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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李银河的支持者一只寒号鸟的论争(4)

(2006-10-29 12:40:32) 下一个

 

1. 支持李银河,不得不说两句

来源: 一只寒号鸟  06-10-25 11:35:41

本人素来不喜参合到人声鼎沸、群情激昂的讨论中。但作为一个学法律出身的人(请大家不要拍,没有自傲的意思),我想我有义务说两句:

首先:本人完全支持李银河同志的研究及发表自己的看法。正所谓,可以不同意某人的观点,但誓死捍卫其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原话自第三任美国总统 Thomas Jefferson)

其二,李银河同志的言论是有理由和背景的。这我必须得解释一下。中国刑法中有聚众淫乱罪,所以在当前法律下,换妻是违法行为,要判刑的(如果被抓到或有人举报的话)。关于这一点,我不知道有没有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加以鉴别(出国好几年了),否则换妻就是犯罪行为。
(说道司法解释也是比较有中国特色的,一般由最高院或最高检颁布,在法院判案中效力等同于法律。一般印在法院报及内参上,所以广大人民不太知道--搞不清楚为什么这样,感觉中国人民对法律不感兴趣? 不像美国,每个新法或案例出来,广播电视都大讨论一下。我想问题关键是中国的法律尊严不够,说到底还是个人治的国家。但这是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我不知道就凭借大众这样的法律意识,中国怎么能搞民主。中国的精英们法律意识都不如美国普通百姓,实在是悲哀)

其三,法无明文禁止不为罪。也就是说,法律只定义什么是犯罪行为;也就是说,法律没有弘扬道德的功效。法律只管你什么不能做,并不鼓励你去做什么。法律是社会行为的最低规范,道德是社会行为的高规范。
看到有人提到去罪合法化不得不说一下。从来没有合法化一说,所有法律没禁止的理论上都是合法的,并不会由法律给你颁个执照(人权上),表示认可才算。性权力当然是人权的一部分。

最后,真诚的希望大家在讨论问题的时候始终把理性摆在第一位(没办法,我的专业习惯)。一个站出来说支持某种权力的人,并不表示他要做这件事。他有这个权力和他要行使权力是两回事。

切勿因为一个人的言论而对其进行道德判断。世界上道貌岸然的人多了。板子也不必急于自我表白。道德本来就是个模糊不清的东西,随着时代的变迁不断变迁,若干年前,离婚就很不道德;再若干年前,寡妇再嫁就是道德沦丧。现在,在大多数人眼里,同性恋还是邪恶的。我想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是趋向于越来越开放,越来越宽容吧,只要你不破坏别人的人权。

我原本也是个喜欢摇旌呐喊的人。现在觉得多半都是杞人忧天,别人并不会因为你拼命打压就放弃自己的行为;也不会因为你鼓励弘扬都就去献身。所以,relax吧。我始终坚信:一个民主成熟的社会是建立在每个个体独立的理性思考及行为之上,所以相信人民的智慧吧,相信这个世界上善的、好的是大多数。并不缺你一个道德的卫道士。

1.1. 也不得不再说两句

来源: 铁面人  06-10-25 12:

1,谁也没有试图剥夺李说话的权利,事实上,她说话的权利比别人大得多,机会也多得多。
2
,在这个坛子里说的话,不能作为一种剥夺李说话的权利的试图。
3
,她可以说她的,别人也可以批判她的东西,这也是别人的权利。我已认识到对人身攻击是不对的,并愿为此道歉,但这并不意味着放弃对她的社会影响的批判。但那,是对事而言。
4
,道德需要由公众维护。维护,也是别人的权利,这根卫道士没任何关系,只有以次为职业的人才配此称号。
5
,以换妻为题材,并且是以面向大众的方式,改善中国的法律体制是无法令人理解的。法律体制是一个问题,应专门对待,换妻是另一个问题。其中一种问题不能成为另一种问题的存在合理性的依据。你所提供的背景因此没有实际的意义。就事论事,这也是你所提倡的。
6
,相信前面所作的讨论主要方面都是客观的(除了我说过的几句本当收回的过激的话,为此致歉)。

7,以上为善意的讨论,不是争论,呵呵...

 

1.2. 也来凑个热闹说两句。

来源: 黎程程  06-10-25 13:

好吧,我想我不了解多少法律,没资格说什么,但我认为我心目中的道德标准跟大众的差不了太多。

我想说的是,换妻即使是不违法,也可以给自愿情况下的当事人们带来愉悦,可是,由此而引发的社会问题由谁来负责呢?如今社会世风日下,那些前卫的理论家在思考些什么?滥交所带来的后果,至少美国人现在在反思性解放带来的问题。社会再怎么进步,只要它是以家庭为基本构筑单位的,以婚姻作保障的,那公众和政府就得要保护家庭的稳定性。回归传统并不代表要回到纳妾的时代,如此还不如直接回到原始社会呢。

人是社会的、集体的,现阶段甚至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人作为个人应是自由的(理想状态下),但作为社会一份子,就应该受到约束。这是人作为有理智的动物与其它动物的区别所在。

李教授有权利发表看法,也应该接受舆论、公众的批评。不能否认的是,她作为一个有地位、有影响力的人物,她的言论比普通人的有大得多的影响力,比如,木子美比她更激进,可谁会在乎她说什么、做什么呢?作为一个性学家,她难道不能做些比推广性滥交更好的事情吗?

道德对人的行为的约束是必要的,做个道德的卫道士也没什么错。随着时代的进步,一些现象,比如一夜情、换妻会被大众宽容,但那绝对不能说是对的,甚至是受到鼓励的行为,也不应该是受到保护的行为。我们在想法设法愉悦自己的同时,也为子孙考虑一下吧。换妻不可能不伤害到他人,甚至是当事人。

没时间写,分好几次才说完,有些逻辑不清,见谅。另外,一孔之见,随便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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