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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专译:欧洲法规终结Uber神话

(2018-01-01 23:55:55) 下一个


 

  中评社香港1月2日电(记者 李雅洁编译)欧洲法院已裁定Uber是一个出租车公司,而不是一个软件公司,并且没给上诉的机会。彭博社记者Leonid Bershidsky认为,这是科技产业终结的一个正式开端,它曾试图在人类经验之外做出创新,因此也超出了既定的规则。

  这项裁决结束了从2014年开始在巴塞罗那由一个计程车司机协会发起的法律战争。它指责Uber公司的不公平竞争:Uber无权提供让有没有执照的司机来接送乘客这项服务。而像往常一样,Uber则声称它只是一个中间人而已,连接起了司机与有需要的乘客。

  此案在欧洲法院的层级上升级了。欧洲法院认为,由于Uber这个应用程式 “对驾驶员和希望进行城市旅行的人都是必不可少的”,而且“Uber的使用对驾驶员提供服务的条件有决定性的影响”,该公司提供了运输服务,而不仅仅是资讯。欧洲国家必须对此加以规范,而不是将其认定为软件公司或电子商务公司。

  Uber回应说,这项规定并没有改变很多,“因为在绝大部分欧盟国家,我们实际上已经按照交通法规来运营了。”这一点有待商榷。

  欧洲很多国家已经抵制Uber了,包括德国,法国,西班牙和意大利。但在大多数东欧国家,Uber还是很流行,这些地方的法规比较薄弱,也比较腐败。在波兰,Uber无视政府打击不交税的无营业执照司机的努力:它甚至帮Uber司机缴罚款和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欧洲法院的裁决告诉这些国家,Uber是一个计程车服务公司,也理应被如此对待。

  接下来将会有出台更多禁令和更严格的监管,而且在某种程度上Uber最终将会在整个欧洲任用持牌司机。但更重要的是,欧洲法院的决定开辟了一个先例,它们只管科技公司实际上做了什么,而不管它们是如何做到的。

  出于法律的目的,如果一样东西像鸭子一样摇摇摆摆并且嘎嘎叫,那它就是一只鸭子,而不是来自外太空的外星机器人。

  这给媒体行业开了绿灯,它们认为Facebook、Twitter和YouTube都是媒体公司。他们向广告商出售可以看广告内容的读者。这些正是媒体公司在做的,而这种运作方式对内容包括版权保护和遵守仇恨言论法都负有法律责任。

  欧洲的一些通讯社--法新社、德意志新闻社、新闻社和英国报业协会已经在要求这些“平台”来支付他们稿费。

  欧洲法院对Uber公司的裁定会让他们的这些要求变成法律诉求。

  它同时也告诉持牌酒店,对Airbnb发起法律诉讼将不再是一个无望的请求,因为与Airbnb最初成立的理由是帮普罗大众用限制的房产挣一些外快相反,它现在成了专业房地产商的平台。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它告诉世界--尤其是欧洲一些试图给这些“网上平台”做出规整的监管者们--整个由科技公司设计出来的“平台”的概念就是一个幌子而已。

  科技背景下的出租车公司,传媒公司,房屋租赁公司,从根本上来讲做的还是这些行业原本在做的事情,只不过现在有了科技的辅助而已。

  这些服务给传统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创新和破坏。有时它是有用的。出租车公司不得不承认Uber让客户生活更方便,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还要重新考虑定价政策。类似的美好的事情发生在酒店市场,甚至连一些小酒店业已经学会了网上订票和提供更灵活的价格制度。

  但有时这些“平台”的影响是则是很危险的,就像许多新闻机构的情况一样,由于谷歌-Facebook的双头垄断市场,他们发现自己无法向记者支付薪水。Uber让出租车司机难以保证持续工作时间,继而无法维持最低工资,而这一点是英国法院试图扭转的。

  Airbnb被指控造成住房短缺,至少,它为欺骗旅客让他们滞留陌生城市的诈骗犯提供了容身场所。

  所有这些都对对欧洲的纳税造成了可怕的干扰。

  很难界定到底是不是好处多过坏处。从长远来看,监管误导性的提供“平台”概念科技公司(主要是在美国)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这可能是有用的。

  现在,是时候去公平竞争了,这些漏洞--新的平台不受监管又肆意取代传统公司,而传统公司还要确保消费者的福利和适当的税收征收--已经在慢慢填补了。这一行业标准将在未来几年遍及整个欧洲和各行业,而这些“平台”要么遵守要么消失。

  同时,在Uber案件的起源地巴塞罗那,人们会不断举手欢呼无处不在的黄色和黑色的计程车。这是当地人欢迎的模式,尽管应用程式也存在着。

  现代世界是多方面的,没有一个适用于每个城市的单一交通模式,然而,欧洲法院的决定没有做的一件事就是授予城市一个弹性竞争的许可证。它建立了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而不是保护主义的氛围。危险的是,一些过于冲动的管理者和监管者们可能会故意误解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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