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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三日前,我与梅子在关于国内人坠胎的问题上有过讨论。受益良多。但当时尚有一些问题没有想明白。到今天,感觉那些困惑豁然开朗,一下子明白了很多的道理。自此以后,本人可以说,从一个坚决反对将一个(若生下来就可以成活的)胎儿打掉的愤青人士,我已经转变成了一个坚决理解那样做的了。
梅子的观点很清楚,当一个孩子只要还没有足月,并且还没有在足月后出生下来,那么这个在娘肚子里的胎儿就不能称之为人。而只有出生了以后的孩子,才能当个小人看待。基于此,梅子认为,因为一个女人是这个胎儿的孕育者,她可以根据自己的生存状况,决定这个胎儿的存留,不管这个胎儿已经是7个月大,8个月大,或者9个月大了。而当一个女人决定这样做了,任何人都没有指责她是在杀生的权利。因为,任何人都不是那个女人。不能如那个女人那样感受她生活的困境,就不能就她因自己生活境况不好,决定打掉一个已成人形的胎儿进行评论,或者指责。
有孩子的人大都知道,怀孕7个月以上,在任何时间若因母体身体状况不好,不得不中止孕育、由医生引产生下的孩子,在经过适当的留院照料后,基本都是可以存活下来,成长成为一个健康的孩子的。因此,7个月以上的胎儿,按梅子的说法,不能算是个人,便不是因为他们没长成个人样了,而是仅仅因为他们还在娘肚子里而已。
这样的观点我一直没有能够接受。现在也不在乎了。人么,其实就是一个标签,不该就标签论什么是非。人们怎么叫肚子里的胎儿,我现在都可以接受。
但至于7个月,8个月,甚至9个月的胎儿被打下来,是不是杀生?我该怎么看?却困扰了我很久。原来,是没法看,也没法想,听说了就想骂大街。今天突然的,觉得自己想通了,也理解了。我现在是完全能够理解这样的现象了:因为生活的原因,一个女人可以将自己肚子里已经长了7、8、甚至9个月的胎儿打掉,而不受谴责。我现在能够理解了,如果真想打的话,还是打了的好。因为那样不仅对那个女人好,还对那个胎儿也好,省的将来还要在这个世界上受苦。这样双好的行为,我怎么就一直没想通过呢!
不过,我不是仅仅理解那样做的行为,我还对那样做的女人有一个期望。那就是,我真的希望,她们若那样做了,以后千万也别要孩子了。这样的期望,也是为了一种双好。因为,你们既然可以因为感觉对生活没有信心、感觉没有能力抚养那个孩子,就能趁她或他还没有足月出生的时候活生生让医生给处死,那么将来你们真有了孩子以后,你们能保证自己都是一帆风顺嘛?那么当你们又有生活上的不顺心了,又感觉自己没有能力抚养自己孩子的时候,在不能够像怀孕的时候那样、能够冠冕堂皇地除掉自己的孩子的情况下,你们会怎么样对待他们啊?
我知道,你们会在无奈下,将自己所有的不顺心,发泄在那个孩子身上的,你们会认为他们是你们的累赘,你们会想,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才让你们无法轻装上任、应付生活中的不如意的。对于一个以除掉快要出生的孩子为手段,使自己能够过着没有累赘的生活的女人来说,我这样说,当不会错判了你们吧。
于是你们,会在孩子出生后,将婴儿扔给自己家里的老人,让他们在贫穷落后的地方长到上学的年纪,再不得不回到你们的身边。这样的孩子现在有一个名字,叫做留守儿童。
你们,会因孩子不在自己身边长大,没有你们的习惯,从而蔑视自己的孩子。你们会对自己的孩子说没教养。你们又因从小没有带大他们,没有感情,对他们的毛病便会以强硬的手段对待。你们还会对孩子说,你怎么那么没有出息,不学好,学了那么一堆臭毛病。你们会埋怨自己的父母,说是他们把孩子带坏了。
你们,因此不仅会被他们烦到,还会将他们当作所有不顺心的出气口,不开心了就会对他们连打带骂,丝毫不顾孩子的感受,且以让自己出了气为原则。他们幼小的身子骨,因此便要常年为你们承担生活上的压力。受你们打骂,还要叫你们爹娘。
你们,其实是把孩子当作了工具,没出生的时候,可以随时想退货就退货。小的时候,一点用没有,就让别人帮你们带。大一点後,你们把他们当成沙袋,不顺心就拿他们出气。孩子成年后,你们便会算计跟子女的每一份得失,动不动就要要回你们曾花在他们身上的钱,要回抚养费。还有更多。。。你们生孩子,其实不是热爱生命,而是你们只想给自己准备一个工具,在你们老了的时候依然能够用他们过高枕无忧地生活,但是,你们却不管这样的一个工具也是需要成长的,他们,其实是跟你们没有任何区别的人。
客观地说,你们不一定会做以上所有的事,但是,你们会在一定条件下去做那些事。因为,你们曾经也是因为一定的条件,除掉了一个原本可以健康快乐地活着的孩子。我将他们定义为人,是因为,你们生下他们的时候,若不是让医生杀掉他们,而是让医生帮你们照顾他们,他们便完全可以健康地如人一样的活下了。
因此我现在明白了,你们的孩子还真是不如在来到这个世界上之前,就被你们打下去的好。你们不要认为,人只要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比不来到这个世界上好。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们,若你们会那样对待自己未来的孩子,那么你们所生下来的那个孩子,绝对没有被你们曾经打下去的那个幸运。
因此,我理解了、明白了,梅子说的,其实是对的,只不过,我的道理,仍然是在婴儿的身上,仍然在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到底值不值的角度上。遇到一个因为生活的不顺心,便会将本可生下来存活的婴儿给扼杀掉的母亲,被打掉当是他们的幸运。他们的幸运,不在于若真正生下来,生活会有多么艰辛,而在于,他们若真生下来,将会拥有一个只会给他们有条件的爱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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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entral holding of Roe v. Wade was that abortions are permissible for any reason a woman chooses, up until the "point at which the fetus becomes ‘viable,’ that is, potentially able to live outside the mother's womb,
albeit with artificial aid. Viability is usually placed at about seven months (28 weeks) but may occur earlier, even at 24 weeks."[1] The Court also held that abortion after viability must be available when needed to protect a
woman's health, which the Court defined broadly."
这儿有一个网上查来的统计资料: 2003 POLL:
think it is legal think it is illegal
first trimester: 66% 29%
second: 25% 68%
third 10% 80%
梅子另我惊讶地归入到了10%以内,而这10%,我猜想,如果做一SOCIALECONOMIC的分层统计调查的话,会属于社会底层、教育水平低的人群。(我没有找到相关统计资料)。我想梅子只是理解吧,毕竟理解不等同与自己也会那样去做。
相信后期流产对母亲来讲,都会是一个痛苦的选择,那为什么她们会这样做?
1。 对自己生存能力不自信, 从基本的穿衣吃饭、到高级一点的小资享受,都仰仗于冠了丈夫头衔的男人。又或者,有很多女人,希冀结婚成为改变自己命运的跳板,这样的人,"男人"于她们是天是地,如若拖了一个别人的"油瓶",自身在婚姻市场上的价值就会打折,钓"金龟婿"就更别谈了。
但就从这点来讲,女人也不应该成为所有责难的承受者,我想问: 为什么男人往往因为女人带了孩子就另眼看待呢? 这毕竟是个男权社会,男人的价值取向影响了女人。
2。没有成熟的SUPPORT SYSTEM。一个单身母亲,生活必定是很难的,不是每个人都有"钢铁一样的意志"去面对社会的不认同和物质、精力的困顿。一个成熟的社会支持体系会让流产数大大下降。
我对于选择晚期流产的态度,两种:
1。鄙视,极端地鄙视。比如对"离婚"里的娟子
2。"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理解??,也许会吧,如果考虑到那些穷乡僻壤的妇女。
写到这里,忽然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 除健康以外的原因,绝对不会选择后期流产:
1。我有两只手可以养自己,也可以养自己的孩子,我可以成为我孩子的天和地。
2。我知道,在我有过不去的坎时,我有坚强的后盾。我想起了妈妈和奶妈对我说过的一模一样的话:" 俺娃娃不用担心,有妈/奶妈呢"。这话在我三十岁的时候还听到过。 也正因想到这里,成就了这篇东拉西扯的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