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讲俺家旅馆的事,还是2016年。时间真的是会飞啊。转眼四年多过去了。
把上一个经理开除以后,请来了一个有多年经验,热情洋溢的新经理。条件是他不在旅馆,我多付他每月$1500房费。当然没问题。新官上任,几个星期,就感觉到了变化。这个经理不在旅馆守株待兔, 而是跑的附近的建筑工地发卡片,拉人。最后到了我们的停车场不够用的地步。人忽忽的进来,钱哗哗的进来。每月的revenue 提高了30%以上。 我这个高兴啊。我和另外一个股东商量,最后通知他,年底给他发奖金。
可是(这个万恶的可是),好景不长,几个月以后,就又是外甥打灯笼-照旧了。
让我很着急的是,我们的水费上升了三倍。我们的管道都很老了,滴水漏水的现象很常见,所以每月要$1500的水费。但是,有一个月突然就涨到$4500了。我告诉经理,肯定那里在大量漏水。我们的经理却在一个一个的查马桶。马桶能漏多少水啊。
我觉得奇怪啊,就跑去问个究竟。结果去了几次,居然都没有见到经理。问前台,都是顾左右而言它。最后,里面一位自己人讲了实情。经理又找了一份工作。每天早晨上班前,下班后,到酒店点个卯。白天的大部分时间在另外一个地方工作。
啊,挣双份工资。不错。可是我们就倒霉了。业绩又掉下来不说,水费又上去了。
没有办法,我只好又得换人。
思来想去,觉得从大街上随便拉一个人不可靠。于是决定从现有的员工中提拔一个。我们的前台经理,人很老实,工作积极性也很高,于是就提拔了他当旅馆经理。他当然高兴。工资提高一大节子,还有一个两房两浴包水包店包电视的公寓住。
轮到原来经理不高兴了。请求留下,辞去第二份工作。我说对不起,晚了。我给过你机会,你没有珍惜。
新经理上台后,第一件事,就是查漏。请了专业公司来,查湿度。先是发现一个房间湿度特别大。然后把水泥地打开,一眼喷泉就此喷涌而出。壮丽!为了这个壮丽的景象,我花了九千多美元。
由于新经理缺乏经营的经验,我们的销售一直上不去,甚至还掉下来。奇怪的是,倒是不用倒贴那么多钱了。啊,原来如此。以前的经理们,都得了不少的利啊。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我们这家小旅馆就这样不死不活的经营着。乏善可陈。
2017年, 那是一个春天。我们一年下来,就靠春天挣点钱,特别是樱花节那两个星期。
这个春天的一天早上,正在睡懒觉,经理的电话一遍又一遍的打过来,急不可耐。我一听留言,一下子就从床上跳了起来。
经理说,糟糕了。旅馆着火了。
我说,是挺烦的。不过我们有保险。不用怕。
经理又说,烧着人了。抬走了。
天哪。 这还得了。
我穿上裤子,连水都没有喝,就一口气开车来到了旅馆。旅馆一片狼藉。火已经扑灭了。还有七八辆消防车在那里。消防员们在吃早餐。
这时候,经理告诉我,人死了。
天旋地转。我脑子一片空白。
我一直觉得自己天不怕,地不怕,神经和钢丝一样。那一刻, 我是真的怕了。和消防队长聊了几句,就马上去找律师了。
我一直在用的律师,是华府地区最好的律师之一,也是最贵的律师。和律师见了面,律师让我不要怕,镇静。让我去调查几个关键问题。
第一,我们有没有通过最近的防火安全检查。
第二,起火的原因是什么。是旅馆的原因,还是旅客自己的原因。
第三,尽快和保险公司联系。
马上回到旅馆,开始调查。
第一,我们通过了当年的防火安全检查。同时,该房间着火的时候,其它房间的报警器都同时响了起来,其它房间的旅客都及时跑了出来。
第二,该着火的房间发现助燃剂的痕迹。
第三,我们旅馆的员工搜索死者的“非死不可”,发现死者生前一直在谈论自杀。
第四,更重要的是,这位死者几个月前在另外一个旅馆发生了同样的火灾,被消防员及时就出。这一次她成功了。
所有这一切,加在一起,明显表明,她是自杀。不是我们的责任。
所以,我们的律师估计,死者家属也不会起诉我们。
再后来发现,死者的家并不远。她两次自杀,都是她母亲把她送进旅馆,并且给她付的房费。这什么意思?我不好再往下说了。但是如果她母亲起诉我们,我们就反诉她给我们造成的损失。
可悲,可怜,可恨,可恶。
你忍心,留下你年幼的女儿,独自面对世界的一切?
你就是一定要死,为什么要连累我们旅馆?
一次烧了我们五个房间,并且整个一排房间都过了烟,不能使用。
我们的旅馆建于五十年代,电线和配电板严重老化。平时一直在用,倒也没有事。但是要装修,要申请执照,就必须先把总配电板换掉。光是这一步,就花了我们几个月的时间。总共停业大半年。
火灾发生的几个小时之内,就有几个人给我打电话。他们号称是"Public Adjuster"。说是可以帮助我们向保险公司多要钱。我先接触了一个。看上去人不错,挺专业的。
此人见到我,先是自报行业的家丑,警告(洗脑) 我碰上一家不好的公司会有多倒霉。他给我看的一个例子,就是一为中年女士的房子被大火烧掉了。这家公司为这位女士挣到了五十多万的赔偿。但是这笔钱按照协议,打到了公司账上。公司在明明知道一家建筑公司就要破产了,还把它推荐给这位女士。并且在没有动工的情况下,没有经过女士的允许,把尾款也打给这家公司了。然后,这家公司破产,女士什么都没有得到。女士当然不高兴,把这家public adjuster 公司给告了。结果,被告需要做惩罚性赔偿,赔了一百万。女士因祸得福。五十万建房,还得了五十万。
我觉得这个人也还行,就让他提条件。他要求提取我们总赔偿额的5%。 我不同意,我的条件是,保险公司自愿赔偿给我们的,与public adjuster公司无关。之上多要出来的,我们给它10%。我们达成了口头协议。
可是,(又是这个该死的转折), 等我们看到要签的文件时,变成了要给总赔偿额的10%。 骗傻子啊。他以为我不会仔细看文件。结果被揭穿,恼羞成怒。威胁我如果我不合他合作,他也不会让其他公司和我合作。哇, 你习近平啊?得罪了你我就没有活路了啊?我说对不起,我和你打交道不愉快。我们的合作到此中止。
一个朋友说过一句话,最大的白痴, 就是以为别人都是白痴。生活中经常能遇到这种人。只是一般不愿意揭露他们而已。
事实上,我们很快就找到了另外一家公司合作,按照我的条件,在多要出的资金中,给它提取了10%。
因为反正我们的旅馆也没有什么价值了,并且已经签约要卖给开发商,所以我们也就没有做装修。除了付给电工的一大笔钱,我们倒是因祸得福,猛赚了一笔,把几年欠的利息都还上了。
下一期要等到明年四月份,那时候按照合约,应该可以卖掉了。
大赞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