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治安局有关负责人称,在《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下发后,各个地方政府会在文件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户籍政策。 中评社北京2月25日电/针对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昨日,公安部治安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在该文件下发后,各个地方政府会在文件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户籍政策。作为户籍管理部门,各地公安部门会根据地方政府最新政策进行逐步落实。
新京报报道,对于户籍新政可能对户籍管理造成的影响,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公安部门正在进行相关的调研,相关工作会根据调研情况进行调整。
此次户籍新政最大的变化是放开地级市的户籍。对此,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地级市的户籍数量较为平稳,没有出现波动,公安部门会根据新政实施后出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措施。
■ 建议
农工党建议设“人口管委会”
将提交提案,建议人口管理以民政等部门为主
即将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农工党中央将提交提案,建议中央设置“国家人口管理委员会”, 整合国家统计局、公安局户政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职能,统一管理全国人口事务;地方各级计划生育部门、户政管理部门和人口统计部门,合署办公或合并为一个机构。
建议1
民政等部门管理人口
名为《关于创新社会管理 改革户籍制度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建议,设立“国家人口管理委员会”,人口管理职能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管理为主,转化为民政或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为主;人口管理的重点,从以户口管理为重点,转为以人口管理为重点,用身份证制度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依据,从而使人口流动有序化;制定《社会治安综合防控法》,剥离户籍管理中的社会控制功能。
建议2
公共服务与户籍剥离
名为《关于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强调“身份证制度”,建议借此建立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在此基础上,逐步将公共服务享受资格与户籍制度剥离;明确各级财政为流动人口提供不同类型公共服务的职责。
此前,不少专家提出,户籍制度改革难点在于地域壁垒即地方保护主义。对此,《流动人口》建议,构建有利于人口集聚的财税管理政策,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关系,中央财政按实有人口规模补助地方公共服务资金,逐步形成地方财政收入随人口集聚度增长的机制;实施中央财政对流入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奖补机制,明确经济发达地区吸纳迁移人口并为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 对话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陆杰华教授
北京居住证年底前将有突破
居住证将增加公共服务功能
新京报:北京的居住证制度进展到什么程度?今年出台的可能性有多大?
陆杰华:预计今年年底前,北京居住证制度会有实质性突破。之前,政府有关部门做了大量调研,到各地了解成熟经验和做法,以及北京流动人口构成、分布、从业情况。目前考虑的重点,就是居住证的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持证可以享受到哪些基本公共服务。
新京报:2008年,北京就提出居住证制度,目前还在调研,为什么这么久?
陆杰华:如果居住证制度在2008年出台,那么现在肯定要做根本性调整。因为最初居住证主要目的是服务于人口调控,所以其中的条款以管理性规定为主,涉及公共服务的内容很少。
四年来,政府的思路从人口调控思路,转变为实有人口公共服务思路。政府考虑的会更全面,居住证的公共服务功能会更多。
新京报:上海、成都等城市都已实施居住证制度,北京居住证制度卡在哪里?
陆杰华:严格讲,上海居住证制度,是积分制度,与真正的居住证制度,还有距离。而成都、郑州等城市,跟每三人就有一名非京籍的北京相比,流动人口压力并不突出。而且北京的居住证制度一旦出台,势必起到引领作用,所以北京必须慎重。
居住证或将按年限享服务
新京报:有传闻说,如果北京实行居住证制度,那么现行的针对流动人口的车、房限购政策,也会松动?
陆杰华:持居住证到底能享受到哪些市民待遇?公共服务功能的设计,既要与十二五规划衔接,还要结合北京人口调控的需要,资源承载能力和财政可支付能力。现在的思路是,居住证公共服务功能将有一个指标体系和细节方案,比如通过在京工作年限、个税缴纳年限划杠,规定不同纳税年限享受不同等级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