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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

(2007-02-13 21:19:03) 下一个

今天是情人节,一个没法忘记的节日,并非其本身的意义有多重大,而是因为满世界的商家削尖脑袋歇思底里赚钱的契机。情人节谈浪漫,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那我也就不说别的了。  

我对浪漫的理解总是在变的,也许人人都这样吧。  

不无惊讶的,中学时候的初吻,至今仍然记得那个万物静止的瞬间,好奇却紧张、陶醉却不知所措。因为完全相同的心境不曾再有过,那个吻因新鲜而浪漫。  

有男朋友的中学生活是快乐的,在女孩们艳羡的目光里,甜蜜更是一种满足。记得有一天放学,等他收拾东西一起回家,早上来时穿的雨衣晒了一天之后也干了,于是就和他在教室后面的桌子上一起叠雨衣,当时教室都空了,只有我们俩个,一起叠雨衣的一幕恰巧被他的前女友看到,后来她跟我说看到我们的那一刻她哭了,我们的甜蜜撕碎了她的心。不知为什么,自从她告诉我之后就一直记着那个一起叠雨衣的下午,也许在那个年龄,别人眼中的浪漫更刻骨铭心。  

大学里,直到大学毕业后的一年,我活得很混沌,人云亦云的追逐着自认为该追逐着东西,却不知道停下来问自己为什么。与男友之间分分和和,和和分分,直到燃尽最后一分热情,耗尽最后一分力气,才明白原来字典里有“分手”这个词语。有一年的情人节,为过节而过节,下班后挤进星期五餐厅门外排队的人群里,为了提醒自己我们仍然是情人,为了证明彼此我们还有能力浪漫,等了数小时之后在昏暗的灯光下吃了一顿并不可口却价格不菲的饭。那时概念里的浪漫就是这样,和称男朋友的人在一家完全不中化的餐馆,伴着完全不明亮的灯光,听着完全不熟悉的音乐,吃着完全物所不值的食物,不求心情,不求感觉,做到这几样便是浪漫。  

后来真真正正的爱上一个人,虽然只是短短六个月的时间,虽然之后的受伤让我到了几近绝望的境地,但他让我第一次品尝爱情的味道,撕心裂肺,如痴如醉。当时间在细水长流的流淌中汹涌澎湃的洗涮着曾经的记忆时,我忘记了他的不好,只记得他曾经给我的是一种让语言苍白的浪漫。他当时辞掉了在写字楼里稳定的工作决定自己创业,最难的时候身无分文,而他的自尊又让我没法在金钱上帮助他。一天晚上我俩都饿了,他却没钱再去饭馆,于是我们在路边买了两个煎饼,然后回到车里吃。那是一个晴朗的夜晚,一轮满月挂在空中,月色透过挡风玻璃一片片的洒进车里,让那一隅空间在婆娑的秋风里成了世外桃园。车子里放着我俩最喜欢的B.B.King的吉他曲,伴着月色和手里热乎乎的煎饼,我从未如此幸福过。那晚他的眼睛比月亮还明亮,他的怀抱比烫手的煎饼还炙热。  

之后认识了男友,他的出现让我想起了渐已淡忘的古老的道理,爱情本不是游戏,爱情本不需要技巧。在意识到之前我已经爱上他了,在精心计划之前我已经沉浸在他的浪漫里了。浪漫可以是乔装打扮的我们在一家尚好的餐厅伴着海景的一顿烛光晚餐,也可以是穿着睡衣倦在沙发里看一部动人的老电影,或是躺在草地上一起看湛蓝湛蓝的天,听叽哩呱啦的鸟叫。浪漫没有定义,没有模式。今天中午我回家和男友一起喝咖啡、吃点心,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一对白发苍苍的老人,手挽着手在路边走。一边走一边轻轻着说着话,一边说着话一边淡淡的笑着。我一直盯着他们的背影看,直到消失在视线里。在我心里那是一种浪漫,简单得没法形容,深刻得没法忘记。 

浪漫是心里的事,是自己的事,不需要外人的认同,只要你的他/她理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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