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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LILY

(2006-11-08 20:31:12) 下一个

LILY走了。一直以来涉身于她最后的忙碌中,好象没有机会认真的伤感,但我知道一种情感会在某个安静的时候一涌而上将我淹没,于是我继续忙碌着,静静等待着。我和LILY是由于一种很特殊的关系而相识的,似乎没有太多的过程,在我还没意识到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很近了,亲如姐妹一般。我原来并不认为这是怎样的特别,以为凡是因这种特殊关系而交的朋友都有一种类同的亲密,或心情的,或样子的,但当关系不再存在的时候,便不约而同的成为了陌路人。当我和LILY之间这样的特殊关系结束的时候,我却没法一如既往的说声保重,然后继续我的生活,我问她我们还能做朋友吗?她点了点头。与人交往的一种怡人的境界便是自然,无需刻意的安排,无需精心的计划,一种脾气相投的单纯便是我俩之间最直白的情节。 

一直不能忘记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情形,一种美丽点亮了我的眼睛,高挑个子下的一袭长裙,清新、飘逸,无以附加,无以伦比。我想当时被她的美丽所折服的不仅仅是我吧。之后的日子混混沌沌,我们都为着自己的事情忙碌着,工作、爱情,在和自己较劲的闲暇中约出来一起逛街、吃饭,畅谈自认为很懂的人生,大笑身边爱着又恨着的男人们。那时除我俩以外还有我表姐,我们三个大个子女生经常并排走在街上招摇过市,搞得当时我经常去的洗车行的老板娘一次私下里问我,看我身边的女孩一个比一个高,是不是我从来不和个子矮的女生交往啊。我一脸无辜的看着她,正要解释点什么,但一想又得是一萝筐的话才能说清楚,不如默认了。自此之后,为了捍卫我的名声,再也没带其他朋友去她那里洗过车。我们那时最爱做的一件事情就是一起憧憬未来。也许那就是一个爱做梦的年龄,也许在对现实生活的无尽失望中那些梦里的地方便是让我们快乐的唯一理由。我们说要一起成立一个唱歌组合,象当年的小虎队一样,请人来为我们写歌,我们来唱。我们穿一样的衣服,做一样的动作,我还给我们起了名字,叫“Big Big Girls”。五音不全的我还不得不象团队提一个要求,我能不能带着麦克只做动作不发音啊。我们还设想过,一起租个房子,自己养活自己,于是表姐给大家分工,说洛洛又学了这,又学了那,就出去挣钱吧;LILY呢,一手好厨艺别浪费了,那就在家料理家务和做饭吧;那她自己呢,没啥活剩下了,就只能出去吃喝玩乐了。象这样的梦想,多得数也数不过来,无论多么离奇,我们都能大侃一翻,都能狂笑不止。经过时间的洗刷,现在我就记得这两个了。如此的根深蒂固,直到我刚来悉尼找到工作后带着抑制不住的喜悦给表姐打电话时,一上来就说,我现在挣钱了,可以养活你们了。这要是被不知详情的人听到,肯定以为我俩同性恋呢。 

光阴如箭,岁月如绸。当我在一堆朋友的陪伴中感到寂寞的时候,当我在与人问好之后便失去了讲话欲望的时候,当我兴趣盎然的说着什么却发现所有的回应是一对呆滞的眼睛和随声附和的点头的时候,当我看着身边形形色色的过客意识到真正懂我的人实在是一个小概率事件的时候,我才渐渐明白知己如爱人一样难觅的道理。回首我们的成长路,那一份辛苦只有自己明白,而彼此的支持就象高速路上的小客栈,在风雨交加的夜晚有一个温暖的地方歇脚。今天我们仍然在路上,曾经的执着依存,一路的风雨让我们更加从容。聚散分离似乎是人生的一道家常菜,与其为这次分离而流泪,不如为下次相聚而翘首,朋友是永恒的,不在乎彼此之间的距离。

LILY,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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