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 过·
《怎样影响他人并赢得朋友》(作者Dale Carnegie,pp266)据说是美国第一本教人如何为人处世的书,影响很大。我一共没读过几本书名以“怎样”开头的书(N接近于1),所以对此书印象很深。
至今记得开卷的第一个故事。三十年代初,纽约市发生了一场著名的枪战。一百五十名警察把系列杀人犯“双枪”包围在一个高级住宅里。对射了一个多小时后, “双枪”才束手就擒。警察长开新闻发布会,宣告“双枪”是纽约市历史上最危险的罪犯,“掉一根羽毛,他也会杀人!”而在激烈的枪战之中,“双枪”也草就一公开信,说“裹在我的大衣之下,是一颗疲惫善良的心,它不会伤害任何人。”
作者从这一个故事开始,用了无数事例论证一个道理:批评人是不会使人接受自己的观点的;要让人服气听话,只能夸奖。
我自己读出的结论比作者还保守一些——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人是不会接受别人的观点的。人总是觉得自己是对的。哪怕是罪孽深重的杀人犯。警察可以把他抓起来,甚至让他“人间蒸发”,却不能使他那颗“疲惫善良的心”服气。
故事虽然极端,却点出人的思维的这一基本特点(在有思维自由的前提下)。论坛上最常见的争论,关于宗教,关于战争,辩论各方,能想出来的论据论点大概都用圆了,照样谁也说服不了谁。总之,自己是对的,对方是错的。
人总觉得自己是对的,说起来原因也简单。人是有逻辑的动物。任何行为后面,都有一大套原因;而有了因果,往往就使结论行为显得合理。既使是一时冲动,做了让自己后悔的事,说了让自己后悔的话,也不难归咎到造成自己激动的根源上。所以,自己总站在“真理”这一边,是一个必然现象,不用沾沾自喜。
总觉得自己正确,大概是有进化优势的,本身也不是什么大问题。问题出在生活中还有一个更基本的事实,那就是,人和人是不一样的:资质,悟性绝对不同,阅历经验又千差万别。结果,人人都是对的,不同人的“对”的结论却经常是矛盾的,甚至不可调合的。
人常常想不到这一点。更直觉的结论是:我是对的,他和我想得不一样,所以他是错的。进而想,他的看法毫无道理,说明他的论据或逻辑是错的。指出来,他就会同意我的想法。于是大家开始辨论讨论。在坛上,通常的情形是这样的。
第一轮,在指出对方错误的同时,往往能把自己已有的想法,从逻辑上更清晰地理一遍,从而对自己的观点信心倍增。同理,对方也变得更加固执;于是开始厌恶对方,怀疑他的动机,蔑视他的智力;接下来,感觉自己处于上风的-往往因为是多数人意见-喜欢对对手冷嘲热讽,而处于下风的,则心生不平怨毒之气,对自己怜悯不已,对他人痛恨不休;最后,辩论沦落成对骂。
总而言之,虽然自己真理在手,但让对方心服口服的事,基本上不发生。
这么说来,辩论似乎只是一种费心耗神的智力游戏,还常常不欢而散,无果而终,没什么意义。这却又不然。辩论的好处至少有下面这几点。
如上所说,辩论可以帮助自己学习提高,是搞清和形成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的有效方式。另外,辩论虽然给自己树敌,却也是找到朋友的最佳办法。读到和自己想法一致的文章帖子,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哪怕和作者素昧平生,也会油然生出亲近之感;而自己的文字,有人跟在后面叫一声好,哪怕只是一家之言,也让人欣慰满足。正所谓“知音说与知音听,不是知音莫与弹”。翻译成英文里,就是preach to the converted。上坛这么久,我还没发现一个人,观点立场有根本转变,却常见网友们相见恨晚,当坛结拜。
另外,辩论既不能战胜对手,还会受到“无理”攻击,自然让人不高兴,不舒服。但“不高兴,不舒服”似乎也是激发灵感的一个关键。有的人的才气只有在驳斥他人的情形下才能够发挥得淋漓尽至。比如鲁迅,好容易写了一篇《一件小事》夸夸谁,却困难得没法读。
辩论的效果,辩论的意义,从这些方面着想,就比较好衡量了。
写到这,我也不由得在心里赞叹一声:“Darn,I'm so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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