为影响未来地区互动方式的重要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