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客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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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系列之三:文化-宗教-信仰

(2007-05-23 13:02:59) 下一个

文化是民族的属性,有民族即有文化,而民族的文化属性基本就是该民族的属性。在今天,民族间的交往日益频密,再想看到不受外来文明搀杂的“纯”的某某文化,是件很难很难的事情了。至少叫的出名的民族及其文化都是这种文化交流,重组的结果,不知到世界上还有没有不受“打扰”的文明形态存在着。

宗教其实和民族无涉,是历史上地理隔离,或同宗同种间的认同,使得我们能看到这样的现象,某某族的人民多信奉某某教。而此种和民族相联系的宗教现象,应更多地表现为文化现象,而距真正意义上的信仰生活有这相当的距离。同为华人,信奉道教的活在中华文化之中;信奉佛教的,也并没生活在印度的文化底下,中土的佛徒们,有哪一个不是中华文化的载体呢?再看西方,虽都在“基都教”旗下,各个民族宗教信仰的表现形式无不是特色独具。这点你跟本不用仔细探讨,单从东正教,天主教,基督教的教堂建筑上,就能领略它们不同的风格了。

所以民族与其文化相依存,其文化又受其所奉宗教之影响,于是很容易将民族文化和其宗教文化叠加后的文化简化为宗教文化,称其为基督教文化,佛教文化等等。而在文化相互撞击频频发生的近现代,宗教间的冲突和文化间的碰撞,加之政治经济利益的消长,会使我们失去分析判断的耐心。特别在近代,基督教文化--精确的说是基督教化的西方文化--狭现代科技对其它文化的强烈冲击,使处在弱势文化的人们很难不对其心生反感。

 

然信仰虽见于民族的文化之中,又超乎民族的文化之上。作为一个各人,你不能选择你的民族,你基本上也不能选择你的文化,但你可以“选择”你的信仰。对于你所处的文化环境,即使你不认同,也没办法彻底摆脱它对你的影响;比如文革中过来的人,写起文章总是带一点大批判或致敬信的味道就是一例,就算你对那些深恶痛绝,但也会受其影响。不能改变的民族,不能改变的文化,都不应妨碍我们去拥抱我们所须的信仰。就算有信仰旗下的民族,也不应有民族旗下的信仰。

信仰的内核是和民族无关,也和文化无涉,到是反过来影响了民族,重塑了文化。虽然我们见到的信仰多有不同的文化色彩,但名为“洋教”者,如基督教,有时也会以“国粹”面目出现的。我曾见到一本二十年代刊行的圣经,以文言行文,诗篇皆为骚体,很是别有一番滋味,下面将著名的诗篇23篇抄给大家,算是分享。

 

耶和华为牧兮
我是以无匮乏兮
使我伏芳草之苑
引我至静水之溪
苏我之困惫
导我于坦途
以副其仁慈兮
耳以杖扶我
蒙耳之佑
故游阴翳而不惊兮
耳为我肆筵设席
沐我以膏兮
予之垒盈兮
使敌之目睹兮
我得恩宠福祉
毕生靡穷兮
耶和华有室
爰居爰住
日久月长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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