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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李银河的支持者一只寒号鸟的论争(2)

(2006-10-29 12:37:27) 下一个

 

1. 关于李银河的交换夫妻观点,我说几句

来源: 砧板  06-10-25 06:36:32

首先我要说,李银河是严肃的社会学家,而且是中国最好的社会学家之一。她和王小波所作的同性恋研究,为中国的同性恋合法化做出了重要贡献。李银河至今是中国婚姻家庭法律立法方面的顾问,也就是说她的家庭社会学和性学研究得到认可。

对于学术研究来说,学术自由是至关重要的事情,或者说是第一位的事情。学术共同体里面有一个信条,就是思想无禁忌,任何观点都可以提出,以供讨论和争议。学者的观点要影响社会其实需要很多中介,有漫长的过程,和各种阻碍。所以,学者尽可以提出惊世骇俗的观点,或者大众认为耸人听闻,哗众取宠,标新立异,疯狂堕落的观点,社会会有很多遴选的机制。政府,法律,和媒体有很多过滤的措施来缓冲新的观点对旧的价值体系和认识系统的冲击,所以,没有必要把学者的观点视为洪水猛兽。学者也是在这种制约中自由地展示自己的观点。

性学家不仅在中国是一个敏感的角色,在早期的美国一样如此。著名的金西报告(第一次大规模调查美国人的性状况和性生活的报告)在刚刚出现的时候,就被当作淫秽读物,而调查本身也被猛烈攻击和批判。但是,但时间流逝,历史会把真正的金子留下来。后来金西报告成为性学研究的奠基之作,而从那时以来的性学研究带来了无数革命性的观念,影响了今天的恋爱,婚姻和家庭模式。

交换夫妻是一个当下敏感的问题,又是不可以回避的问题。我们这些人没有这种需要,也没有这种兴趣,相反鄙视和反感这种行为。但是不能抹煞社会中有一些群体有这种需要,更不能无视交换夫妻已经是一种实际存在的,正在广泛蔓延的现象。无论作为社会学家,还是性学家,李银河都责无旁贷地要对中国的交换夫妻现象进行研究或思考,而作为学者她有绝对的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她的任何观点都只代表她自己的研究和思考,而不是她的实际生活。我坚信这辈子她不会做这种事,但是学者并不是为了自己的需要进行研究,而是为了社会的需要进行探讨。

最终,学者共同体会对交换夫妻在中国的存在做一个描述和解释,并提出建议。而政府和立法部门会根据学者的研究判断交换夫妻是否合法,如何用法律来禁止或者允许,或者限制。但是如果学者不进行研究,学者不能自由表达自己对事情的看法,关于交换夫妻的问题就永远不能达成深刻的认识,更不能出现共识或公意。

所以,我们尽可以对赞同交换夫妻的人表示厌恶和痛斥,但是应该知道学者具有探讨和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和自由。


注:不久前,加拿大通过法律,认为群体性行为为合法,其中自然包括交换夫妻。如果没有加拿大有关研究的认同,不可能有这样的法律出台。

至于我自己的观点,我在很多场合说明过,我痛恨背叛,痛恨不专一,所以天然地厌恶交换夫妻。但是我愿意听到各种关于交换夫妻的不同观点。

1.1. 提上来再讲:板子认为大家都不了解学者是如何工作的?

来源: 铁面人  06-10-25 07:

学者难道是以张扬的方式在媒体上作学问么?这样的方式,到确实有很多人在用。
难不成以解剖小白鼠的方式解剖人类的道德(甚至是畜牲都会有的道德),并一定要向普通公众百姓说明,,展示,并渲染这一切,才是作学问的方式嘛?
并告诉那些根本不是学者的人,从生命的角度上讲,屠杀白鼠根本是不足挂齿的。
就是学者工作的方式了?
科学研究,也是有度及道德底线的,这就是为什么美国这样一个自由社会会对克隆人持有如此大的争论。人不能什么时候都可以拿自由说话。而这种问题,相对于克隆人的伦理问题,可要恶多了。

此学者,可是没有通过什么社会的很多遴选的机制传达她的东西。她可是直接面向大众的。且没有提供任何(从其新闻上看)能够说得过去的科学理由,数据,支持她的观点。
另,她也不是针对什么一部分有换妻需要的人而言,她所针对的是整个社会的道德体系。
我想就算加拿大通过了群体性行为为合法,并有有关研究的认同,他们也不是通过媒体,让专家去游说大众吧?!

通过,不意味着支持,只是一种容而已。本人当然容所有难容之事,又或者不容也要容。

1.1.1. 呵呵,你的观点也有同样的价值,这就是讨论和争论的意义

来源: 砧板  06-10-25 07:06:41

李银河的观点,暂时还只是她自己的观点。但是她比普通人更有机会影响学术共同体,甚至中国的有关立法。
博克时代,正好是每个人自由表达权利更平等的时代。我想李银河选择用博克来发表自己的观点,也是她暂时无奈自己的观点不被接受吧。

1.2. 我也不赞成以人身攻击来批驳她。那么我就学术来说,李银河关于

来源: 玉珠  06-10-25 07:

换妻结论的除罪化是正确的,但是对于合法化的认为是不成熟的,另外论证过程也是不对的。

如果我论证,简单说,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知道,伦理观是个人的。而换妻很明显是触动大部分的人道德底线的,也就是说,它引起大部分人的厌恶是正常的。但作为现代有客观思考能力的我们而言,我们不能说少数人的不同大部分人的伦理观时,这样的伦理观就应该被禁止从而定罪。最重要的而是在于看它是否危害社会。

第二,我们现在还很难肯定换妻的结果是危害更多或者还是完善社会稳定。比如说,有人

认为换妻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孩子人生观、性观念错乱等,我们必须要注意的是,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如果它不稳定,那么社会就会不稳定;但是我们还是看到一些反对意见,说相反夫妻感情反而亲密了,当然我们不能因为他们说了一些类似的话,就肯定换妻就是好的……

其三,既然目前是这样的情况,那么我们就不应该匆匆地去要求国家、政府来干涉,而是需要一段非常长的时间来观察。是否换妻有必要去用合法化来保护,或者由于长时间的观察反而发现它如同吸毒等行为更多的是对人类的危害从而应该用法律来定罪制止?

所以目前的结论是,在它没有危害到公众利益的前提上,可以除罪,但在一定的情况下也需要制止。比如,在自己的别墅,开私人换妻party,参加的人都是自愿的情况下,那么没有可能去禁止。但是如果在公寓情况下,进行这样的派对,不满的邻居就有权要求警察去制止。

现在就谈国家、政府干预,合法化,实在太幼稚。

1.2.1. 珠儿说得不错,我不当人身攻击来批驳她,然此人在我眼里

来源: 铁面人  06-10-25 07:18:34

照实可恶,不断在媒体上挑起事端,直接以专家的权威身份影响整个社会的道德体系,却没有提供丝毫你所说的第二条的充分支持证据,这便是学者的操守问题了。
作为所谓的权威,应当为自己所言,所写,负相应的社会责任。

1.2.1.1. 我就是这意思。作为研究者,就要有研究学者的操守。不能随意说

来源: 玉珠  06-10-25 07:24:53

我的博客我的地盘儿,我想怎么留言就怎么留言,从一个人,特别是学者,有名之后(即便你不愿意),你就必须承担一部分的社会责任,这的确无奈,但作为人和动物的区别,我们必须要懂得什么是责任、义务,特别是成年后。有了充分的论证和论据,我们才可以尊重一个真正学者的学术态度。

1.2.1.2. 呵呵,我想你们可能受了媒体的影响,先入为主了。如果面对面听她谈

来源: 砧板  06-10-25 07:27:42

可能不是这种感觉。她不至于那么愚蠢,受人于柄,让自己成为众矢之的。

媒体总是添油加醋的。可以理解你的厌恶。

1.2.1.2.1. 哎板子,你认为每个国人都会去她的学术著作中逛逛吗?

来源: 铁面人  06-10-25 07:31:16

绝大多数人,可能只会记得:那是权威的话...吧?绝大多数人也只是看看新闻吧?

兄弟不会不知道我在讲什么吧?嗬嗬...

1.3. 板子能否说说,按李的观点,换妻被道德接受了,你有什么

来源: 铁面人  06-10-25 07:24:36

可以依据的,能够支持你所说的李绝对不会成为换妻行列中的一分子的说法?这个绝对,从何说起?
兄弟间,是善意的抬杠阿,只想知道你为什么这样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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