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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崇高的爱情是否可因其崇高便有了超越伦理的特权?

(2006-11-16 19:40:18) 下一个
 就像人皆有天赋的人权,人也皆有天赋的爱情权。然而,人却皆没有超越人自定的法律的自由权。而天赋的爱情权,是否就有超越人自定的伦理的自由权呢?
昨日偶见临江仙撰文,讲述她一个上了清华的高中同学,爱上了自己的亲堂妹,并历经重重艰难还生活在一起的离经叛道的爱情经历。
文后跟帖的帖子,或褒或贬,或质疑或肯定,不一而足。临本人在跟帖中则表示了一点对敢于(这样)追求自己爱情的人的佩服:“我佩服的是在中国的社会环境下他们敢为自己活.搁别人早放弃了”。读完后便产生了上述的问题。
应当说,那是一个令人侧目的爱情故事,从其爱情的纯粹性上来讲,毫无疑问,那里有真正的爱情。因这种爱情,不但要受到社会的严峻挑战,双方家长的不接受,更要面对对子孙后代严重影响的巨大压力。尤其是后者,在双方当事人非常清楚对后代的意义,而且这一点不同于其他方面的阻力、是根本不可能改变的的情况下,还依然坚定地生活在一起。这,没有爱情的纯粹性做基础是不可能达到的。
这个故事,本是私人的东西,别人本无权针对于这个故事对二者当事人说三道四,他们的生活,他们自己会负责。
只是自古以来,对爱情的讨论与歌颂便是永恒的、且是全人类的主题。因此不针对个人,只是把那样的事情当作一种类型来谈一下,应当是无可厚非的。这就像临江仙所为,隐去了当事人的身份,仅讲故事,让别人去看一样。
对爱情的赞美,往往都是伴随着对它绝对自由的支持。感觉下来,好像人只要一有了爱情,不论什么干扰因素便都成了世俗。把爱情推向神坛,是人类对美好生活、美好人生的向往的一种表现,本人也是坚决的拥护者。然而,看了临的文章,不禁心里也问,是不是什么因素都不应该成为爱情的绊脚石?
我不知道专家们都如何看。前一段时间曾有过关于性学权威李银河换妻观点的讨论。我不知她是否曾发表过关于乱伦是否有违道德的文章。不知道她是否有,只要不生小孩,乱伦双方如果自愿,也不会有违社会道德的观点。如果无法从媒体上得知,作为一种揣测,既然换妻都是无所谓的事,那么她对满足上诉条件的乱伦,持上诉的态度也不该算是什么令人吃多大惊的事。
然而,道德、伦理的承载者是人民,而不是由权威来左右的。作为人民的每一个分子,不论是否愿意思考,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估计都不会完全置身事外。我想,人类的社会性让人不自主地会受到到社会里事情的影响,当是一种天性吧。而作为人民中的一分子,提出一个这样的问题,便可当作是一种声音了吧。
而写此文,仅仅是为了提出那样一个问题,留给有兴趣的读者去思考并讨论,本人绝没有任何批判的目的,并希望读者也能接受的主观意图在里面。而作为作者,不提出自己的看法便是对读者的不大尊敬。于是下面,谨代表一家言,说说自己的看法,就算抛出一两块砖,作为参考而已吧。
个人认为,爱情再崇高,也没有超越某些特别的伦理的特权。这里的特别的伦理,指的便是家庭内,至亲成员之间的伦理。若于这种伦理发生冲突,爱情便难以维持它的崇高性,纯洁性。爱情是不等同于亲情的,因骨肉亲情不能选择,因此便决不能放弃。而对于爱情不同,爱情在最初期可以选择,且应该选择,也在开始后可以放弃。放弃,并非一定是等同于放弃了一种良心,一种责任、甚至一种情感,因此便一定是可恶的东西。根据它的性质,放弃有时甚至可以升华一种爱情,或将爱情转化为更为恰当的友情,甚至亲情,对于这种性质的放弃,虽会令人有时因一点点私心,令人难过一点,却有很多的例子可以说明,当事人在事后很多会认为是正确的。个人认为于伦理这一层,必要的放弃便属此类。
因此,本人对那个清华才子不仅不会佩服,相反,本人还会很不佩服他。因他无视家庭伦理,不去战胜自己。试想若他要是因这样做了、便仅因为其勇气就值得佩服了,那么若亲兄妹之间发生了这种事该怎么办?亲子之间发生了这种事怎么办?他的性质,与后二者仅一步之遥。而出现跨过了那一步的事,就算是不去佩服了,保持了沉默吧,那,人之勇气也可算是“超凡脱俗”,完成了一个撼天动地的壮举了。

片言片瓦,一孔之见,仅作参考而已。

以下转帖临江仙原文:{原创} 我认识的一个清华哥哥及其离经叛道的爱情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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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我高一的同学. 学校有名的数理化天才. 我们班的物理课代表. 因为名字里带个 “昊”字, 我们都叫他大耗子.

你说那时候的小孩多缺德, 人家其实长得文质彬彬, 一表人才, 跟贼头贼脑的老鼠一点挨不上边儿. 非管人叫耗子, 这外号也不谁给起的.

大耗子虽然戴付眼镜, 但不是那种书呆子型, 眼睛和脸庞都显得特别聪明. 身材一米七八, 九, 高大挺拔, 也能跑跳投, 春秋运动会参加个四百二百米竞跑什么的, 老能拿名次, 给我们班争分儿.

学校的的五月花大型文艺汇演, 和我们班里的新年联欢会, 我这个常任主持人向他邀节目, 他能组织几个同学编出个特别逗的小品来, 亲自上演, 笑果十足.

大耗子书念得好就更不用说了, 那些在我眼里像天书一样的物化习题, 他玩玩闹闹闭着眼就能解出来.

说句题外话, 缘分这个东东是渗透到生活中每一个角落的. 物理化学这些科目跟我基本属于互相绝缘体, 谁见谁都头疼. 我考它们的试要能得80分以上那是说明班上70%的同学都过了90分.

好在后来高二分了文理科, 我是头几个报名的同学之一, 眼见马上要弃暗投明, 高一下半学期的物理课我都在思想斗争后决定开小差, 每堂在书桌上边压课本下边偷看各类小说. 大耗子虽然是物理科代表, 可他也不好好听讲, 不过跟我这种破罐破摔不一样, 人家那是觉得老师教得太易, 所以抓紧上课时间睡觉, 好下课后去打篮球.

一次物理课结束, 老师走到正在熟睡的爱将身边准备布置任务, 碰了碰他一支垫着脑袋的胳膊肘, “哎, 起来了”, 谁想到大耗子睡得极美突然被吵醒非常不快, 杨起胳膊用响彻全室的高分贝怒火中烧大喊一声: “滚开! 少XX惹我!”.

全班静默, 然后哄堂大笑……天才嘛, 脾气大点, 老师也耐何他不得.

后来, 大耗子以北京市理科名列前茅的成绩考上了清华建筑系.

大耗子的脑袋不是常人的结构, 感情方面也走了一条非常奇特的路. 大学后三年他跟大多数同学失去了联络. 盛传, 恋爱了, 爱上的是他表妹, 大伯伯的女儿. 也就是他爸爸的哥哥的孩子. 跟他不仅是近亲, 还是有直系血缘的嫡亲!

他的表妹一家住在上海, 据说大耗子高中时去上海玩, 跟表妹两小无猜, 逐渐产生了感情. 到大学时一发不可收拾, 爱得死去活来难分难舍.

这场恋爱当然是遭到他们家祖祖辈辈的全体反对. 两个人再在一起就断绝父子父女关系的誓言自是少不了, 钱财不再供给, 家也不让回了, 大耗子的爸爸被唯一的儿子气得生了胆结石住院大半年. 见到谁都叹气, 说不孝子这么做不是诚心让他断子绝孙么.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清华哥哥的男人魄力和胆量在恶劣环境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张扬. 大二那年所幸把高考落榜的表妹接来北京, 俩人在清华附近120块/月租了一间村居民房, 过起了不怕贫困的甜蜜同居生活.

没有经济来源, 他们想办法用积蓄买了一套火炉支架, 几斤新鲜羊肉, 哥哥上课, 妹妹在家串肉, 下课后俩人一起在清华园后门卖羊肉串, 五毛一支, 薄利多销, 日子过得免免强强不到小康.

冬天生不起暖气, 清华哥哥要到附近农村去砍柴回来给表妹生火取暖. 夏天太热俩人就去周围圆明园颐和园不管哪个让免费游泳的人工湖里泡着解暑. (这一段冬夏典故也许是有人为他们编的野史谣言, 流传在同学间真假难辨).

中学好友都对这位能把大才子制伏的表妹充满疑问, 得是个什么样的天仙? 没有羞花的容闭月的貌, 至少得有李清照的才. 后来有好事者终于耐不住好奇, 跑去清华强行把自己引见给大耗子的表妹, 得见庐山真面目. 这位前去打探的男生嘴也损了点, 回来形容, 长得像中学历史书上的明太祖朱元章! 谈吐一般, 对大耗子也不温柔可亲, 搞不清当年驰骋风云的才子怎样爱上这位嫡亲 “美女”.

结论, 俩人长不了. 一代天之饺子卖羊肉串, 才华马上就将被这段冲昏了头的畸型爱情毁灭.

那段时间笔者出国留学, 忙得一塌糊涂, 一直没有结识这段传奇爱情的女主角. 等暑假回国玩耍同学聚会相见, 清华哥哥和他的表妹已经不顾世俗理教, 离经叛道早早的结了婚.

表妹长得虽然不是顶顶漂亮, 可也不像朱元章那么丑, 说话劈哩啪啦语速极快, 跟清华哥哥两个你一言我一语, 打打闹闹的很有默契. 在外人眼里表妹也许是个普通女子, 但对清华哥哥可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最可贵的是他忠于了自己的心和感觉, 披荆斩棘带着自己的爱人走了一条不顾旁人眼光的超现代的爱情路,

表妹还是很能干的, 后来两边家长见生米煮成稀饭没办法就给他们解了禁, 她跟上海的家里借钱, 哥哥还没毕业就在中关村一带开了一家女性内衣店, 生意不错. 两年不到用赚来的钱帮助先生下海开一家设计公司. 设计公司投标中的, 得以参与城北一个很有名的住宅小区设计, 赚到更多后顺便把自己也搬进了里边一幢公寓……

跌破所有人的眼镜, 两个人至今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当然这段离奇爱情还是要付出点代价的: 他们不能要小孩. 这个代价值不值得? 见仁见智了.


注: 看到前边一篇文章, “高材生 vs 生活的弱者”, 忽然想起了自己的这位同学. 随手写出来记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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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林默山 回复 悄悄话 欢迎雾重来我家门,我这两天还捉摸,人哪去了呢。原来,抄我的老巢来了,呵呵,祝好~~
夜深雾重 回复 悄悄话 与其相信爱情的崇高,不如相信责任和亲情的伟大。有了这一点,再轰轰烈烈的爱情都不应该超越于伦理道德之上,很多时候是"放弃"成全了爱情的崇高,也成全了爱情永恒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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