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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与自知

(2007-05-14 17:11:54) 下一个
今天说说我自己吧。如果你在现实生活中不认识我,那么我勾个轮廓给你;如果你在现实生活中认识我,那么看看这个轮廓是不是我。 我是一个充斥着矛盾的生物体。 我是一个没有艺术天赋的人。琴棋书画,无一通晓。加之动手能力极差,小学时的手工作业需要哥哥帮忙完成,出国读书时曾因做不好咖啡而被咖啡店老板解雇过。用父亲的话说,我应该算是“心比天高,手比脚笨”的那一类人。逻辑思维是我较擅长的,并下意识的倾向于用逻辑思维解决一切问题,无论是理性的学术研究还是感性的艺术风韵。于是当我记下一首歌的所有音符和相应的琴弦手指位置后演奏这首歌的时候,男友说我弹琴象是在做数学题。“跟着感觉走”是一件我大脑能够理解,但没法传递到意识形态的事情。 虽然我没有艺术天赋,但我喜欢搞艺术的人。我觉得他们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灵性,看不透,品不够。在所有搞艺术的人里,背吉他的男生是我的死穴。虽然我曾经男友无数,但一生里只爱过两次,回首从前,两次爱情中他们都是无一例外的用琴声明亮了我寻觅的双眼,唤醒了我沉睡的情感,占领了我毫无准备的心灵。 擅长逻辑思维的人往往都是理性的、循规蹈矩的、粗糙刻板的、追求结果而忽略过程的,然而我自认为自己是感性的、不畏于挑战传统的、追求生活细节和无尽浪漫的、追求过程胜于结果的。我尊重传统,但并不意味着我时时遵循传统,当它们没法被我认可时,于我来说与糟粕无异。生活中的细节如同调色板中的颜色,它的丰富让画笔更生动,如果在可以选择的条件下只使用一种颜色,那么对画板来说是一种浪费。我所追求的浪漫不仅仅是一种行为,更是一种思想;不仅仅是一种现象,更是一种感悟;不局限于一种方式,却缘于同一种热情。在牵我的手之前需要先懂得我的浪漫,男友做到了,所以我不可救药的爱着他。生命是一种轮回,无论生时暗淡还是辉煌,一命呜呼之后,所有的生命都回归到同一种形态,所以活着本身就是一个过程。 朋友总说我是一个随和的人,我可以为了朋友的兴趣而放弃自己的喜好,然而在交友方面我却是一个挑剔的人,我可以认识很多人,但没法称所有人为朋友。我一直认为交友与寻觅伴侣是相同的过程,不同的是程度。爱一个人往往是没有理由的,而交一个朋友你却清清楚楚的知道交往的理由,比如他/她或者让你捧腹,或者点拔你的思想,或者挑战你的智慧,或者丰富你的知识,或者满足心灵的一种亲近,或者温暖一种冰冷的情绪。所以交友于我来说是一个小概率事件。 也许这样的挑剔解释了我所追求的生活方式。我崇尚纯粹的生活,尽管我理解在现实的条框下我有时不得不蜷缩着行走。选择在悉尼定居的原因之一就是简单的社会关系让这种纯粹有了舞台,不说违心的话,不做违心的事,我有说与不说的选择,如果我选择了说,那便是我的心在说,如果我没法说出悦耳的话,我会选择沉默。同时面对装甲着面具没法直白的人,我的耐心越来越差,象看小丑在表演,我笑他们的这份辛苦。 我是一个不具有优秀记忆力的人,很多人与事,无论是愉快的还是痛苦的,甚至是轰轰烈烈的,一段时间过后我会忘记,但一些很小很小的,哪怕只是一个眼神一个转身一句话,我会惊人的记住,它们零乱的散落在记忆里,没有秩序,也没有类别。我会因这些很小很小的事情而记住某一个人,并为他们刻记下某一种情感。这种情感可以是感激,也可以是伤害。我知道对于那些不愉快的事我应该忘记,我也在努力的忘记,然而如同破镜难原,大部分的伤痕是没法全俞的。 抛开人的求生本性不谈,我自认为是一个不惧怕死亡的人,至少死亡不是我最惧怕的事。也许我没有这样说的权力,因为我从未接近过死亡,但我思考过死亡,我觉得如同其他自然现象一样,死亡只是人生的一个点。然而对死的无畏却没法解释我对生的珍惜,每一分钟,甚至每一个瞬间。有时我觉得自己过于珍惜,以至于不愿把时间花在没有价值不值得我的时间的人与事上。这种没有价值并不总符合着人之常情,因此真正了解我的人会说我是一个奇怪的人。 也许正是因为自己的古怪,我喜欢不同寻常的人。他们象一本书,永远不知道下一页写的是什么。我身边也不乏奇怪之人,我可以在完全否定他们的观点的同时发现他们的另一部分完全重合着我的思想。这是一种耐人寻味的快乐,我总是沉溺其中。 孔子说,三十而立的立是一种心灵的独立。我想这应该从自知开始吧。这篇文章算是三十岁前交给自己的一份作业,之后在从而立走向不惑的路途中继续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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