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荡华尔街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有多少人值得等待 因我自横刀向天笑 故我自立马冷眼瞧
个人资料
正文

许志永:我想用行动证明时代一定会进步

(2009-09-02 16:10:06) 下一个

许志永:我想用行动证明时代一定会进步

2006-04-24 南方报业网 (广州)

许志永,北京邮电大学文法经济学院讲师。第十三届海淀区人大代表。2003年“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对收容遣送制度做违宪审查的发起人。公盟咨询公司(前“阳光宪道”)创办人。

1973年生于河南省民权县。1990年入兰州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5年,再入兰州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入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

记者 何三畏 发自成都

2003年,刚满30岁的许志永走进公众视野。

这一年,他做了三件事:为孙志刚事件“上书”全国人大;代理孙大午事件;获选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这三件事成为当年媒体追踪的热点。其后,这个满怀理想的年轻人采写中国信访报告,到美国观察选举,以“公益律师”和人大代表的身份,活跃于各种场合。

星期五的深呼吸

2006年4月14日,星期五,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许志永博士为自己规定的例行接待日。上午9点,他来到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资源西楼的办公室。这里是他设置的作为人大代表的固定办公地点。同时,也是他的公盟咨询公司的工作场所。

人大代表不是专职的。许志永博士的职业身份是北京邮电大学教师,每周讲授九节宪法和法学理论课。除了教学,接访群众和公盟咨询公司的研究工作,许志永还代理“公益诉讼”。他很忙,为了节约时间,他就近找了一个简陋的住处。

许志永名声在外,这位海淀区的人大代表经常接待的是慕名而来的“外来人口”。今天,有两起“上访”民工来到他的办公室。一起是高速公路占地补偿纠纷,地方上解决不了,14个农民来京“上访”。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许志永这里,前来“咨询”了。遇到这种情况,许志永和他的同事们当然无能为力,连咨询也感到无能为力。

第二起来访者也来自“外省”。当事人在20年前承包了300多亩林地。现在一部分被有关方面辟为墓地并高价外卖了。他状告有关部门要求赔偿,法院按标的要收取5万元诉讼费。这个林民没有办法承受,于是来京“上访”。这样的案子,许志永和他的同事们虽然帮不上忙,但还可以给出一个也许有用的主意,即把起诉内容变更为要求有关部门“恢复林地的原样”而不是赔偿,这样,诉讼费只需要几十元。当然实际上不可能恢复原样,这样起诉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逼迫对方通过谈判赔偿,同时又能避开高昂的诉讼费。

对具体的案例通常是无奈的,但是,接触这些案例对于许志永来说是有用的。他热情地工作着,把人大代表的工作看得很神圣。在最近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他给来到北京开会的全国代表们写了公开信,呼吁大家珍惜代表的身份,更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

2003年的鼓舞

2003年发生了著名的孙志刚事件,这一事件导致中国收容遣送制度的终结。从而成为中国法治进步的一个重要事件。在这一事件中,许志永的工作引人注目。

在事件的进程中,许志永联络他的同学俞江和滕彪,“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这就是当年著名的“三博士上书”。这三位法学博士后来被媒体称为中国“违宪审查第一案”的发起人。

一个多月后,国务院宣布,收容遣送制度废除。

许志永早就致力于推动废除“收容遣送”法,但他无论如何没有想到这么快。他为这一天的迅速到来激动不已,他情不自禁地在当天的日记里写下了“我爱你,中国”!虽然,他们所希望的“违宪审查”没有推动,但他赞赏政府工作的高效。

从此他更加“相信进步”,相信“用行动去证明进步”。

事实上,在孙志刚事件发生的同时,许志永已经就一起因上访而被收容和殴打致残眼睛的案例,准备起诉。他立定的目标,就是通过起诉等一系列行动,去推动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

1997年11月,许志永正在兰州大学念法学硕士。他注意到中央电视台东门“焦点访谈”的来访接待窗口前成群结队的上访者。从那以后,他经常去那个小小的传达室。也就是在那里,他“认识”了中国的“收容遣送”制度,那些上访者中很多人曾经被收容遣送过。

在北京大学念法学博士期间,他经常去收容站做调查。一个收容站,院子的前半截关押的被收容遣送人员,后半截关押流浪狗。保安告诉他,狗很少,但关人的地方经常是满的。为了获得更多信息,他还经常去火车上、民工常去的快餐店、建筑工地和民工接触。他坚信,“收容遣送制度”必定要废除。

他在寻找切入点。2003年上半年,他已经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得博士学位,在北京邮电大学文法经济学院教书了。这使他更有条件做实际的法律工作。他选定了一个案例,决定从起诉开始,目标指向收容遣送制度。这时,孙志刚事件震动了全国。于是,有了后来的“上书”。

孙志刚案以后,许志永接手孙大午案。这一案子承载着中国社会转型的复杂的社会背景,许志永表现出他掌握和运用法律的机智和策略。

孙大午案再一次使许志永“得分”。

年底,许志永成为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

一年三大步,许志永获得了声誉。

重要的是,这一年,这个性格坚毅的年轻人增加了信心。他在一篇《我为什么要竞选人大代表》的文章中激动地写道:“让我们真诚对待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同胞、我们的政府、我们民族的过去。不管历史曾经给多少人造成了伤害,不管你如何怀疑眼前的现实,不管未来面临多少艰辛,让我们行动起来吧,有了行动才有进步的可能。”

这一年,许志永三十岁。

在上访村“体验挨打”

许志永继续他的道路。

2004年,上半年,关注艾滋病;讨论北京动物园搬迁事件等等。下半年,许志永到美国去观察和研究选举。他做了民主和共和两党的志愿者,做一些基层而实际的工作。美国公众和平理性地对待选举给了他很深的印象。他观察了一个小城,“一共有三个投票站,我发现那里的投票站只有一个警察,一个负责人,加上四个志愿者。这个警察只待了两个小时就走了。一整天都在投票,而且那个选举非常激烈,势均力敌,非常紧张,但投票站是一直都非常平静,秩序井然,虽然在媒体上他们吵得那么凶。”他写了观察日记,等待出版。

2005年,许志永给自己锁定的目标之一,是做“中国信访报告”。

为此,他陆续在“上访村”住了两个月。那是拆迁以后剩下的几间民房,被人租下来开的“上访者旅馆”,每天3块钱,通铺,床上写着1号2号3号。

许志永的“上访村”经历,引起了“上访村”面貌改变。事情是从他在“上访村”挨打引发的。不过,在许志永的叙述中,语气不是偏重他在那里“挨打”,而是他在那里“打过架”。他说——

第一次到那里,是4月1号。从那里过吧,就有人拽我一把。问我哪儿的,我说河南的,立即就有人大喊大叫,河南的河南的,然后,“河南的人”就过来了。然后又问是河南哪里的,我说河南开封的,然后“开封的”几个人就来了。然后就拽着要我走,靠边去谈。这个过程中,不断地有人朝我身上打。不一定是“河南的”打的,或者是别的什么省的,他们相互之间帮打。通过了那个通道吧,我身上衣服裤子,好多的脚印。这天,我还是开了什么会,穿着西装去的。

第二次,我就混在他们中间。连云港的夫妇两个,头发都白了,说他们的儿子被人杀了,凶手被判有精神病给放了,具体的真假我相当不清楚。他们刚好到胡同口就被连云港的截访的堵在墙角了。一开始在那里说话时候还没什么,后来突然一个很壮的男子,一拳就把老太太打倒在地,然后就用脚踹。我离得不远,我一下就懵了,一下就冲过去了,照着他的脑袋就是一拳。然后我们就打开了。冲突时间很短,他们就跑了——他们一般是打完人就跑,他们也怕,不知道我的底细,警察也在旁边。

这以后,他们差不多也就认识我了。这是4月15号,星期五下午,然后星期一(4月18日),我又去了。有人在背后对我指指点点,不太敢打我了。但还是有一次冲突,黑龙江截访的,要冲过来打我,被人给拦住了:大概意思是说,他不是一般上访的。我也在那里听到有人议论,有学者人大代表被打了。后来,到了7月份,国家信访局一个副局长,还有接待司的司长,叫我去了,一个是道歉,一个是说以后再不会打人了。实际上,我看到,4月18号当天国家信访局已经派了保安值勤。从那以后,国家信访局门口打人的事情,就很少见了。

你为什么要亲身冒险去挨打呢?

许志永的回答是:我觉得我是要去体验一下,那么多普普通通的人被打,我为什么不可以呢。我觉得这件事情太不可容忍了,不能允许它存在。实际上当时我还想了一个办法,就是拿一个破相机到那里去拍照,收一个又拿一个,天天都去,看谁能坚持下去。

“我喜欢行侠仗义的工作”

2005年,许志永有大量的时间在做“承德案”。这是一个四位农民先后被判过五次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奇特大案。但是,以许志永和他的同伴们的调查和掌握的证据,他们是无辜的。他甚至找到了真凶的相关线索,已经提交给了司法部门,要求复查。直到目前,许仍在为此奔走。他不会放弃,他相信案子一定会澄清。这种案子需要极大的耐心和韧性。今年3月10日,他第五次去到事发所在地,所得到的收获仍然是“失落”。

与此同时,他还代理着别的案子。

许志永选择接手的案子,是那种比较极端的,跟某种制度性的东西相连,有较强的社会功能的案子。而这些案子都是“公益”的,他的惟一收入来自学校的工作。因为“我关心中国的问题,要发现真正的问题,然后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许志永说。

记者提出,我们这一次的“青年领袖”报道,设计了一个共同的题目,就是关于青年和“创新”。青年应该是充满创造性的,创新是青年的任务。落实到你这个法律工作者来说,你有创新吗?你怎样理解法律的创新?

“我觉得中国的法治一直在创新,一直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法律职业本来应该是一个保守的职业,但在中国成了引领公民权利的一个‘创新’的职业。这是中国的特殊历史背景造成的吧。”

许志永说他从小获得了善良和富于同情心的教养。他有源于社会底层的生活经验,一直关心中国的弱势群体,他到过全国许多地方的农村去调研。从大学毕业到博士期间,尝试过各种各样的工作。其中包括农村教育。1997年,因为认同《南方周末》的价值,去做了一段见习记者。最终,他选定了法律的职业。他说,“我喜欢行侠仗义的工作。”

为了目前这种以法律为武器“行侠仗义”的工作状态,他不仅愿意付出精力,而且愿意承受各种难以避免的粗暴。当他在某地办案第二次遭到殴打的时候,他“站直了,看着那些可怜的歹徒,告诉他们随便打,我决不还手”。他说,“我如此平静,连平时常有的工作紧张的焦虑也没有了。”(南方人物周刊)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