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随笔:太公分猪肉
(2008-02-22 21: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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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有句俗话“太公分猪肉”,源于旧时习俗。就是过去宗族祭祖后由德高望重的男性老者分猪肉给家族男性成员,现在也是赋予新的时代意义,譬如演艺圈颁奖,市场划分等等。
国内经济如日中天,各路英雄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捞得钵满盆满,分猪肉的故事也是每天都在上演着。最近手上一个总额四千多万人民币的合同,各路神仙也是非常热情前来关照。当地领导,合资方董事长,部门总监,无不放下身段倍加关心,纷纷推荐自己的分包方加盟,公司里拟定好的分包方质优价廉反而被排斥门外。无奈,只好对老板说明原委,硬着头皮接待业主方某部门总监介绍来的分包商。
一见面,对方狮子大开口,报出的单价比我们自己的分包方高出60%,几经讨价还价,对方降到高出30%再也不降了。翌日,我向对方的后台通报会谈结果,某总直接要我方降价倒贴给他的分包方,还说否则日后会诸多不便云云。手机几乎打爆了,对方的后台,分包商每次一次通话都要间隔一段时间回复(其实是请示后台统一孔径来对付我),忙中出错,对方一个电话打进来,开口就是:“某总(后台的名字)。。。”我笑道:“错了错了,我不是某总,我是蜗牛啊。”
眼看时间一秒一秒过去,只好请示投资方,当地合资方开联席会议讨论分猪肉。会议上,分包方两派都是脸黑黑,彼此之间互不让步,各自表述。两个小时,毫无进展。我提议休会半小时,我和投资方出去喝茶,两派在老领导的撮合下开闭门会议。
会议重开后,总算达成初步协议,双方联合入围,共同报价,但敲定的价格仍比初步报价高出近8%,总算松了口气。在晚上的餐桌上,我提议双方不谈工作,只谈吃喝玩乐,于是一团和气,气氛和谐。最后与双方单独说话,才知道,在老领导的撮合下,两方分猪肉四六开,当地有后台价格高的那方占大头,但是高出总价的8%的买路钱也是双方按比例分担(估计有三百多万)。据透露对方的分包商在关门会议里说,蜗牛开出的合同是个清白合同,如果不是当地关系方的话,他也可以接受,可答应了人家就要兑现,否则以后就没法混了,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只能起价。我深知此君难处,平静地说:“X老板,夺人生意如杀人父母,这道理我懂。我20多岁就和克格勃面对面谈合同了,我也是打工的,不是老板,各为其主,你赚你的,我不会害你。”
在中国,可以不守法,但不能不守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