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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性自由的丧钟为谁而鸣(1.1.1)
(2006-12-01 20:22:25)
下一个
呵呵,先握个手再说
来源:
君子好逑之mm 于
06-12-01 19:21:24
喜欢这样的有深度的讨论,:)真的,
在上帝的眼里,难道爱萨旦也是无罪的?单纯的不是教徒得角度看,
在角度上,
我可以说我不了解上帝和撒旦
所以谁对谁错还不一定呢,
下面的比较重要,
我不是责怪你对同性恋者的不尊重,
你没有表示对同性恋者的不尊重,
我字里行间看得很清楚啊,
我是不同意你没有真正的懂李银河的观点,
就算你不想去了解也罢,
如你所说,"但那并不意味着人类就应该那样繁衍下去,就是合理的了。" 我不同意,同性恋这只是人类发展中的一种少数情况,人类还在继续发展,到时候使用什么办法继续繁衍还不一定呢。。(嘿嘿。。我信马由缰的一说)
没有人是你说的那种因为痛苦或病态不得不同性恋,
相反,因为发现了自身的性取向与别不同而受社会压力引发的痛苦和病态,才是最不自然最不人道的,
你我都是正常人,(至少我这么认为的)我们当中有些人很幸运的得到自己满意的感情就觉得很容易,不难,我同意啊,可是我也知道有人也很不lucky很难也是很普遍的,我也同意。
我不同意的是,如你所讲,而有的人纯粹是放纵的结果。不然,怎会有将同性恋者与高危艾滋病群体划等号的事。高危艾滋病群体不只有同性恋群体,性工作者也是高危群体,所有被压制的,就会有危险,越是好奇的,越有尝试的爱好,
这是我们作为人类的弱点,我以为。。。呵呵。
最后我向你道歉我的一句话,
爱一定是无罪的么,我太绝对了,爱本身就涉及了合理非理,
可惜我不是政客,不然我话会说得更为完满。。哈哈
最后发现,沟通得重要,很开心和你探讨些有趣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