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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香港11月16日电(评论员 鲁灿)梁颂恒和游蕙祯违法宣誓案终于受到依法判决,香港高等法院15日下午颁令梁颂恒和游蕙祯早前的宣誓无效,同时取消二人的立法会议员资格。
我们认为,香港高等法院本次依法作出的判决,是对甚嚣尘上的港独气焰的一次重击,是对人大释法的正面肯定,也是为《基本法》应有的重要地位正名立威,对未来香港的政治生态将产生重要影响。
梁游二人之前在立法会宣誓环节之所以气焰嚣张,敢于用侮辱国家、侮辱民族的方式面对大众,在很大程度上刻意践踏《基本法》。而此次判决,是通过香港的司法体系,向全社会发出非常清晰的意涵:不管某些政客如何扭曲,不管某些法律界人士如何任意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基本法》的解释具有无可争辩的权威性,中央政府对于被授权“高度自治”的香港特区具有无可质疑的管辖权,香港的政治生态演变必须尊重国家的根本利益,没有“一国”的框架也就无所谓“两制”的共存。
由于中央政府长期十分尊重“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而香港的一些政治力量又刻意长期只坚守“两制”,有意识地忽略“一国”,《基本法》这个对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极为重要的法律基础,长期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不是被视为香港一切法律的基础,而是经常被当作一种空有其名的“漂浮物”。
此次判决结果,无疑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主动解释,有着相当密切的关联。可以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主动释法,不仅从国家层面对于国家的根本利益表达了正义的坚持,也给香港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息,那就是必须真正尊重《基本法》在香港法律体系中具有的最高法律地位。
通过此次人大释法和法院判决,我们作为港人,对几个长期模糊的概念应该重新明晰。
首先,《基本法》不应被误解为北京用来管治香港的“大陆法”,而是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基本法》乃是从法律上保障香港实现“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重要基石,与香港的法治传统并非对立的关系,而是香港现有法律的“母法”,香港司法界必须给予高度尊重。
其三,《基本法》具备足够的权威性与严肃性,绝对不可以任意曲解、肆意违背。任何刻意违反《基本法》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香港的政党政治近年来发展炽热,但是由于选民的政治理性不牢固,政客的政治道德也就极不规范,导致很多政客竞相采用比赛极端的方式刺激幼稚选民、玩弄民粹政治。香港高等法院此次能够依法对梁颂恒和游蕙祯违法宣誓做出判决,不仅是顺应主流民意的正确判决,也为香港政治道德进行规范提供了一个契机。
当然,港独不会因为一次司法判决就从此销声匿迹。但是所有希望香港维持长期繁荣稳定的爱国爱港者,都应该对支持法庭对“港独”依法惩处,也应该对《基本法》能够正名立威感到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