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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高高早日康复 人生更完美!

(2008-08-26 07:07:41) 下一个
向亲爱的高高致以最诚心诚意的慰问!祝早日康复!人生更完美!




看了你在楼下的帖子∶

人生更加完美 坐了救护车,进了警察局,家里做手术(1)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na&MsgID=859051


看得心惊肉跳的!!!额地娘啊!那女人真狠呐!心痛高高!抱抱~抱抱~~噢嗷哦~~
_({) _(x)

要好好休息啊~~定定惊!

既然是(1),我想,还会有续集的吧?比如2∶进了警察局,3∶家里做手术...
心急等待中...

祈盼一切安好!!!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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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从你写的这(1)可以看得出来,别看俺高高平时爽快又麻利的,聪明又伶俐的,遇到这
等大事(妈呀,也真够大件事的了,要命啊这是!),也会大大地受惊(嗯,确认一下,是"惊",
俺没写错字儿~&~),有点乱了方寸啊~~∶)

"对啊~谁叫我是女人呢!我是女人,就害pia(4)!你管~~@@"(呵呵,介四偶代你说滴...)


1∶不用担心抓不到那个女人的.

a∶她有名片在你手上(不管真假,是条线索);

b∶你有记下她的车牌号码(不管真假,是条线索);

c∶你有目击者,不但由其致电报警,而且也在肇事现场录了口供.目击者须尽公民义务作证;

d∶还有那辆後来被撞的大卡车,相信那位司机也会追究的.一个故意伤害刑事案,一个"不顾而去"
(据我所知,"不顾而去"在很多国家也属刑事罪,不过不肯定美国是不是哈),两案合并,那个
肇事女人罪行更重,警方会更重视追查;

e∶那是一个繁忙的大路口,一般而言,都会有"道路监测系统"的,如果案情严重,警方会去查;例如
录影资料等等(不过据说要查这些资料的话,警方需向检察官作一些申请程序,视严重情节而定).



2∶上了救护车之後的环节,没必要硬撑著,有痛就要大声喊!而且不要不愿意去急诊室的哦~∶)

a∶我觉得,凭著高高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博学多闻,虽然这时受惊了,但还是可以发挥一下小宇宙哒!
--要随时保护自身利益嘛;

b∶有痛就要大声喊!有泪就要哗啦啦!因为你也知道,医生啊救生员啊警察啊,他们见惯了伤痛,
当事者的痛楚未必在他们眼里算什麽.你要真实地表达你的感受,略有夸张也并不为过,好处是
警察会较为重视和跟进这单案子∶)

c∶你要让他们相信∶那女人简直是蓄意谋杀啊啊啊,那这单案子可能被定为严重故意伤害之刑事罪;
否则,若这只是一单普通故意伤害罪.警方所出动的警力是不同的;;;

d∶警方出车,是会根据报警资料在短时间内做出评估的∶如果有伤者,必出十字车;如果有车辆碰
撞,必出抢险车;如果有"非正常"违法情况,会加派警车.当他们到来现场後,将交通事故中的伤
者送去急诊室检查,只是例行程序,也是你必须要做的自我保护措施之一.正如fitgirl在跟帖里说
的∶"小心,有时候症状是过後才显出来,即使当时不觉得什麽,比如脖子什麽的痛,都有个延迟。
急诊是必要的,起码有个记录,如果过後打官司什麽的。"我在这里还要冒著被高高敲"板栗儿"的
风险嘟囔一句∶你这麽不愿意的,好不合作啊,这不是让救生员和警察为难嘛...程序上安排的,
当事人若不去,回头隔几天若有不啥不妥的(阿弥陀佛!不会不会哒~),找回来,他们要吃不了
兜著走啊...(我猜当时如果高高再坚持不愿去急诊室,人家说不定会叫她签个放弃赴院诊察的
声明书!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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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俺醉醉醉亲奈地高高啊,同为女银,俺无条件无原则地支持你!关注你!希望你快点康复!

祝福你经这一事,好运连著来!一定要去买张彩票哈!哦对,按照俺们神叨叨的神婆的做法,要去
敬只鸡,还还神~~阿弥陀佛~~大难之後,必有厚福啊!_:$


希望警方快点抓到那个天杀的撞伤我高高的女人,把她绳之以法!!!_: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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