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的深处是水

我的文章主要是以新移民为主题,以中、加、法文化为底蕴,反映北美的移民生活。我现在正在写一部关于此内容的书《海的深处是水》,希望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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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网 络 犯 罪

(2007-06-23 19:27:15) 下一个

(十八)   犯 罪

 

前几天,收到一封来自日本莫名其妙的电子邮件,大致的内容是一个女孩杀死了自己的父母,她请求我的帮助,要把她父母的遗产转到我的账户之类。天上掉馅饼?我没这样的狗屎运!幸好我知道“尼日利亚骗局”的故事,若是给了她我的账户,以后的问题就会没完没了的。她会先要求我垫付一定数目的手续费,然后还是手续费、手续费,直到我醒悟上当了,噩梦才会了结。所以,我把她的邮件删除,就像蛛丝一样轻轻抹去。

现代的网络,除了黑客的攻击、病毒的蔓延,以网络为工具的犯罪行为也在逐渐增多。网络商务备受欺诈的困扰:有的信用卡被盗刷;有的购买的商品如石沉大海;有的发出商品却收不回货款;软件、影视、唱片的著作权受到盗版行为的严重侵犯……商家损失之大无可估计。在网络上肆意污辱、诽谤他人成为常态,网络经常沦为进行人身攻击的工具。甚至有犯罪专家称,再过若干年,经济犯罪将都是网络犯罪,因为几乎一切工商行为都离不开网络,而一些网上社区也成为犯罪的温床。

    美国著名网络公司麦卡菲(MACFEE)公司日前公布《麦卡菲虚拟犯罪学报告》,呼吁各国警惕网络犯罪,特别是有组织的网络犯罪团伙。报告说,新的犯罪趋势是利用“网络钓鱼”等手段窃取受害者密码,并攻击手机和多媒体设备等新科技产品。网上盗取用户身份的行为给企业和消费者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此外,黑社会组织还正在培养新一代网络罪犯,资助他们学习信息工程等相关学科。报告说,一些年轻人不足14岁就已经开始尝试“入侵”一些网站,将网络犯罪看成是对个人的一种挑战,或者一种轻松赚钱的方式。与此同时,“利用互联网犯罪从来没有这么容易过,机会随处可见,互联网犯罪对于犯罪分子来说,比传统的有组织犯罪更具吸引力。”前些日子,英国的黑社会居然在youtube上发广告公开招聘组织成员,香港的黑社会马上跟进,由此可见互联网的威力!

报告还指出,对企业不满的在职员工或前雇员可能出于报复或诈骗目的从内部网络实施攻击,这是企业面临的日益严峻的安全隐患。最危险的则是有组织网络犯罪团伙,这些团伙动机明确,组织性强,“数量有限而能量无限”。

  报告认为,在互联网上,“存在一个虚假的信任经济,人们不会向大街上的陌生人提供个人资料,但网络的公开性使虚拟罪犯能够迅速发掘出真正意义上的资料宝藏”。

由于网络犯罪具有极大的隐蔽性、智能性、连续性、无国界性和巨大的危害性,所以目前的网络犯罪正在从传统领域犯罪逐步向互联网渗透。其次,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的攻击对信息网络的破坏日益严重。所谓的网络黑客并不需要高深的专业知识,只要具有初步的计算机常识,会利用简单的工具,按照软件的提示进行操作就足以对信息网络进行破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犯罪的门槛。去年春节期间的“熊猫烧香”似乎真正使人们领教了病毒的厉害,这充分暴露了社会在网络安全教育方面的缺失和网络安全体系的脆弱。

据业内人士介绍,网络犯罪形成以下特点:一是网络犯罪形式日益多样化。网络犯罪的最初表现形式,以黑客行为居多,主要表现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危害。近年来,网络犯罪逐渐向其他犯罪对象及领域蔓延,如通过网络实施的侵犯他人财产权利及人身权利的犯罪增多,并逐渐表现为网络犯罪的主要形式。二是犯罪行为日趋明显化。随着网络使用日趋大众化,网络技术犯罪在网络犯罪中呈现出相对下降的趋势,针对社会普通公众的网络滥用犯罪呈上升趋势。因此,犯罪手段也较以往更容易识别,行为表露,容易发觉。三是犯罪结果多元化。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肖恩·麦科马克说,华盛顿已向总部在法国斯特拉斯堡的欧洲委员会递交了批准网络犯罪公约的决定,该决定将于2007年1月1日起生效。麦科马克在一份声明中说,这项公约是由欧洲委员会2001年通过的,并于2004年7月开始生效,是目前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专门解决与计算机相关的犯罪行为的多边文件。公约打击的犯罪行为包括计算机黑客和因特网诈骗以及涉及电子凭证、儿童性侵犯、团伙犯罪和恐怖行为等。他说:“签署公约的各方有义务承担已生效的打击网络犯罪的各种法律和手段,而且要合作调查并起诉这些犯罪行为。”麦科马克说:“美国敦促各国考虑加入这个公约。”打击网络犯罪公约目前有43个签约成员。

 

名词解释 “尼日利亚骗局”

  尼日利亚骗局的案发原因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石油价格大跌有关。 石油是尼日利亚最大的外汇收入,价格大跌之后对很多从事石油交易的商人打击惨重。于是,那些本来受过高等教育、英语流利的专业人士索性利用自己熟悉国际贸易的特长,改行从事另一种跨国生意:国际诈骗。

  他们设计的“尼日利亚骗局”起初以英、美等西方国家的小型企业主为诈骗对象,骗取了巨额钱财。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化,此骗局已飞快地蔓延到俄罗斯、新西兰及亚洲各国,而且已从“尼日利亚骗局”逐渐演变出“津巴布韦骗局”、“塞拉利昂骗局”或象牙海岸等其他非洲国家骗局。

  诈骗者往往利用网络,从某个国家的网吧里,同时把成千上万个E-mail发往世界各地,诈骗对象也已不再局限于小型企业主,凡是有E-mail账户者都有可能收到此类诈骗的E-mail。这种E-mail的外在形式多变,有的看上去是从非洲某国的政府部门发出,有的来自某大律师,也有的甚至看上去是发自英国伦敦的某大银行。不过,不管来头怎么变,它们的中心内容都跟从尼日利亚或其他非洲国家要设法转出的一笔巨款有关。由于当地政府对这笔巨额财产要征收50%的税,他需要转入您名下的国外账户来逃税。为了感谢您的帮忙,事成之后,他愿意付您20%至25%的酬谢费。除此之外,信上还会附上这笔钱目前所在尼日利亚银行的账户号码,鼓励你去核实。

瑞士联邦警察局日前发表的公报显示,尼日利亚骗子每年在网上行骗钱财达4000万美元。这些行骗的信件和电子邮件大多来自尼日利亚、加纳、刚果或南非,也有的来自非洲其他国家或者是美国和欧洲。

《路比华讯》第721期,2007622日,D12

LUBY CHINESE WEEKLY NEWS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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