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撰文回临江仙:爱情和论理, 谁该给谁让步?
(2006-11-20 1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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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说的是,临江仙过奖了。人有所长,几有所短,所谓文笔,是不值一提的事。然而能经临江仙一赞,也是很荣幸的,我就照单收了,还一声谢。但我知道,网上赞人,通常还有些东西随行:1,提出问题要答,如临江仙那个帖子。其实换了别人,有可能还会是砸,讽,批的开始2,为别人的砸,讽,批确立一个靶子3,提请被问的人不要忽视了提问人的诚意4,为自大、自以为是的滋长加了点肥料5,让人在行文前多了一些罗嗦,要先客套一番
这些,我就照单全收了吧,呵呵。
我就从这句家喻户晓的诗开始吧。“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我能看到在某些最知道浪漫、最懂得爱情的人的眼里,爱情也不是什么都可以超越的。在歌颂爱情的经典著作、作品里,因对爱情中尊严的矜持、生命里原则的坚持,并让主人公最终决定放弃已属于自己的爱情的例子数不胜数。随便说几个:《飘》,《卡萨布兰卡》,《罗马假日》。若有人说那是文艺作品,不可当真,可经典的文艺作品里很多都是人类中最美好的东西的最深刻的诠释,并经过了漫长年代的考验,且是为绝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这些,当然使其具有了很好的代表性,可以成为我们理解爱情的很好的教材。
况且,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类似的例子,因不想引起可能的、却不必要的争论,就不在这里讲了。
谁能说,那些作品里和生活中这样的故事里的主人公不懂的爱情,不知道浪漫?。。。
某种特殊情况下的放弃,因此当然可以成就爱,甚至可以将其推到最高的境界。国人很多人讲、并且相信一见钟情,我也是一样。可有几个人能有上面几部作品里所讲述的那种一见钟情?有了基于那种一见钟情以后的爱情,都还有原则、有坚持、且在一定条件下会放弃,从而不使爱有一点点褪色,那对于与伦理有着严重冲突的爱情而言,就不是什么应不应该的问题,也不是能不能的问题了,而是当然应该放弃,且能够放弃。放弃以后,或许爱情没有了,但爱,可以以另外的形势依然存在。
更何况对很多人而言,一见钟情在初识时其实只是一种好感。真爱在这种情况下,便需要一定的发掘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现自己所想要的,当然会放弃再去寻找。我想,这是绝大多数人的情况。因此我说,爱很多的时候是需要先选择的。确定了真爱以后在面对考验的时候如何做,那是另外一回事。
我的印象,当今因有了自由便认为爱情可以超越一切,甚至是伦理的人,在这样认为,并且也会这样做的时候,都大多是从自己的得与失的角度出发的。而且,个人还觉得,虽然绝对不是所有的,但却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把爱情推的高高在上,可放弃的时候却又是毫不留情的,因为,有下一个可以是更真的爱情在等着他们。于是很多的抛妻弃子,夺人妻女,包二奶,养情人的事情发生,而这些事,前面无一不可以加一个“自私化了的”爱字。有了爱情可以超越一切的观念,不仅对爱情本身会有危害,在这样的观念下指导出来的人在其他方面的行为,也会乏善可陈。人们可以因为自己天赋的欲望、自由等等,去无情地排斥、打击异己、受贿,破坏环境,这些,无一在前面不可以加一个私字。去看看古巴比伦、古罗马的覆灭,那或多或少都与绝对化了、糜烂化了的自由有关吧。再去看看为什么西方的自由世界为什么这么久还很好吧。那不是因为自由,而是因为有了约束自由的非法律方面的工具,从而反而长久地保证了自由。
下面我对你文中的具体问题提供一些我的理解,仅作不求同的交流而已。
1,同意我或许跟你、又或许是跟你的朋友们生活在不同的时代里。但那应当跟年龄没有什么关系。我生于70年代,你未必就比我小了。
2,“我个人体会 , 当男女之间真正产生爱的感觉的时候 , 想放弃 , 很难 。”那种难,能有多少是真正难过《卡萨布兰卡》,《罗马假日》里所表现的那种难的?放弃的人,是因有了不同的原因,才能有不同的勇气。而且因不同的原因,也意味着爱在不同的时候终结。有的,放弃前就已经没了,有的,放弃时就没了,而有的,却不会消失。如果我们都知道这个世界还是有好与坏的,那是否前面应当加上个难、或者易做条件?个人认为,提倡一种东西,是不能讲究它的难易的。在难、易之下人何去何从,是另外的事。
3,“不知道林老师曾经有过什么样的感情经历”。首先,千万别用老师称我。呵呵,能作朋友,对我已是一种荣幸了。我没有经历过跟伦理有任何冲突的任何爱情经历。然人不当因有了相应的经历才能拥有相应的见识,相反,人应当用自己的见识去指导自己的未来,从而避免不应有的经历。庸的人没有可说道的经历,俗的人只能有俗的经历,倒霉的人会有不幸的经历,坚强的人会克服困难的经历,没有悟性的人常会落入相似的经历,而只有真正的聪明人才有躲避自己不愿有的经历的能力。我,谈不上是真正的聪明人,但视那为一种境界。经历多的人,未必就真正长了见识。
相似的爱情经历多了,也未必就真的懂爱了,少了或者没有,也未必是不懂的。
4,“爱情 , 不是去市场挑菜 , 很多时候 , 说来就来 , 是挡不住也无法选择的 . 红楼梦里所有人都觉得宝玉该选择宝钗 , 黛玉不适合他 . 可是当他在最初就有选择机会的时候 , 他选择了宝钗吗 ?”红楼梦问题复杂,宝玉不论选谁,都有一定亲戚关系,但因无法考证曹雪芹的用意,不能简单看待。这可以有多种理解,但个人认为,决不应被视为对近亲结婚的褒扬。你举此例,感觉上是因为没有明白我前文提“选择”时,到底是什么意思(网上行文的一个大特点就是有时说不清道不明。而读着,也有读不明的时候)。我所诠释下的选择,于人而言是一种选项,仅在涉及到“度”与“质”的问题的时候,个人认为才应当是必需。对于正常人文框架下的情有独钟,做出不二的决定,本人是绝对是持有谨慎的赞赏态度的。对于挑战一般世俗的爱情,本人也是很欣赏当事人的勇气的。但在本人的字典里,没有所谓离经叛道的,并且值得称道的爱情。既然如此的近亲都可以被接受,还是我前文所提的,那么如果不生孩子,不影响他人,若是亲兄妹呢?母子、父女呢?甚至更进一步说,人畜呢?如果那些都是真情,世人该如何看待?你所提的清华学子的事,离上面所讲的情况,只有一步之遥,我,并没有危言。
我想,人不能见了自由,便只认自由了。有了欲望,便只认欲望了。爱情,不论从何种标准,只要是人类的,便都是在伦理框架基础之上,而且也是在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被演绎的,如何能背其道而行之?
能不能放弃,是一个问题,该不该放弃,是另外的问题。当谈论那个清华人放弃不了的时候,那已经是在谈论他的软弱了。我想,我主要谈的是该与不该的问题。
5,“到底应该是爱情战胜论理还是论理战胜爱情 , 在我眼里 , 实在是见仁见智 . 您觉得他们如果遵守论理 , 克服自己的爱情 , 才值得佩服 , 我倒觉得相反 , 他们顶住了巨大的社会家庭压力 , 始终忠于自己的心和感觉 , 这种超凡脱俗 , 才是令人惊讶的 .”我前文已讲,对他们本人我没有什么兴趣,发文绝非行鞭挞之词。于我而言,那是他们的日子,与别人没有关系。他们当然可以过那样的日子,事实上,比他们更加过分的事情都是有的,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我所谈论的,是既然这些事情已经被拿到公众的面前,公众该如何对待,是否大家应当表示赞赏。
6,“我自己 , 以及一些认为只要清华哥哥的行为不妨碍他人 , 就该被祝福的人 , 之所以持有 “ 新潮 ” 些的观点 , 是不是因为我们接受了更多西方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观念呢 ?”个人认为,这种说法对也不对。对的是我们确实是接受了西方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观念,其实,本人也是这种观念的坚决拥护着。所不对的是,每个人在面对这样一种观念的时候,对它所作的理解却可能会大相径庭,其中很多其实是很错的。而对一些理念的理解,若不能做到准确,很多时候,其实还不如不理解得好。人们来到北美,感受到了自由,眼睛里却不去看这样的自由是如何得来的,是由什么作保障的,为什么这样的自由在北美存在了几百年,社会环境却还是这样的好。自由,不是我们唯一应当从西方学习的东西。我到认为,那是我们应当最后学习的东西。
因俗务繁忙,请临江仙恕我不能在北美坛继续发帖讨论此问题。更承认象这里某位所言,我与这里的一些人确实是人讲人话,鬼讲鬼话的。因此如无必要,今后也不会在这里讨扰各位。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