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1999年买的房子,因为亚洲金融风暴的关系,当时香港的房地产价格从1997年的高峰已经下跌了差不多四成,听从特区政府的话,因为大大小小的官员出来说,楼价已经到了谷底,小市民可以置业了。”买房子和炒房子其实都一样的,不会因为你认为这些砖块是“家”还是“投资项目”而有所区别,通过这段香港历史,你学到什么?它和前面提的美国方法最大不同在哪里?
“签完买卖合约,觉得自己的抉择应该算是英明,因为卖方亏了差不多一百万,把这套不到五百平方英尺的房子,用二百万港币的价钱卖给了我。我觉得自己好像赚了不少。”
“ 因为当时属于高利息时代,每个月还银行的贷款差不多要二万港元,而且还要二十年的时间。从这一天开始,我不是为自己,而是为银行来打工了。”
“只是楼价并没有像政府希望的那样到了谷底,不到四年的时间,我的房子已经跌到一百万出头,于是我成了香港众多的负资产一族当中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