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个命题,大家就容易联想到孔乙己这个人物来,鲁迅笔下这个穷秀才,在酒店被人笑话的时候:前天你被何家吊起来打,皆因偷人家的书。
孔乙己涨起八股子筋辩解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
其实,鲁迅笔下关于偷书还有另外一个版本。
最近读冯唐的《活着活着就老了》里面就讲了另外一个故事:内山书店的老板内山完造,对于在他书店里偷书的人从来不管,他曾讲过:“爱书的人,他一有了钱,一定爱买书的,现在被偷,就等于放了账,而且,少雇些人来看偷书,反而省钱。”
可见,内山完造对待读书人,内心是宽厚的。
夏天是忙活的季节,也是休假的季节,还是读书的季节,我就在这个夏天回忆起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在校园里面发生过的一个故事,想来好笑,与大家分享。
一个叫富贵的男生,从乡村考入大学,他在图书馆阅读的时候,看见杂志中页的西方美女图---- 酥胸美腿,便悄悄地撕下来,带回寝室。
夜晚,挂在蚊帐里伴春梦。
白天,放在枕头下面藏起。
悲催的是,这样的“金屋藏娇”没能保住多久,就被同寝室的室友发现了。
哇!富贵还是天天向上的优秀学生干部呢!人不可貌相,室友们心态开始不平衡了。为了拯救富贵同学的堕落,室友们经过商讨,找到了一个好办法。他们拿出一只钢笔,一张信笺,要给富贵的秦梅竹马女友写信。
富贵的女有是跟富贵高中同窗,两人高中时候就恋上了,女友在另外一个城市上大学。
室友们问富贵:是该写事情的真相呢?还是写这个事情的另外一个“真相”?
富贵无可奈何地选择了后面一个“真相”。
这个真相就是室友们提笔,帮富贵写了一封信:
尊敬的杏花:
最近富贵忙于功课,特别是夜间用功过猛,生病了。
现在急需40元作为富贵的休息养生之用。我们全体室友会尽量照顾好他的。请放心。
此致
敬礼!
全体室友
富贵在最后也签了名。
很快,富贵的女有就寄来了40元大洋。
收到款的时候,室友们高兴坏了,大家拿着这些大洋,兴高采烈地就往校园外餐馆奔去......,富贵也被邀请在里面的。
现在网络如此的发达普及,网络阅读方便又大有代替纸张阅读的趋势。
偶然捧起书本,闻着油墨的味道,突然忆起读书人偷书的这个不衰话题。
读书人偷书算什么人呢?
至少在中国以前贫穷和读书资源匮乏的环境下,关于读书人偷书,是被称作“雅贼”的。
的,对的,就是贼,这是道德底线!
雅也是贼!
哈哈哈,你也太幽默了嘛。
对的,对的,就是贼,这是道德底线!
雅也是贼!
在我眼里,读书人偷书就是小偷,这跟其他小偷的行为性质与其人的品格本质都一样.
偷就是偷,贼就是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