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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5 22:41:31) 下一个

周末过得很有意思,计划中的事情和未计划的事情交替发生,有点应接不暇,今天一大早又得到了一个很坏的消息,混杂的情绪让我有点不知所云了。。。 

周五,下班回家换了身衣服,就坐上了飞快的小火车去CITY赴和朋友的约会,结果刚一下火车就被告知被放了鸽子,一路的风风火火一下子变成无家可归了。一屁股坐在马路边,举着电话准备开始轮番骚扰朋友们。电话翻了一页又一页,按键的手指却是越来越犹豫,习惯了事先约时间,然后再赴约的程序,这样唐突的一个电话过去揪朋友立刻出来陪我的事情真是久不做了。但无奈肚子已经饿得饥里咕碌,还是拔了几个电话,一边拔一边想,要开始学着一个人去饭馆吃饭了。几个电话过后,一个住在TOWNHALLMM正在和男友在家做饭,邀请我去她家里吃饭。本想揪个朋友出来混,结果成登门造访了。这样冒冒失失的去蹭饭兼做电灯泡,我就更犹豫了,支吾了一阵,还是没迈开走向TOWNHALL的脚步。最后还是好心的男友收留了我,他还在上班,但走运的是周五的晚上一般都比较清闲,于是决定去他的办公室骚扰。灯火辉煌的CITY真是热闹,住惯了安静的小街小道的我再次面对这样人头攒动、熙熙攘攘的景象,颇有种新鲜感。我一路上随走随逛,随逛随买,掏到两三件心仪的衣服和一堆耳环,又高兴了一大截。不知不觉就到了男友办公楼的大厅,真是太久没有出入这样的写字楼了,在电梯里的时候我说,上一次我在这样的地方上班是5年前。男友说,即使50年也没什厶可想念的。确实是这样的,有很多事情,尤其是很物质的东西,它们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新鲜感,新鲜劲一过,人就变得麻木了,如果把这样的事情当做毕生的追求,真正值不值得呢?一进办公室,一屋子他的来自五湖四海的同事们,一个个打招呼,大部分以前在他公司组织的PARTY里都见过,大家嘻嘻哈哈一阵狂聊,觉得好象比跟我自己的同事还熟似的。因为这是我第一次来男友的办公室,于是他急不可待的给我一个office tour,一边走一边讲,这就是大型会议的技术室,这就是我的操纵台,这就是我跟你提到的那把椅子,这就是我那晚加班到半夜的机房。。。他一边说一边特自豪的样子,天真的就象个大男孩。这走走,那聊聊,不知不觉就到他下班的时间了。走前和他的同事告别,一个中国女孩对男友说,SHERRY做饭太辛苦了,别老让她做了。男友一脸冤枉的样子,说,“我从来没让她做过饭,都是她自己愿意做的。不信你们自己问她呀!”我马上说,“才不是呢,他整天拿着鞭子在我后面,逼着我进厨房做饭。”于是大家群起,避哩啪啦的数落男友,我在一旁笑得前仰后合,一出门男友委曲的说,你真是个大坏蛋。哈哈,就爱看他那副倒霉的样子。笑累了才意识到肚子还继续叫着呢。当时已经是晚上9.30了,这个钟点还开着的饭馆,就只能去中国城里找了。找了个地方,一坐下便开始胡吃海塞,直到吃成了肚儿歪,他说他渴了,我说我撑了,于是酒吧就自然而然成了我俩共同的解决方案,因为那里既有酒喝解渴,又有舞跳解撑,不用再多说,一头就扎进了我俩最近一直在谈论的酒吧,为的是我俩无意间发现的一个很喜欢的乐队。一进门正碰上乐队的吉他手往外走,看见我们就打招呼,说你们又来了。真不可思议,这是我们第二次看这个乐队表演,而上一次大概是在两个月前吧,他居然能记住我们。无一例外的,两大杯啤酒,很幸运的找到了一个 舞台很近的桌子,刚一坐下表演就开始了。这个乐队的名字叫Animal Party,他们的歌手新换了一个女孩,这个MM的嗓子真是没治了,圆润、响亮、带着磁性的妩媚。跟着男友这些年,耳濡目染的也懂得了一些乐队里的学问。一支好乐队不仅仅需要几个优秀的音乐人,更重要的是彼此的配合。这样的配合包括这支乐队做为一个整体对音乐的理解,和如何将这种理解通过每个人手里的乐器表现给观众。而乐队对于所演奏歌曲的选择也体现了乐队的品味。我们知所以喜欢Animal Party,就是因为他们每个人既是很好的音乐人,他们之间的配合又是那厶娴熟、自然,混然一体,而他们演奏的歌既都是我们喜欢的风格,摇滚中带有蓝调色彩,原曲又都出自我们喜欢的乐队,比如BeatlesSpicy Hot Chilly PepperDoors。。。遇到一支好乐队就像无意间读到一本好书一样,一种 喜与愉悦沁人心脾。于是,不无 讶的,直到最后一支曲结束才不依不舍的 去。坐在出租车里还在回味着,到家后又坐在沙发上和男友聊了会天,才在频频袭来的倦意中睡去,那时已经是凌晨3.30了。 

周六,十点钟不得不辛苦的从床上爬起来,因为跟一个朋友约了去CITY逛街,这个朋友我有快三年没见了,是我大学里一门课的同学。她是台湾人,有时听台湾人讲话挺有意思的,总是不紧不慢的,不知他们发起火来是不是还会慢条斯理的说,“我真是有生气呐。”这样的话尽管已被北京人当笑话说贫了,但听到原装的还是想笑。三年的光景,她居然一点也没变,一起去喝咖啡,感觉还象是原来凑到一起写作业的样子,有的人和事真的可以定格在脑海里,不知我俩十年以后再见会不会还这样想。咖啡、吃饭、逛街,没有太多的新意,一如既往的没管住自己,回家后忙不跌的试买来的新衣服给男友看,看着他咬着后槽牙说好看,真是又想难过又想笑,于是棒着惨不人睹的银行帐户面壁思过,“我再也不逛街了!”。在家歇了会,又一起去了BILL家,觉得象 场一样。到了以后看见一个陌生的面孔,想当然的以为是ROBERT带来的女孩,我问她是怎厶跟ROBERT认识的,结果女孩开始脸红,ROBERT开始不自然的笑着,BILL则在一边详装忙着不说话,我于是才慢慢琢磨出点味道,马上自己给自己台阶下,“我的本事也够大了,到了还没有五分钟,已经把每个人都搞得不好意思了。”还是男友够意思,立刻说,“没有啊,我就没有不好意思啊。”本打算在BILL家吃吃喝喝、说说笑笑之后就回家的,结果不知谁挑了个头,一路人马酒足饭饱之后又跑到了ROBERT家,参观了他家的装修现场,实地了解了他的伟大宏图,领略了他的巨型电脑屏幕带给人的快感,品尝了他的至爱冰激凌,又陪着BILL一起看新西兰对南非的橄榄球赛。BILL是绝对的铁杆球迷,而他的发烧级别在没跟他一起看球之前是想象不到的。在他的尖叫声中,新西兰还是意外的以两分之差输了,然而他面对失败的坚强却让我 讶,今天在网上碰上他还提到这些,他说他总是这样的,把悲伤留给一个人的时候独自品尝。虽然这话听上去象玩笑,但我却多多少少相信玩笑后面的那一份真实。看完球已经12点多了,我们纷纷 开,ROBERT也跟着我们一起出来,因为他要去医院陪他妈妈。他妈妈最近病得很厉害,他一直以来在医院、办公室、家三处跑,而我们最近的聚会也都是以他为准,他告诉我们他闲的时间,然后我们再相应的安排自己的事情。在BILL家时听他讲他妈妈的病情,我们的眼神越来越暗淡,一些信息在空气中传递着,我们没有说,但我们都明白了。 

周日很安静,懒懒的在家休息,看了会书,却效率很低。

今天一大早就得知了ROBERT的消息,他的妈妈于凌晨去世了。以这样的一个消息开始新的一天,甚至是新的一星期,不禁感觉到天空的一丝灰色,犹豫了一下,还是拔通了ROBERT的电话,他还好吧,在电话里没有哭,但虚弱的声音让我不知该对他说什厶,我说,“有什厶需要我们做的就告诉我们,”他说谢谢。静静的收了线,我怔了许久。对死去的人来说,这也许是一种解脱,但最痛的是依然活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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