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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错地方?你去死吧!

(2006-11-02 08:22:12) 下一个
2005年12月13日,齐齐哈尔民工王建民,在伟大的祖国首都北京,著名的同仁医院,把自己活活地憋死了。法医鉴定结果,王建民死于窒息,是被他自己的呕吐物堵塞了气管窒息而亡。他生命的最后40个小时,胃溃疡引起的穿孔使他疼痛难忍,被120急救车送到了那间著名的同仁医院,之后又进再进,每次都被草草打发了事。第三次,他把生命留在了那里。王建民没有钱,他的朋友也仅有30元,只能花18元为他打了一针止痛剂。这个34岁正值壮年的民工,与其说是“窒息”而死,不如说是活活“痛”而死的。他翻滚着,呕吐着,呼喊过,求救过,就在医院的走廊里,医生们视若无物,保安把他拖到了一个角落。他就那样自己把自己“窒息”死了,临死把自己的拳头握得紧紧的——是“痛苦”?还是“无奈”?我想不会是“抗议”吧?!北京同仁医院创建于清光绪12年,已经是百年老店了。拒绝救治没钱病人的事情,封建的清朝有没有发生过?解放前的中国有没有发生过?这已无法考证。但是,解放后直至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是不太可能发生的,同仁医院也不会发生。“视钱下药,见死不救。”是现代中国医疗的特色,是医疗改革的成果——没有人敢否定改革开放,哪怕是怨声载道,医疗改革还是奔着一个“钱”字而去,是那么坚定!而首都著名的同仁医院,只不过是把这个中国特色演绎得淋漓尽致而已。王建民的家属和医院打起了官司,告医院见死不救。有关人士证明,哪怕在王建民生命最后那一分钟,只要开始救治,这场悲剧就可以避免。而同仁医院一方面在证人证词上玩猫腻,一方面又出于“道义”有条件地要补偿王家10万元——GNN你早干啥去了?有那10万元可以救多少像王建民那样的没钱的病人啊!其实,医院最终给予王建民家属的赔偿多少,并没有多大意义——多少钱,也换不来那条鲜活的生命。王建民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这样的“受害人”。要想根本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通过一个案例的判决也不能警世于众。同仁医院对王建民的死到底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只好交由法院判决了。奇就奇在这里了!法院经过一年“依职权调取证据”,作出了这样的结论——同仁医院对王建民进行了积极救治,而且王建民不应被送到同仁医院,而应送往弱势群体的定点救治机构。——王建民被送错了地方!天哪?!怎么也想象不到,原来医院可以这样“积极救治”病人!再怎么也想象不到,原来并不是所有的医院,都是“治病救人”的!忒那法官,他给首都北京著名的同仁医院门口挂了一个招牌——民工与狗不得入内!不想说什么了。 王建民被送错了地方?你去死吧!——这后半句,是说给那个法官的。相关链接http://special.northeast.cn/system/2005/12/18/0502144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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