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之桥 - 李大兴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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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由:与网友的讨论

(2007-08-28 10:30:22) 下一个

对于小文的一句话“关于自由,我倾向于简单的表达方式,把它看成是个人权利的拥有”,一位网友提出以下质疑:

权利是什么? 谁来确定其内容? 清楚了这个,才有拥有还是不拥有的问题. 比如住房,我说我是中国的公民, 就应当拥有在中国的土地上住房的权利, 社会就应当在现有的已经住满人的房子里给我挤出一个位置.如果我不拥有这个位置,我就可以说失去了住的自由...所以,按照权利拥有与否理解自由,首先要界定权利.

我的回复一:权利自然需要界定,如言论、票选、迁徙等。但兄所言住房,其实属于福祉范围。以生存权来模糊人权,为近年来的流行。赵汀阳先生所谓“自由问题不能简化为政治自由。单独地讨论政治自由是不成立的。没有一种自由可以称作政治自由。任何一种自由都同时是政治的、经济的和文化的,应该说是整个生活画面的”的说法,在模糊焦点上,有意无意地异曲同工。

这位网友的回复一流行不流行我一点都不看重。我是以为人权包括生存权(或福祉)而不限于生存权的。但不以为生存权就一定比言论权更基础,甚至以为相反,自由的表达自己的欲望(言论权的一种)是分工社会中生存权的基础;但是如果将生存权排除于人的权利之外,人权也有相当大的缺失。言论、组织、投票等政治权利最终还是为了保有和扩展生存权利。 

短期内和一定条件下,可能存在政治权利少而生存权利得到相对保障的情况,但这不是一种稳态。长期看,政治权利的充分与生存权利的提升是一致的。 所以,不应该把人权割裂为对立的政治权利和生存权利,而是包括两者。 

什么是自由与当前最为缺失的是什么自由,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人应当有什么权利(人权)与当前最缺失的是什么权利(比如言论权),也是两个不同问题。模糊焦点的说法含着自己认为的焦点与别人认为的不一致,此时需要论述的是何以自己认为的焦点就是当前社会的“急所”,而若通过否定“生存权也是人权”来突出自己认为的焦点,就过于简单了。

我的回复二:我并非“通过否定‘生存权也是人权’来突出自己认为的焦点”,而是针对把生存权剥离强调,并以此来模糊自由人权的阙如这种流行。这种流行,兄可以不看重,但我看重它十几年来对知识分子的潜移默化和模糊焦点的功用。

我是对“生存权”这种说法本身就存疑的:此论有把人的生存与动物的生存之倾向。由此,我同意“不应该把人权割裂为对立的政治权利和生存权利,而是包括两者”。但是,我不同意“言论、组织、投票等政治权利最终还是为了保有和扩展生存权利”。言论、组织、投票等政治权利本身难道不就是人的生存权利吗?

这位网友的回复二我想生存权如何定义不重要,也就是起个名字,只要在同一意义上使用就可以了。一般是先入为主。生存权开始出现时,有基本生活资料的享有权的涵义,并与非这个涵义的投票、言论自由权等政治权利相区别。可以在这个涵义内使用讨论...反对剥夺政治权利的基点在于这样一个归纳:生存权利在任何制度中都不可能得到完全保障,有了保障也都有可能发生异变。政治权利则是通过制度和执行人的选择,使生存权利尽可能大、尽可能长久得到保障的一种必要机制。所以人权中必须包括政治权利,其与生存权利是保障与被保障的关系,不可以忽视,更不能剥夺。

但是,从另一面说,正因为政治权利是以保障生存权利为依归的,所以,政治权利作为一种制度设计,不管是在别的国家怎样成功,不论有怎样好听的名称,实施之后如果不能带来生存权利更多的保障和扩展,这个设计一定是失败的。

我的回复三:我的看法是:政治权利就是人的生存权利的一部分,不可单独再分出一个生存权利。政治权利的保障,对于人权(包括兄所言的“生存权)保障是不可或缺的。如果政治权利得不到保障,民众没有途径选择“代理人”,他们的人权如何得到“更多的保障和扩展”呢?靠明君吗?靠青天大老爷吗?请问如果政治权利都得不到保障,谁还能判断“更多的保障和扩展”呢?

兄所言“正因为政治权利是以保障生存权利为依归的,所以,政治权利作为一种制度设计,不管是在别的国家怎样成功,不论有怎样好听的名称,实施之后如果不能带来生存权利更多的保障和扩展,这个设计一定是失败的”这个论点恕我直言,感到一种危险。政治权利得到保障的制度设计,实施之后完全可能发生危机,魏玛共和国是个例子,但不能由此而言“这个设计一定是失败的”,那么第三帝国是成功的吗?

从世界历史看,战后福祉国家恰恰是发生在那些政治权利得到保障的国家,在那里有“生存权利更多的保障和扩展”。

另一位网友提出以下质疑:关于“自由”的定义,显然无法直接限定其内涵,更多的可能是描述与其相关的内容。…先生直接为“自由”定义为“个人权利的拥有”,这样的“过渡”让人感觉落空。

我的回复:我前面已说过,自由“难免是多义的”,而我哪儿有定义自由的野心?不过是“倾向于简单的表达方式”而已。关于自由,我并不反对学理上的讨论、形而上的探索,只是我以为同样重要的是,自由也是生活方式与人生体验的一部分,对于自由的理解,还需诉诸常识、感觉。历史地看,我以为作为权利的自由在中国一直是稀缺的,稀缺到人们往往活得缺少自由而不自知,更何谈对于自由的理解!

自由是玄之又玄的吗?其实细心领会,自由本该在我们的生活的方方面面之中。九十年代以来,关于自由的种种讨论兴起,其实是在言论自由受到极大限制的背景下。在自由仍然稀缺的年代讨论自由,潜意识里还不乏顾忌,思考本身的自由程度都颇为可疑。如此背景下的自由讨论,很容易倾向于学理性的复杂叙述,曲折反复,一不小心就自己把自己绕进去,说些近乎反自由的结论。所以我才想,自由这东东,不必说得太神,能有些简单的理解并基于此尊重他人的自由和珍惜自己的自由就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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