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 | 晁 错 |
晁错的这种死法,常常使读书不细的人误以为他死得很体面。这事要怪司马迁。司马迁在为晁错作传时用了“春秋笔法”,说“上令晁错衣朝衣斩东市”,似乎是皇帝给晁错留面子,让他穿着朝服去死,享受了“特殊待遇”。班固就没有司马迁那么厚道,不客气地揭老底说“绐载行市”(其实司马迁也说了这话,只不过是在《吴王刘濞列传》)。绐,就是诳骗。晁错是被骗到刑场的。奉旨前去执行命令的首都卫戍司令兼公安部长(中尉)陈嘉大约并没有告诉晁错朝廷要杀他,晁错也以为是叫他去开会,兴冲冲地穿了朝服就上车,结果稀里糊涂被拉到东市,腰斩了,连遗嘱也没来得及留。我们不知道,刑前有没有人向他宣读判决书。但可以肯定,晁错之死,没有经过审判,也没有给他辩护的机会。
腰斩就是一刀从腰那儿切下去,是一种很残忍的刑法。腰斩以后人没有马上死,还会动,非常惨。这个刑法一直到雍正的时候才废掉。因为雍正皇帝杀了一个人,也是腰斩。那个人被腰斩成两段之后,在地上乱滚,一手蘸血,在地上连写了七个“惨”字才断气。雍正皇帝听闻此事后,觉得非常惨,即下诏废除了腰斩之刑。晁错是被腰斩的,另外他的父母、妻子、家人,凡是没有分家的,统统杀头,所以晁错的罪是判得非常重的。
这实在可以说是“草菅人命”,而这个被“草菅”了的晁错也不是什么小人物。他是西汉初年景帝朝的大臣,官居御史大夫。御史大夫是个什么官呢?用现在的话说,相当于副总理兼监察部长。所以晁错的地位是很高的。一个高官不经审判甚至还身着朝服时就被处死,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事情已经到了非常紧迫的程度;二是对手痛恨此人已经到了不顾一切的地步。现在看来,晁错的死,两种情况都存在。
先说事情的紧迫。
晁错被杀的直接原因是“削藩”。晁错是一有机会就要向汉景帝鼓吹削藩的。而且,正是因为他的极力主张和一再鼓吹,景帝才最终下了削藩的决心。什么是“削藩”呢?简单地说,就是削减藩国的辖地。所谓“藩国”,就是西汉初年分封的一些王国。这些王国的君主,不是皇帝的兄弟,就是皇帝的子侄,是大汉王朝的既得利益者。削藩,无疑是要剥夺他们的权力,侵犯他们的利益,这些凤子龙孙岂能心甘情愿束手就擒?所以,削藩令一下,最强大的两个王国——吴国和楚国就跳了起来。吴王刘濞和楚王刘戊联合赵王刘遂、胶西王刘卬、济南王刘辟光、淄川王刘贤、胶东王刘雄渠起兵造反,组成七国联军,浩浩荡荡杀向京师,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七国之乱”,也叫“吴楚之乱”。
七国兴乱,朝野震惊,舆论哗然。景帝君臣一面调兵遣将,一面商量对策。这时,一个名叫袁盎的人就给景帝出了个主意。袁盎说,吴楚两国,其实是没有能力造反的。他们财大气粗不假,人多势众也不假,但他们高价收买的,不过是一些见利忘义的亡命之徒,哪里成得了气候?之所以贸然造反,只因为晁错怂恿陛下削藩。因此,只要杀了晁错,退还削去的领地,兵不血刃就能平定叛乱。袁盎是做过吴国丞相的,说话的分量就比较重一点。何况这时景帝大约也方寸已乱,听了袁盎的建议,就起了丢卒保车的心思。
不能说袁盎的主意没有道理,因为吴楚叛乱确实是以“诛晁错,清君侧”为借口的。打出的旗号,则是“存亡继绝,振弱伐暴,以安刘氏”。什么叫“清君侧”呢?就是说皇帝身边有小人,要清理掉。这个“小人”,具体说就是晁错。那好,你们不就是要“清君侧”吗?如果晁错已诛,君侧已清,你们还反什么反?
事实证明,袁盎的这个主意并不灵。晁错被杀以后,七国并未退兵,作为汉使的袁盎反倒被吴王扣了起来。袁盎给汉景帝出了诛杀晁错的主意后,被任命为“太常”(主管宗庙礼仪和教育的部长),出使吴国。袁盎满心以为吴王的目的既已达到,应该见好就收的。谁知道吴王的胃口已经吊起来了,根本不把袁盎和朝廷放在眼里,不但连面都不见,还丢下一句话: 要么投降,要么去死。这下子袁盎可就哑巴吃黄连了。虽然后来他总算从吴营中逃了出来,却也从此背上了一个恶名: 挑拨离间,公报私仇,谗言误国,冤杀功臣。
实际上当时就有人为晁错鸣冤叫屈,对袁盎不以为然。晁错被杀以后,有一个名叫“邓公”的人从前方回京,向汉景帝汇报军情。邓公的官职是“谒者仆射”(宫廷卫队长郎中令的属官),级别“比千石”,此刻被任命为校尉(比将军低一级的武官),将兵平叛。汉景帝问邓公: 晁错已经杀了,吴国和楚国应该退兵了吧?邓公却回答说,怎么会退?吴王图谋造反,准备了几十年,所谓“诛晁错,清君侧”,不过是个借口罢了,“其意非在错也”(他们的意图并非在诛杀晁错)。所以,吴国和楚国是不会退兵的,天下人的嘴巴却恐怕会闭起来,不敢再说话了(恐天下之士噤口,不敢复言)。景帝问他为什么。邓公说,晁错为什么要主张削藩?是因为担心诸侯过于强盛,尾大不掉,威胁中央政权,这才提出要削减藩国辖地,以提高京师地位。这是我们汉家社稷的千秋大业和万世之利呀!可是,他的计划才刚刚开始实行,自己却被冤杀于东市,这不是“内杜忠臣之口,外为诸侯报仇”,做了令亲者痛仇者快的事吗?“臣窃为陛下不取也!”景帝听了以后,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默然良久”,才叹了一口气说,你说得对,朕也是追悔莫及啊!
其实,把错杀晁错的责任都算到袁盎身上,也是冤枉的。因为袁盎当时的身份,只不过一个被罢了官的庶人。他向景帝提出的,也只不过一项“个人建议”。然而处决晁错却是正式打了报告的。打报告的是一批朝中大臣,包括丞相陶青、中尉陈嘉、廷尉张欧(颜师古注:“欧”音“区”)。当时的制度,中央政府的高级官员是“三公九卿”。三公就是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丞相是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总理或行政院长;太尉是最高军事长官,相当于三军总司令;御史大夫是副丞相兼最高监察长官,相当于副总理兼监察部长。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合起来就是“宰相”。所以宰相是三个,不是一个。部长则有九个,叫“九卿”。陈嘉担任的中尉,张欧担任的廷尉,都是卿。尉,是武官。那时军警不分,尉可能是军官,也可能是警官,还可能是军官兼警官,职责取决于“尉”前面的那个字。比方说,太,是“最高”的意思,太尉就是全国最高军事长官。中,是“宫廷”的意思,也代表“京师”,和外地的“外”相对应。中尉的职责,是负责京城的治安,所以中尉就是首都卫戍司令兼公安部长。廷,则是“朝廷”的意思。廷尉的职责,是掌管刑律,所以廷尉就是司法部长兼最高法院院长。一个政府总理,一个公安部长,一个司法部长,三个人联名弹劾晁错,分量是很重的。
拟订的罪名也很严重,是“亡臣子礼,大逆无道”。申请的处分,则是“错(晁错)当要斩(腰斩),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也就是没分家的亲人无论老幼统统砍头(弃市是景帝时确定的一种死刑,意谓“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对这个弹劾,汉景帝的批示是“同意”(制曰可),而且派中尉陈嘉把晁错找到,立即执行,连招呼都没打一个。
所以,晁错不但死得很冤,死得很惨,还死得很窝囊。
不过,正如“诛晁错,清君侧”只是吴楚起兵的借口,“亡臣子礼,大逆无道”也不是晁错被杀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削藩。所以,要知道晁错该不该死,就得先弄清楚“削藩”是怎么回事。
帝国的惆怅之明月何曾照沟渠(二)削藩其事
不过,刘邦在实行“一朝两制”时,也留了一手,即只准同姓封王,不准异姓封王。为此,还杀了一匹白马来做盟誓,叫“白马之盟”。后来,吕后破坏这个规矩,封姓吕的做王,就被视为“乱政”,最后被武力平定。平定诸吕的功臣,就是后来平定七国之乱的将领——太尉周亚夫的父亲周勃。
其实同姓封王也未必靠得住。比如这回带头造反的吴王刘濞,就靠不住。刘濞是刘邦哥哥刘仲的儿子。古人兄弟排行,叫“伯仲叔季”。刘邦出身平民,家里没什么文化,就用这“伯仲叔季”来做名字。刘邦叫刘季,其实就是“刘小”。他哥刘仲则其实就是“刘二”。刘二是个没有用的,他儿子刘濞却能干,为刘邦立下汗马功劳。那时刘邦正发愁吴越一带没有一个得力的王侯去镇守,就封刘濞做吴王。不过刘邦马上就后悔了,因为他觉得刘濞的样子似乎有“反相”。但是君无戏言,覆水难收,封都封了(已拜受印),改不过来,只好摸着刘濞的背说: 五十年以后东南有人作乱,不会是你吧?天下同姓是一家,你可千万别造反。刘濞立马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说侄臣哪敢呀!
这当然只能作为故事来听。刘濞造反并不因为他身上有“反骨”,晁错削藩也并不因为刘濞要造反。晁错大讲特讲削藩时,刘濞还没造反呐!事实上,削藩不是针对哪一个诸侯的,而是针对“郡国制”的。按照这种制度,藩王们是有实权的。他们有自己的领土、政府、军队和财政收入,俨然“独立王国”。如果地盘大,人口多,资源丰富,其实力便很可能超过中央政府,比如刘濞的吴国就是。吴国地处长江中下游,富饶之国,鱼米之乡。吴王煎矿得钱,煮水得盐,富甲一方,势可敌国。长此以往,势必尾大不掉,成为中央政权的心腹之患。这就要钳制,要打击,要削弱其势力。这就得“削藩”——先裁减其领地再说。
但是这有风险。因为没有哪个藩王是愿意被“削”的。人家到嘴的肥肉,你生生地夺了去,就连阿猫阿狗都不会愿意,何况凤子龙孙财大气粗的藩王?那不逼得他们狗急跳墙才怪!所以景帝和群臣都很担心,我们削藩,他们会不会造反?晁错却不以为然。晁错说:“今削之亦反,不削之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反迟,祸大。”也就是说,削藩,他们造反;不削藩,他们也会造反。现在削藩,他们马上就反,但是为害尚小。暂不削藩,他们反得迟一些,但是后患无穷。因为那时他们已羽翼丰满,存心造反,你可怎么收拾?所以得“先下手为强”。
可见,削藩,是建立在藩国必反的前提下的。那么,吴王他们果真要反吗?
这当然也不是一点依据都没有。比如前面提到的邓公,就说过“吴王为反数十年矣”的话。”——当然有一些蛛丝马迹,比方说吴王干了什么事呢?他干了这么两件事。因为他不是自己会铸钱嘛,他不是自己能产盐嘛,他不是很有钱嘛,于是他就把这笔钱抵了老百姓的赋税,就是他吴国的老百姓是不要上税的,这个上缴给中央政府的税收,我刘某人给你们缴了——这是叫收买人心。第二个证据是他专门收买亡命之徒,就是不管哪个地方犯了罪的人,你只管往吴国逃,逃去以后他都给收容下来。就像后来《水浒》里面的小旋风柴进似的,有一个大庄园,谁犯罪都可以躲我这儿来,官府不敢抓,那不就是要造反吗?吴王就干了这些事。 吴王自己,也说他“节衣食之用,积金钱,修兵革,聚谷食,夜以继日,三十余年矣”。但这也只是一说,而且都是事后说的。事实上,吴王造反,事前并无证据。“七国之乱”平定后,政府军在他们那里也没找到什么“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但是,拿这些个事抓吴王谋反,实际上也是证据不足的。当然晁错也抓了藩王们的一些其他碴子。 比方说楚王——这个我们在电视剧里面也看到了——他去抓楚王,说楚王你在太后丧期内乱搞男女关系,罪大恶极,就这么着把楚王给抓起来了。说实在的,一个王爷搞了两个女人,恐怕只能算小节吧,也不能算是谋反的证据啊!另外还有胶西王,卖了官收了钱。卖官这个事是从秦始皇就开始的,和尚摸得,我摸不得?秦始皇可以卖官,我就不能卖官?这都不能算是太多的证据相反,《史记》、《汉书》都说“吴王濞恐削地无已,因以此发谋,欲举事”,或者“吴王恐削地无已,因欲发谋举事”,即都认为吴王的造反是削藩逼出来的,也可以说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至于晁错弹劾楚王和胶西王的那些事,比如楚王在太后丧期乱搞女人,胶西王卖了官爵,也都不能说是“罪大恶极”。当然,晁错是御史大夫(副总理兼监察部长),弹劾这些诸侯是他分内的工作。但如果以此作为削藩的理由,那就是找岔子了。
不过,吴王不反,不等于别人不反;此刻不反,不等于将来不反;刘濞本人不反,不等于他的儿子孙子不反。曹操没有篡位,曹丕不是篡了?朱元璋一死,燕王朱棣不就反了?而且口号也是“清君侧”。当然,曹丕也好,朱棣也好,都是后来的事,我们不能据此反推刘濞或他的儿子孙子也是要造反的。但诸侯坐大,对于皇权确实是威胁,曹丕和朱棣就是证明。所以,站在帝国的立场,削藩确实是对的。如果任由诸侯拥兵自重,造反的事就迟早会要发生。我们不能不佩服晁错的深谋远虑。
何况,正如黄仁宇先生所言:“根据当日的观念,造反不一定要有存心叛变的证据,只要有叛变的能力也可以算数。”(《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何况刘濞不但有能力,也有形迹,比如靠着财大气粗,广散钱财,招兵买马,笼络人心,而且专门招募那些亡命之徒。这不是想造反又是什么呢?汉景帝也说,吴王大力发展铸铜和煮盐产业(吴王即山铸钱,煮海为盐),用这些收入来吸引人才(诱天下豪杰),一大把年纪了还公然造反(白头举事),如果没有万无一失的准备,会跳出来吗(此计不百全,岂发乎)?所以,灭吴,也不算冤。
其实,就算吴王刘濞是冤枉的,这个冤大头也只好由他来当。因为削减藩国领地,削弱诸侯势力,最终取消封建制的藩国,将“半封建半郡县”的“郡国制”变成彻底的“郡县制”,是历史的必然趋势;而郡县与封国并行的“郡国制”,则是新旧两种制度讨价还价和政治妥协的结果,是汉代统治集团在建国之初的权宜之计。而且,这种不伦不类的制度给西汉统治集团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不是异姓王造反,就是同姓王叛乱。柳宗元在他的《封建论》里就说了这个问题。柳宗元说,公元前201年,韩王信反。高祖前往平叛,被困七天。这就是“困平城”。公元前196年,淮南王英布反,高祖又前往平叛,被流矢所中,一命呜呼。这是“病流矢”。此后,惠帝刘盈,文帝刘恒,景帝刘启,“陵迟(衰微)不救者三代”。相反,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却充分地体现出它的优越性。秦末天下大乱,然而“有叛人而无叛吏”(有起来叛逆的民众却没有起来叛逆的官员)。汉初天下大乱,然而“有叛国而无叛郡”(有起来叛逆的封国却没有起来叛逆的郡县)。中唐天下大乱,然而“有叛将而无叛州”(有起来叛逆的将领却没有起来叛逆的州府)。历史证明,郡县制是有利于帝国之长治久安的。
既然迟早要削藩,那么“长痛不如短痛”。既然决心要削藩,那就不能“吃柿子专拣软的捏”。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吴王都首当其冲。只有把吴楚这两个最强最大最牛的王国压下去,其他诸侯才会就范。所以,晁错的话——“削之亦反,不削之亦反”,真不如改成“反之亦削,不反亦削”。总之是要拿他开刀,没什么冤不冤的。
帝国的惆怅之明月何曾照沟渠(三)是非功过
这样看,晁错岂非高瞻远瞩?
实际上,藩国过于强大,必定威胁中央,对于这一点,许多人都有共识。晁错的死对头袁盎,就对汉文帝说过“诸侯大骄必生患,可适削地”的话。当然,袁盎说这个话,只是针对骄横无礼的淮南厉王刘长,不像晁错那样把削藩看作基本国策。但要说当时的朝廷重臣都是糊涂虫,鼠目寸光,尸位素餐,都不如晁错高瞻远瞩,深谋远虑,恐怕也不是事实。很多人都意识到了这个问题。问题在于晁错提出削藩的时候几乎遭到一片反对,挑头反对的是窦婴。窦婴是公开反对的,其他人是私下反对的;而到了最后提出来要诛杀晁错的时候,朝廷是一片喊杀,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当然,七国之乱是不是晁错惹的祸,可以讨论。即便是晁错惹的祸,是不是一定要让他去顶罪,也可以讨论。问题是,当时竟然没有一个人帮他说话,袁盎“诛晁错”的建议却反倒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见。这说明什么呢?说明他在朝中十分孤立。这也是晁错被杀的第三个原因——他不但这次“犯了众怒”,而且平时就“不得人心”。
这里面有三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在于汉王朝的治国理念。我们知道,一个统一的国家要有一个国家意识形态。秦王朝的国家意识形态是法家的学说,汉王朝武帝之前的国家形态是道家学说,汉武帝以后是儒家学说。汉文帝的皇后、汉景帝的母亲窦太后就是一个笃信黄老的人。窦太后有个规定,就是自己的儿子和窦家的人只准读老子,只准读老子的《道德经》,不准读别的。所以,这一些人都是道家派,只不过汉景帝的态度比较温和,窦太后的态度比较强硬。
有一次,汉景帝主持一个学术讨论会,讨论一个什么问题呢?就是汤武革命是否合法。什么叫汤武革命呢?“汤”就是商汤起兵打败夏桀,由商朝取代夏朝;“武”就是周武王起兵革命,由周朝取代商朝——会议主题是说这个事情对不对。道家说不对。道家的代表人物叫做黄生,就是一个姓黄的先生——黄先生,黄先生说,这个帽子再破也要戴在头上,鞋子再破也要穿在脚上——君就是君,臣就是臣,夏桀再坏,殷纣王再无道,他也是君,所以汤武革命是造反。儒家的代表人物叫辕固,辕固反驳道,照你这么说,我们高皇帝取代秦王朝也是造反了?
这个事情就不好讲了。你如果赞成这个黄生,那意味着我大汉政权是来路不明;如果赞成辕固,那意味着我大汉王朝也可以被别的王朝取代。对这个汉景帝怎么表态呢?汉景帝说,好了,吃肉不吃马肝,不算不懂味道。马肝是什么?马肝是有毒的,是不能吃的,所以我们还是喝排骨汤吧!汉景帝是比较温和的。窦太后就很厉害了,她就把辕固叫过来,说,你读读老子的书。辕固嘴巴一撇,什么老子的书,那是奴才的书!窦太后勃然大怒道,你怎么说本太后读的是奴才的书?那你到野猪圈里去,你跟野猪斗一斗,就把他扔野猪圈里头了。最后还是汉景帝塞给辕固一把好刀,辕固一刀把野猪杀了,才保住了一条性命。所以说,这个时候整个朝廷里的人的思想是倾向于道家的。
那么,道家的治国理念是什么呢?用老子的话说,叫“治大国者曰烹小鲜”。什么叫做小鲜呢?就是这个小鱼、小虾要怎么做呢?拿一个盘子,放一点油,不要多了,把小鱼、小虾放在里面,弄点小火慢慢烤,烤焦了以后翻个面再烤,烤到酥得骨头都能吃。如果是小鱼、小虾在锅里面,你就不能拿个锅铲不停地炒,否则最后会成什么了,会成渣子。所以,老子说,治理一个大国,就像做小鱼、小虾一样,你不要折腾,不要搞运动,你安静一点,安安静静地让它慢慢地往前走。所以说,削藩那是要削的,但不能像你晁错这样急哄哄的,你得一点一点来,慢慢地做。这是第一个原因。
第二个原因,大家认为,这个吴楚之乱完全是晁错惹出来的祸。本来人家也没有造反嘛,人家都很规矩嘛,该缴的税也都缴了嘛,该做的事情他也做了嘛;惟一不合礼节的是吴王没有来朝见嘛。而吴王没有来朝见,那是有原因的。当年吴王的太子进京,和文帝的太子——后来的汉景帝——两个人下棋。两个孩子下着下着不知怎么一下火了,汉景帝拿起棋盘砸过去,结果把吴王的太子砸死了。把人砸死了以后呢,文帝就把吴王太子的尸体弄车给运到吴国去,说给拿回去埋葬。吴王就发脾气了,什么意思嘛,在那儿死的,为什么不能就地埋葬呢?非要给我送回来?他就又把尸体给送回去了。这么着两家就翻脸了。吴王说,我生病了,气病了,我再不上朝了。后来汉文帝也很后悔,就赐了吴王一个几杖,就是一个拐棍,还说,兄弟你既然年纪大了,就不必来了吧。本来没事了嘛,你现在要去削人家的地,惹得人家造反,那你要担当这个责任。这是第二个原因。
毫无疑问,对于所谓“不得人心”也要做分析,看看是不得哪些人的心。问题在于晁错的对立面恰恰不是小人。袁盎就不是。袁盎是一个正义耿直的人。当他还只是个秩比六百石的“中郎”(侍卫官)时,就敢对汉文帝说平定了诸吕之乱的绛侯周勃只是功臣(有功之臣),不是社稷臣(和国家休戚相关、和君王生死与共、和朝廷肝胆相照的栋梁之臣),气得周勃痛骂袁盎,说我和你哥是哥们,你小子却在朝廷上诽谤我!后来,周勃被免去丞相职务,回到自己的封国。封国的人落井下石,告他谋反。周勃被捕下狱,满朝文武噤若寒蝉(宗室诸公莫敢为言),挺身而出为他辩诬的,却是当年说他“坏话”的袁盎(唯袁盎明绛侯无罪)。周勃的无罪获释,也多亏了袁盎的努力(绛侯得释,盎颇有力)。可见袁盎的为人是很正派的。这样的正直之士,难道是小人?
袁盎也是一个宅心仁厚的人。他担任陇西都尉时,“仁爱士卒,士卒皆争为死”。担任吴国丞相时,手下有人和他的婢女偷偷相爱(有从史尝盗爱盎侍儿)。袁盎知道后,装聋作哑,置若罔闻,并不追究。后来,这个下属听说东窗事发,畏罪潜逃,袁盎亲自把他追了回来,将婢女赐给他,还让他担任原来的职务。七国之乱时,袁盎被吴王扣押在军中,看守他的军官碰巧就是此人,于是袁盎得以逃脱。可见袁盎的为人是很厚道的,他的好心也得到了好报。这样的仁恕之士,难道是小人?
实际上袁盎在朝廷享有崇高的威望,在江湖上也享有崇高的威望。文帝时著名的大法官张释之就是他发现并推荐给朝廷的,武帝时著名的直肠子汲黯也非常仰慕他(常慕傅柏、袁盎之为人也)。汲黯是被认为几近“社稷之臣”(古有社稷之臣,至如黯,近之矣)的人。他也常常不给皇帝面子(数犯主之颜色)。直言不讳批评汉武帝“内多欲而外施仁义”的就是他,讽刺汉武帝用人就像堆柴火“后来居上”(该成语即典出于此)的也是他。汉武帝对他是又敬又怕,礼遇甚隆,甚至让他三分。大将军卫青入侍宫中,汉武帝坐在马桶上就见了。丞相公孙弘平时晋见,汉武帝衣冠不整就见了。但如果是汲黯来了,汉武帝一定衣冠楚楚,郑重其事地接见。这样的人都敬重仰慕袁盎,袁盎难道会是小人?
袁盎还是一个侠肝义胆的人。他的朋友也多为侠义之士,比如季布的弟弟季心。季布、季心这哥俩都是“为气任侠”的。季布的特点是“一诺千金”,季心的特点是“勇冠三军”。季心做中尉司马时,连他的长官——中尉郅都对他客客气气。郅都是景帝和武帝时期有名的酷吏,外号“苍鹰”,行法不避权贵,皇亲国戚见了他都侧目而视,他也不把那些凤子龙孙放在眼里,却唯独尊敬季心。郅都尊敬季心,季心则最为尊敬袁盎。季心住在袁盎家里时,把袁盎当作自己的长辈,把灌夫和籍福当作自己的弟弟。灌夫和籍福也是侠义之人。灌夫的特点是“刚直使酒,不好面谀”,籍福的特点是“左右逢源,善与人谋”。这两个也都是侠义之士。此外还有剧孟。剧孟也是大侠。袁盎曾经说过,一个人有了危难,上门求救,不推脱说父母尚在,也不装着不在家的,除了季布的弟弟季心,大约就只有剧孟了。袁盎与季心、剧孟、灌夫、籍福等人为伍,可见袁盎的为人是很慷慨的。正因为袁盎兼有国士和侠士之风,所以他其实是死于国难——因为反对梁王刘武谋取储君地位而被刺身亡。而且,梁王派来的第一个刺客还不忍心对他下手。这样的死国之士,难道是小人?
其实,不但袁盎不是小人,其他反对晁错的人也不是。比如和丞相陶青、中尉陈嘉联名上书要杀晁错的廷尉张欧,就是“忠厚长者”。此公当司法部长兼法院院长时,但凡发现案子有疑点,就一定退回去重审;实在证据确凿罪无可赦,则流着眼泪向被告宣读判决书,送他们上路,保证要让囚犯死而无憾。所以《史记》和《汉书》都说他“其爱人如此”。这样一个人如果也主张杀晁错,那么,晁错恐怕就当真有点问题了。
帝国的惆怅之明月何曾照沟渠(四)晁错其人
他是一个有学问的人。《史记·袁盎晁错列传》说,晁错是颍川(在今河南省境内)人,早年追随轵县人张恢学习申不害、商鞅的“刑名之学”,搁在现在,就是政法学院或政法专业毕业的。学成之后,参加太常寺的博士考试,因为文字功夫好而当上了太常掌故(以文学为太常掌故)。太常掌故是太常寺里的一个小吏。太常也叫奉常,寺就是部。汉代的太常寺相当于隋唐以后的礼部,掌管宗庙祭祀和礼仪,也管教育,负责选试博士。那时的“博士”不是学位,是官职,战国时期就有,秦汉因之,职责是“掌通古今”,也就是掌握古往今来的历史知识,以备皇帝顾问和咨询。太常寺博士考试的结果分为两等,一等的叫甲科,二等的叫乙科。甲科出身的补郎,乙科出身的补吏。郎,就是宫廷侍卫官;吏,就是政府办事员。一个年轻人,在皇帝身边做几年“郎”,便很容易升上去,吏要升官就难一些。所以郎的出身和出路都比吏好。太常掌故就是乙科出身的小吏,级别百石。汉制,副县级的吏员秩四百石至二百石,叫长吏(长字读上声);百石以下的,叫少吏(少字读去声)。太常掌故就是这样一个相当于主任科员(科级干部)的“少吏”。
这位正科级的少吏时来运转,是因为被朝廷选派出去学《尚书》。我们知道,由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许多学问几乎失传,以至于“孝文帝时,天下无治尚书者”,精通《尚书》的只剩下一个“济南伏生”。可是当朝廷发现他时,这位“故秦博士”已经九十多岁了,“老不可征”,只好诏令太常寺选派可造之材到老先生家里去学。苍天有眼,太常寺选中的年轻人就是晁错。这下子晁错的学问大长,名声也大振,说起话来头头是道。文帝发现了这个人才,便任命他做太子府的官员。先是做太子舍人,以后做门大夫,最后做到太子家令。太子家令的级别是秩八百石,可以算是“中层干部”了。
家令虽然比不上太子太师、太子太傅或太子太保,晁错对后来的景帝影响却很大。此公“学贯儒法”,口才又好,经常在太子面前“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太子便对他“有点崇拜”(以其善辩得幸太子),太子的家人也都称他为“智囊”。“智囊”这个词,最早是用在秦惠王的弟弟樗里子的身上(樗音初)。樗里子这个人,大约是足智多谋的,故“秦人号曰智囊”,并有“力则任鄙,智则樗里”的谚语。可见“智囊”是一个很高的评价(颜师古的解释是“言其一身所有皆是智算,若囊橐之盛物也”)。显然,晁错也是个有才华的人。
晁错还是一个有思想的人。他和同时代的贾谊(二人均诞生于公元前200年),堪称西汉初年最有头脑的政治思想家;他的《论守边疏》、《论贵粟疏》和贾谊的《治安策》、《过秦论》,也都被誉为“西汉鸿文”。一个人有了思想,就总想表达出来。如果这思想是关乎政治的,则还会希望实行。所以,晁错在太子府的时候,便屡屡上书言事,对时政发表意见。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言守边备塞,劝农力本,当世急务二事”。这篇疏文在收入《汉书》时,被分成两个部分。言“守边备塞”的那一部分(即《论守边疏》)收入《晁错传》,言“劝农力本”的那一部分(即《论贵粟疏》)收入《食货志》。我们现在读这些文章,仍然能感觉到晁错是很了不起的。
就说“言守边备塞”。所谓“守边”,当时指防御匈奴。作为北方的游牧民族,匈奴一向是“中国”的大患。用晁错的话说,就是“汉兴以来,胡虏数入边地,小入则小利,大入则大利”。这实在让人恼火。所以晁错也主张对匈奴用兵,还比较了匈奴与“中国”的长短优劣,得出“匈奴之长技三,中国之长技五”的结论。这里要说明一下,就是当时所谓“中国”,和我们现在所说的“中国”,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当时的“中国”,是“中央之国”的意思。古人认为,天下五方,东西南北中。中央居住华夏民族,四方居住其他民族。其中,住在东方的叫做“夷”,住在南方的叫做“蛮”,住在西方的叫做“戎”,住在北方的叫做“狄”。华夏民族既然住在中央,当然是“中国”。“中国”之“长技”既然多于匈奴,当然可以战而胜之。因此,晁错主张,用“以一击十之术”,“兴数十万之众,以诛数万之匈奴”。
对于这个“纸上谈兵”的建议,文帝表示嘉许,但并未当真采纳。于是晁错又提出新的建议,这就是《论守边疏》的内容。
晁错认为,秦代的戍边失败,在于决策有误;匈奴的难以对付,在于流动不居。秦有什么错误呢?第一个错误,是动机不纯。秦始皇的目的,不是为了保卫边疆救助人民(非以卫边地而救民死也),而是为了满足贪欲扩大地盘(贪戾而欲广大也),结果“功未立而天下乱”。第二个错误,是方法不对。秦王朝的办法,是调遣内地军民轮流戍边。内地军民千里迢迢赶到边疆,既不熟悉情况,又不服水土,结果是作战则被人俘虏(战则为人擒),驻守则自取灭亡(屯则卒积死),到了边疆的死在边疆(戍者死于边),走在路上的倒在路上(输者偾于道),不过徒然地劳民伤财而已。第三个错误,是政策不好。晁错认为,但凡军民人等甘愿坚守战斗到死也不投降败退的(凡民守战至死而不降北者),都是有原因的(以计为之也): 要么是因为“战胜守固”能获得封赏,要么是因为“攻城屠邑”能掠得财物,这才赴汤蹈火视死如归(蒙矢石,赴汤火,视死如生)。可是,秦代的戍卒只有千难万险(有万死之害),没有半点好处(无铢两之报)。一个人战死之后,他的家人连减免一百二十钱赋税的待遇都享受不到(死事之后不得一算之复),谁还肯前赴后继?所以秦代的军民,无不视疆场如刑场,视戍边为送死(秦民见行,如往弃市),还没走到半路就准备叛变了,陈胜就是例子。这是秦的错误。
匈奴的特点,则是流动性强。他们就像野生动物一样,自由自在地生活在大自然(如飞鸟走兽于广野)。条件好就停下(美草甘水则止),条件不好就搬走(草尽水竭则移);一会儿在这里,一会儿在那里(往来转徙);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时至时去)。这是他们的生存方式(此胡人之生业),也是我们难以对付的原因。试想,匈奴人来了,朝廷派不派兵呢?不派,“边民绝望而有降敌之心”;派,派少了不管用,多派一点,则我们的部队还没到,匈奴人就跑得无影无踪。还有,派去的部队,是留下呢还是撤走呢?留下,朝廷耗资巨大;撤走,匈奴接踵而来。连年如此,中国就又穷又苦又不安宁了。
因此,晁错主张改革边防军“一岁而更”(一年轮换一次)的制度,用免税、赐爵、赎罪等办法,鼓励那些在内地生存有困难的人向边疆移民,安营扎寨,屯垦戍边。这些内地移民以他乡作故乡,视卫国为保家,必能“邑里相救助,赴胡不避死”。因为国家利益和他们的个人利益已联为一体,而且也没有敌情不明、水土不服的问题。移民解决了生计,国家节约了军费,边防得到了巩固,人民得到了安宁,岂非两全其美?
这是一个好主意,因此被采纳(上从其言,募民徙塞下)。言“劝农力本”的主张也被采纳,其他如“削诸侯事,及法令可更定者”等等则被拒绝(孝文不听)。不过文帝还是很欣赏他的才华(奇其材),调他做了中大夫。中大夫也是郎中令的属官,秩比八百石,和太子家令级别一样,但职责不同,是“掌论议”。
晁错终于如愿以偿,参与朝政了。这也正是他的宿命。他这个人,是不甘寂寞的;而历史选择他来唱削藩这场大戏的主角,也绝非偶然。
可惜,历史选错了人。
帝国的惆怅之明月何曾照沟渠(五)历史之错
晁错的第一个问题,是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他在太子府的时候,和朝廷大臣的关系就不好(太子善错计谋,袁盎诸大功臣多不好错),进入中枢以后就更是关系恶劣。公元前157年,文帝驾崩,景帝即位,任命晁错为“内史”。内史的职责是“掌治京师”,相当于京城的市长,是首都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级别则是秩二千石。晁错一下子越过秩千石的副部级(丞),变成和九卿(部长)平起平坐的“部长级干部”,自然春风得意,也认为有了施展政治抱负的舞台,便不断向景帝提出各种建议(常数请闲言事),景帝也言听计从(辄听)。结果是“宠幸倾九卿,法令多所更定”,成为炙手可热的权贵。
俗话说,树大招风。朝廷大臣对这个靠着能言善辩、夸夸其谈,一路青云直上的家伙原本就心怀不满,现在见他今天改革,明天变法,把原来的秩序搅得一塌糊涂,弄得上上下下不得安宁,便恨透了他。第一个被惹毛了的是丞相申屠嘉,当时就找了个岔子要杀他。事情是这样的: 晁错因为内史府的门朝东开,出入不方便,就在南边开了两个门,把太上皇庙的围墙(壖垣)凿穿了。这当然是胆大妄为,大不敬,申屠嘉便打算拿这个说事,“奏请诛错”。晁错听说以后,连夜进宫向景帝自首(即夜请闲,具为上言之)。于是第二天上朝,景帝便为晁错开脱。景帝说,晁错凿的墙,不是真的庙墙(非真庙垣),而是外面的墙(乃外壖垣)。那个地方,是安置闲散官员的(故冗官居其中),没什么了不起。再说这事也是朕让他做的。申屠嘉碰了一鼻子灰,气得一病不起,吐血而死。申屠嘉是什么人?是追随高皇帝打天下的功臣,也是文皇帝任命的宰辅重臣。这样一个人都搞不定晁错,别人又哪里斗得过?不难想见,这件事以后,晁错自然更加恃宠骄人。
这里得顺便说一下,就是申屠嘉这个人,绝非小人,司马迁称他“刚毅守节”。他“为人廉直,门不受私谒”,也就是从不在家里面谈公事,任何人都别想走后门。
袁盎从吴国丞相任上回京时,曾到他家里求见。申屠嘉先是老半天不见,见面以后又冷冰冰地说,大人如果要谈公事,请到办公室找办事员谈,老夫也会替你奏明圣上;如果要谈私事,那么对不起,老夫身为丞相,没有私话可说。袁盎好歹也是王国的丞相,申屠嘉却一点面子都不给,可见其正派清廉。
申屠嘉也从不拍马屁,反倒疾恶如仇。汉文帝有个“幸臣”,叫邓通。这家伙是个小人,也是恃宠骄人(孝文时中宠臣,士人则邓通,宦者则赵同)。申屠嘉却不吃这一套,逮住把柄就问罪,邓通把头磕破了也不顶用,最后还是皇帝出面赔礼道歉说好话,才算了事。这事让申屠嘉在朝廷享有崇高威望。所以,申屠嘉憎恶晁错,就等于一大批正人君子都憎恶晁错。晁错得罪了申屠嘉,则等于得罪了一大批好人。
那么,为什么那么多人和晁错搞不来呢?除了“道不同,不相与谋”外,性格也是一个原因。晁错的性格是不好的,《史记》、《汉书》都说晁错为人“峭直刻深”。什么叫“峭直刻深”?峭,就是严厉;直,就是刚直;刻,就是苛刻;深,就是心狠。这可不是讨人喜欢的性格。不难想象,晁错在朝廷上一定是咄咄逼人,逮住了理就不依不饶的。
晁错的性格中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执著。他是那种认准了一条道儿跑到黑、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和政治理想,他可以不顾一切,包括自己的身家性命。汉景帝二年八月,晁错由内史晋升御史大夫,极力推行削藩政策,引起舆论哗然。晁父特地从颍川赶来,问他: 皇上刚刚即位,大人为政用事,就侵削诸侯,离间人家骨肉,究竟是为什么?晁错说:“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庙不安。”晁错的父亲说,他们刘家倒是安全安稳,我们晁家可就危险了(刘氏安矣,而晁氏危矣)。我走了,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吾去公归矣)!“遂饮药死”,也就是服毒自杀了。
这当然证明了晁错的忠心耿耿,但同时也证明了他的执著。执著好不好?做一个学问家,执著是好的。做政治家,执著就不好,而且是大忌。政治家需要审时度势,见机行事,该坚持时坚持,该妥协时妥协,坚持而不失灵活,妥协而不失原则。晁错显然缺乏这种品质。
晁错是那种为了理想义无反顾一往无前的人。这样的人,往往受人崇敬,但也往往误人大事。也就是说,这种人只有“美学意义”,没有“现实意义”;作为小说人物十分好看,担任朝廷大臣就很可能误国误民。因为他的头脑中,只有“该不该做”,没有“能不能做”,而后者却恰恰是政治家必须考虑的。政治家不但要考虑“能不能做”,还要考虑是“现在就做”,还是“将来再做”。汉文帝就懂得这个道理。晁错向文帝上书,说“狂夫之言,而明主择焉”,文帝回答说:“言者不狂,而择者不明,国之大患,故在于此。使不明择于不狂,是以万听而万不当也。”也就是说,作为建议,没有什么狂妄不狂妄的;作为决策,却有英明不英明的问题。因此应该道理归道理,事情归事情,建议归建议,决策归决策,不能混为一谈。
同样,像晁错这样的书呆子,也只能让他发议论,出主意,不能让他办实事,掌实权。文章写得好的,事情不一定做得好;调子唱得高的,手段不一定高。高瞻远瞩的人,可能看不清细节;深谋远虑的人,可能看不见眼前。所谓“知人善任”,就是要把策划与执行、设计与操作区分开来,让他们各就各位。汉文帝欣赏晁错,却不委以重任授以实权,除晁错资历尚浅外,恐怕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可惜汉景帝没有乃父那种政治家眼光,而晁错要做的又是一件非常的大事,这就惹出了天大的麻烦。
晁错极力主张要做的事情,用苏东坡的话说,是最难做的。苏东坡在《晁错论》这篇文章中,一开始就讲了这个道理。他说,一个国家一个王朝,最难对付的患难,是表面上看天下太平,实际上潜伏着危机,而且难以预测(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这是非常难办的。为什么呢?因为坐观其变,静待其时,解决问题的条件虽然更成熟,就怕那时政治已彻底糜烂,局面已不可收拾(则恐至于不可救);如果不管三七二十一,强行着手消除隐患,则承平日久,天下无事,谁又相信我们说的危机呢(起而强为之,则天下狃于治平之安而不吾信)?这就两难。这个时候,只有那些“仁人君子豪杰之士”,才能挺身而出,“为天下犯大难,以求成大功”,绝非那些只想一蹴而就、暴得大名的人所能担当(此固非勉强期月之间,而苟以求名之所能也)。要知道,在大家都认为天下太平一片祥和的情况下,无缘无故地挑起一场风波(天下治平,无故而发大难之端),是要担极大的风险,甚至“冒天下之大不韪”的,除非你能收放自如,还能对天下人有个交代(吾发之,吾能收之,然后有辞于天下)。否则,还是不要轻举妄动的好。
削藩,恰恰就是苏东坡说的这种事;晁错,却不是苏东坡肯定的人。也就是说,削藩其事是其事(决定削藩是对的),晁错其人非其人(起用晁错是错的)。汉景帝用晁错来主持削藩之事,恐怕确实是一个历史性的错误。
晁错,怎么就不是适当人选呢?
帝国的惆怅之明月何曾照沟渠(六)晁错之错
我们首先要肯定,晁错这个人,确有许多优点。最明显也最难得的,是既忠心耿耿又深谋远虑。惟其如此,这才冒着得罪四方诸侯的风险,顶着离间天家骨肉的罪名,力排众议,顶风而上,强行削藩。这无疑是“尽忠为汉”,他的冤死也让人扼腕叹息,班固就说“错虽不终,世哀其忠”。但问题是,难道一个深谋远虑的政治家,一定要用自己的血来祭奠自己的理想?难道“始作俑者”便当真“其无后乎”?
事情恐怕并非如此。正如苏东坡所说,人们常常只看到晁错是因为忠心耿耿而死于非命的(天下悲错之以忠而受祸),不知道他招致飞来横祸也有自身的原因(不知错有以取也)。晁错确实深谋远虑,但他的深谋远虑,是对国家的,不是对自己的。他为国家想得很多、很深、很远,对自己的命运前途则懵懵懂懂,一无所知,甚至盲目乐观,所以《汉书》说他是“锐于为国远虑,而不见身害”。看来,即便是晁错这样的“智囊”,也不是什么问题都看得清清楚楚的。
当然,要说晁错对自身的安危一无所知一无所虑,恐怕也不是事实。至少,当他的父亲把问题的严重性指出来以后,他应该有所反省。但他却斩钉截铁地回答说:“固也。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庙不安。”可见,他其实是想清楚了的。而且,正因为想清楚了,这才奋不顾身,一往无前。
这种“奋不顾身”的品质常常被人们视为一种美德,然而我们在赞不绝口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多一点思考?奋不顾身当然很崇高,但奋不顾身的人往往也很难为他人着想;而一个连自己都保不住的人,也未必保得住国家。为什么呢?因为国家并不是一个抽象的东西,它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人组成的。因此国情其实就是人情。不懂人情的人,其实也不会懂国情。不懂国情,你又怎么保卫国家呢?
忠心耿耿也如此。忠心耿耿是优点,但往往同时也是缺点。因为忠心耿耿的人往往固执己见。他们总以为既然自己是“忠”,则别人(持不同政见者)一定是“奸”;既然自己是“一心为公”,则别人(持不同政见者)一定是“一心为私”。这又哪里听得进不同意见?如果不能广泛听取不同意见,又岂能做出的正确判断和决策?结果是,一旦他们做出某种决定,便一定自以为是,而且一意孤行。因为在他们看来,自己的决定是为公的,不是为私的。处以公心,就无所畏惧。无私者无畏嘛!
这下子麻烦就大了。实际上,作为一个政治家,还是有所畏惧的好。有所畏惧,谋划才周全,行事才周到,计虑才周密。尤其是削藩这样风险极大的事,绝非凭着书生意气就可以进行的。书生意气只能属于书生,不能属于政治家。政治家最忌讳的,就是意气用事。政治家当然也要做非常之事,否则就不是政治家了。但是,首先,他事前一定要深思熟虑,要把来龙去脉和利害关系都想清楚了,把各种可能性都考虑周全,做好最坏的打算,才能下决心。其次,事情发生以后,他一定得临危不惧,镇定自若,不能自乱阵脚,更不能临阵脱逃。第三,对于已然发生的问题,包括种种不测,他要有足够的智慧去解决,而且是指挥若定地逐一解决。用苏东坡的话说,就是“前知其当然,事至不惧,而徐为之图”。可惜的是,这三条,晁错一条也做不到。
晁错主张削藩虽然很早,考虑却不周全。我们只看到他极力鼓吹削藩,却没看到他做过什么“可行性研究”,提出什么“可操作方案”。对于由此而可能导致的风险,他只有“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反亟,祸小;不削反迟,祸大”一句空话。诸侯反了怎么办,他是没有对策的。显然,他只想到了“应该去做”,没考虑“能不能做”,以及“如何去做”。他对削藩的困难明显估计不足,对双方的情况明显掌握不够,既不知己,也不知彼,焉能不败?还有一点也很不好: 他太想尽早完成这一伟业了。结果势必急功近利,不讲策略,草率从事。这就既没能做到事先“知其当然”,又不能做到事后“徐为之图”。
更糟糕的是,他也没能做到“事至不惧”。七国反汉后,缺乏足够思想准备的汉景帝方寸大乱,心急如焚。这时,他最需要的,是晁错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来帮他解围。可惜,晁错是书呆子,不是政治家。他不但没有什么锦囊妙计,反倒手忙脚乱不知所措,情急之下竟然想出了两个馊主意。正是这两个馊主意,直接把他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第一个馊主意是杀袁盎。吴楚七国造反后,晁错就和自己的副手、下属商量要杀袁盎。晁错是御史大夫,御史大夫的副手有两个,一个叫御史丞,一个叫御史中丞,下属就是御史。晁错说,袁盎这家伙,接受吴王的贿赂(夫袁盎多受吴王金钱),总说吴王不会造反(专为蔽匿,言不反),现在却果然反了(今果反)。我们应该杀了袁盎,就知道他们搞什么鬼了(欲请治盎宜知计谋)。晁错的副手和下属却不赞成。副手和下属说,事情还没发生时,这么整一下,或许还有好处(事未发,治之有绝)。现在叛军都打过来了,杀袁盎又有什么用(今兵西乡,治之何益)!再说袁盎身为朝廷大臣,也不应该和吴王有阴谋(且袁盎不宜有谋)。晁错听了,犹豫不决,袁盎却得到了消息,通过窦婴求见皇上,提出了“方今计独斩晁错,发使赦吴楚七国,复其故削地,则兵可无血刃而俱罢”的对策,被汉景帝采纳,晁错也就“衣朝衣斩东市”。这可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就连司马迁也批评说:“诸侯发难,不急匡救,欲报私雠,反以亡躯。”晁错这一着,是不是臭棋?
第二个馊主意就是提出要景帝御驾亲征,自己留守京城。谁都知道,带兵打仗,是最危险的;留守京城,则是最安全的。国难当头之时,任何忠臣,都应该把危险留给自己,安全留给皇上,何况这“国难”还是你晁错惹出来的?你惹了祸,你就得有担当。正如苏东坡所说:“己欲求其名,安所逃其患。”然而晁错却反其道而行之,“以自将之至危,与居守至安;己为难首,择其至安,而遣天子以其至危”,这就难怪不但袁盎主张杀他,就连其他大臣也主张要杀了(此忠臣义士所以愤怨而不平者也)。实际上,像晁错这样把安全留给自己,危险留给皇上的大臣,恐怕哪个皇帝都不能容忍。所谓“烈火见真金,危难见忠臣”,晁错的这个馊主意,确实让自己的“忠”大大打了折扣。
所以苏东坡说:“当此之时,虽无袁盎,错亦未免于祸”。相反,如果晁错把危难担当起来(已身任其危),亲自率兵东向迎敌(日夜淬砺,东向而待之),不让君王受到威胁和连累(使不至于累其君),皇上肯定会把他看作可以克敌制胜的依靠(则天子将恃之以为无恐)。那么,就算有一百个袁盎,又能怎么样呢(虽有百盎,可得而间哉)?
这就是晁错之错了。他错在急功近利,错在专政擅权,错在自以为是,错在得意忘形,错在只有雄心壮志,没有大智大勇,只知一往无前,不知运筹帷幄。他太想做一个孤胆英雄了,不知道改革会有阵痛,成名要付出代价,再伟大的战士也是需要后援的。
非常遗憾的是,这往往也是历史上那些改革家的通病。难怪司马迁要说:“语曰‘变古乱常,不死则亡’,岂错等谓邪!”
我以此心对明月,奈何明月照渠沟。其实明月又何曾照渠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