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协议如同音乐演奏,需协调一致,方能成曲。
有利两岸民衆利益的事,就要大胆去做。??中评社香港2月17日电/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刘国奋在《中国评论》月刊二月号发表专文《两岸签署和平协议前相关问题之探讨》,就两岸签署和平协议前应遵循的规则、须消除与建立的观念、需要注意尽可能避免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文章内容如下∶
??国民党重新执政後,马英九当局回归“九二共识”,在两岸的共同努力下,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局面进一步向前推进。尤其是2008年底两岸实现直接“三通”,2009年签署金融监理备忘录(MOU),两岸的各项交流合作深入展开,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定(ECFA)的签订也提上议事日程,两岸关系已进入到一个新的全面发展阶段。随著两岸交流交往的扩大和深入,两岸签署和平协议这个问题已难以回避,如果两岸能签署和平协议,对於建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稳定机制、扩大两岸利益共享等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然而,我们检视相关问题,亦不难发现在两岸签署和平协议问题上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相关准备工作要求两岸去共同完成。本文拟从两岸签署和平协议前应遵循的规则、须消除与形成的观念,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等三个方面进行初步探讨。
??两岸签署和平协议前应遵循的规则
??关於两岸签署和平协议的问题,两岸官方、学者和民间人士已谈论多年,有不少好的观点和有益的想法,包括一个中国的表述、两岸关系的政治定位、台湾的涉外活动等问题。除这些问题需要考虑之外,笔者以为,两岸签署和平协议前还有其他一些细的问题要思考,这包括两岸在签署和平协议前应遵循的规则,两岸可先就此问题进行讨论,这对於推动两岸和平协议的签订有正面的意义。
??(一)不提先决条件的规则
??众所周知,大陆的终极目标是和平统一,不可能是和平分裂。不过大陆方面所提的两岸和平协议并不会是统一协议,它只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阶段的一个政治安排。从这个意义上讲,大陆所提的两岸签署和平协议是维持和巩固目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现状,让两岸关系在更为坚实的互信基础上发展。然而,目前台湾岛内在“统一与独立”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台独”分子和部分民进党人士还不时地进行某些破坏两岸关系的行动,两岸的政治互信基础还相当脆弱。为不断地累积两岸政治互信,使两岸和平协议顺利签订,两岸在谈判之前应避免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先决条件,包括∶1、向对方提出“统一”或“独立”的条件;2、要求大陆撤走导弹的条件(1);3、要求大陆“放弃对台使用武力”(2)等等。
??(二)给予与体会对方善意的规则
??在两岸签署和平协议前,给予与体会对方的善意是很重要的,是两岸累积政治互信的重要方面。多年来,大陆在这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不管台湾方面如何进行歪曲、干扰甚至破坏,大陆始终以积极的行动释出善意。尤其是自2005年国共两党展开政党交流以来,大陆方面不断推出对台湾的各类善意举措,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大陆释出的善意是举世共睹的,台湾人民多少也感受到了。但是另一方面,由於岛内“台独”分子和部分民进党人士的刻意政治操弄,大陆的善意常被扭曲,并被扣上所谓的“有不良政治企图”等罪名,不仅使台湾难以正常释放对大陆的善意,而且连台湾民众体会大陆的善意都被打了折扣。因此,在签署两岸和平协议前提倡给予与体会对方善意的规则,目的是更多地累积政治互信,以求两岸和平协议建立在坚实的互信基础上,而不是签订空泛的或缺乏政治互信基础的和平协议。
???(三)不挑战对方的规则
??不挑战对方的规则,是指两岸应了解对方的想法,体会对方的难处,不做对方所不愿的事。马英九上台後,大陆方面也能体会到台湾政治多元化特点,在涉及两岸政治关系问题上采取和缓的说词,并在实际行动上亦有所表示。大陆方面不管是对一个中国内涵的表述,还是两岸交流交往方面,以及台湾参与国际组织活动等问题,大陆能在尊重历史与现实的基础上,多为台湾民众的感受与利益考虑。相反,台湾方面尤其是“台独”分子和一些民进党人士不断进行歪曲大陆的宣传,并不时地利用一切机会挑战大陆。我们从达赖访台与热比娅事件的反面教训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不挑战对方的规则对於积累两岸政治互信、达成两岸和平协议是不可或缺的。
?? (四)外国人不得插手两岸谈判的规则
??大陆方面一贯主张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两岸关系的处理是两岸间的事,外国人不应插手两岸事务。同样,两岸签署和平协议也是海峡两岸之间的事,按说外国人不应插手。但是,台湾方面在两岸交流交往尤其是两岸谈判问题上,却很在意美国、日本等国家的感受。“台独”分子和部分民进党人士常为两岸关系发展问题到美国“告洋状”,扯马英九当局的後腿。而马英九当局出於自身政治利益也很重视美国对两岸关系的看法,并以台湾的大陆政策“符合美国的利益”为优先考虑。一般而论,谈判中弱的一方引进外力有助於增强谈判力量。不过我们认为,大陆方面对於两岸谈判秉持的是“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原则,没有以强欺弱的架势,两岸两会在多次协商中已经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在两岸政治谈判中引进外力是不恰当的,而且也是不利於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长远利益的。
??两岸和平协议签署前须消除与建立的观念
??在签署和平协议前,两岸消除与建立某些观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对於达成两岸和平协议、建立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长远稳定机制是不可或缺的。
??(一)消除两岸敌对的观念
??消除两岸敌对的观念是两岸签署和平协议前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如果两岸敌对不消除,两岸和平协议难以达成。两岸在1949年後,由於冷战和隔绝等因素,两岸双方都有对对方不利的宣传。大陆改革开放後,与台湾的交流增多,大陆民众对台湾的了解逐步加深,某些偏见得以纠正;而台湾民众来大陆的频繁,对大陆的认识也在加强之中。不过,我们也看到,由於大陆与台湾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准仍有一定的差距,台湾相当一部分人对大陆还存在“高人一等”的心态,对大陆的偏见难以消除。加之台湾蓝绿政治对立,政治操弄动作频繁,尤其是“台独”分子与一些民进党人士常对大陆进行“妖魔化”宣传;而台湾当局为了自身的政治利益,亦常对台湾民众做“敌我心防”的宣传教育。正是由於前述种种原因,台湾民众对大陆的“敌对意识”至今难以消除。因此,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长远角度看,消除两岸敌对的观念应为两岸签署和平协议前的主要任务。从目前情况看,两岸首先要做的工作是不妖魔化对方、不妖魔化两岸和平协议等,台湾方面尤其要注意这个问题。(3)
??(二)树立“尊重两岸人民意愿、照顾两岸人民利益”的观念
??台湾蓝绿阵营对大陆政策似乎有一个共识,即所谓的“尊重台湾人民意愿”。马英九在参加“总统”选举前就表示,他若当选,一定是采取“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的政策。在上台後,马英九亦多次表示∶推动两岸关系所秉持的就是“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的立场。民进党人士更是将“台湾人民的利益和意愿”时常挂在嘴上,仿佛只有民进党才是“最爱台湾”、“最保护台湾民众利益”的政党,只要马英九当局在两岸交流交往方面稍有积极动作,他们便扣以“联共卖台”帽子,以此进行牵制,还不时提出要用“公投”的办法来裁决两岸交流交往应否进展,包括两岸签订ECFA的问题。我们认为,尊重人民意愿、照顾人民利益是好事,但无论是两岸签订经贸协议还是和平协议,涉及到的是两岸人民的利益,如果仅重视单方面的意愿与利益,显然是不妥当的。因此,对於两岸签署和平协议的问题,笔者以为,树立“尊重两岸人民意愿、照顾两岸人民利益”的观念是最合理的。
?? (三)建立两岸政治互利的观念
??这?首先必须说明的一点是,两岸就签署和平协议等问题进行政治谈判并非是洪水猛兽,而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的必经之路,两岸达成某些政治协议有助於两岸经贸等关系的进一步深入发展,有助於建立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长远稳定机制,以更好地达成两岸共同繁荣的目标,对两岸人民有利,也对亚太地区乃至世只和平有利。此外,两岸经贸等交流是以两岸互惠互利为前提的,同理可得,两岸签署和平协议涉及到两岸双方的政治利益,亦应以两岸政治互利为前提,任何以单方面的牺牲来换取和平协议的签订都是不现实的。因此,建立两岸政治互利的观念对於推动两岸和平协议的签订是有重要意义的。
??两岸签署和平协议前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两岸签署和平协议前有三个方面的问题应受到重视,并尽可能避免之。
??(一)从大陆方面看,要力戒操之过急
??大陆内部各方对於签署两岸和平协议没有大的争议,总体看,大陆各方一致支持两岸签署该项协议。因此说,大陆方面对於两岸签署和平协议是没有任何障碍因素的。2008年底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谈到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问题时表示,“为有利於两岸协商谈判、对彼此往来作出安排,两岸可以就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这可以说大陆领导人对於签订两岸和平协议的难度是有相当全面的了解的。但另一方面大陆也有一些人对签署两岸和平协议有迫切感,并对两岸签署和平协议的认识有简单化倾向。因此从这个角度讲,大陆方面应力戒急躁情绪与避免对签署两岸和平协议难度估计不足的问题,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与相关准备工作是很有必要的。
??(二)从台湾方面看,要避免拖延耗时
??对於两岸签署和平协议的问题,台湾方面显然没有准备好,问题的症结在於台湾内部各方政治势力对两岸和平协议各有各的看法和打算。我们也看到,经过李登辉和陈水扁近20年的所谓“台湾主体意识”的灌输,“卖台”一词已与维护“台湾尊严”和“台湾主权”做了巧妙的链接。在台湾这样的政治氛围下,马英九当局在两岸关系问题上仍难以摆脱对所谓“卖台”的戒恐心理,即∶一是怕“绿营”人士抹红抹黑,害怕被其扣上“联共卖台”帽子,因而在发展两岸关系上不愿走得太远;二是对大陆也有一定的“戒恐心”,如在陆资入台问题上有人就主张不能让大陆投资台湾的公营事业,更何况是涉及两岸政治性议题。而“台独”分子和民进党人士更是竭力进行政治操作,不时推出为反对而反对的政治活动,牵制马英九当局发展两岸关系,签署两岸和平协议更是其反对的重点。因此,从台湾方面看,对两岸签署和平协议问题要避免的是无谓地反对与无谓地拖延时间,拖延对大陆不利,对台湾更加不利。(4)
?? (三)从美国方面看,要防止无谓干涉
??两岸签署和平协议要防止美国的无谓干涉。众所周知,美国一直以“台湾的保护神”自居,但美国的所谓支持台湾不是无私与无条件的,而是有其自身的政治经济和战略利益的目的的。多年来,美国向台出售先进的武器装备,实际上是在插手台湾问题的同时获取军火红利。马英九上台後也很在意美国方面的意见,在两岸关系和大陆政策上时常咨询美国意见。而美国也进一步强调所谓“台湾的国际空间”问题,看似美国为台湾争取涉外活动空间,实际上是强化“台湾主体意识”,试图离间两岸人民的情感。美国对两岸的政策是永久维持两岸“不统、不独、不武”的分离现状,以从中获取美国最大的政经与战略利益。目前美国虽表示满意两岸关系进展,但美国并不愿看到两岸关系走得太快、太近,如果两岸关系发展超过美国的容忍度,认为两岸交流交往带有“统合”性质,美国方面有可能采取阻止行动。因此,对於美国试图影响或插手两岸政治谈判问题,两岸都要有清醒的认识。从两岸和平协议涉及的两岸双方来看,美国方面只是外在的影响因素,如果两岸都有签署此协议的共同意愿,相信美国即使要反对也反对不了。现在最大问题是台湾内部意见分歧的问题,台湾蓝绿两大阵营就两岸扩大交流交往、两岸签署和平协议等问题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并形成理性的共识是有十分的必要性,如此两岸才能排除外部因素的干扰,真正达成对两岸人民有利的两岸和平协议。
??结论
??我们注意到,台湾蓝绿两大阵营对维系“台湾的生存与发展”、维系“台湾的主流价值”(即“民主、自由、法治和文明”)可能没有什麽分歧,但是在发展两岸关系问题上却有很大的分歧。其实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并不会阻碍台湾的生存与发展,而是恰恰相反。反对发展两岸关系的“台独”分子和部分民进党人士虽主张“尊重台湾人民意愿”,动辄要举行“公投”,但他们对於已有70%的台湾民众支持两岸签署ECFA的现实却视而不见,仍要坚持反对到底。如今台湾民间组织已发起签署两岸和平协议共识备忘录活动,随著两岸关系的深入发展,台湾内部支持签署两岸和平协议的比例肯定会增加,“台独”分子和部分民进党人士的反对终究胜不过民众的支持力量。在处理两岸关系问题上,大陆方面提出“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尊重人民愿望”看法,我们相信只要两岸双方能以这种求真务实的态度处理双方面临的问题,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就会顺利得多,两岸签署和平协议也就为期不远了。
??注释
??(1)如民进党人士和马英九均表示,大陆要“先撤除瞄准台湾且数目不断增加的飞弹”,如此才可以与大陆谈判和平协议。
??(2)这方面的要求主要来自台联党和“台独”分子,如台联党主席黄昆辉称,“只要中国宣布放弃对台湾使用武力,两岸就永续和平了,何必还要签署什麽和平协议?”而民进党发言人萧美琴称∶“两岸任何谈判必须符合台湾人民的利益,过程必须公开、透明,且获得台湾人民认可。马英九应下令所有政府官员在中国没有撤除对台所部署的飞弹前,不得公开或私下与对岸谈和平协议。”见台湾《自由时报》2009年10月21日。
??(3)“台独”分子与一些民进党人士称两岸和平协议是大陆对台湾的“招降”,是“让台湾彻底中国化、香港化”,是台湾的“虎口求生”,是大陆“并吞台湾”,等等。
??(4)2009年版台湾“国防报告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马英九当局对两岸签署和平协议的心态∶大陆“藉签订和平协议包裹其政治目的,使我方难有抵抗能力,进而达到其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