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構成佛教三要素簡表
(九)吾人應有之警覺
從第九章至第十二章是勸發菩提心,勤修無上佛道及修行綱領
一、世法無常
先言環境:統觀三界之內,整個世間,不論大小精粗,皆隨成、住、壞、空,不停變化;由無而有是「成
」,成至飽和是「住」,隨著變壞是「壞」,壞至於無是「空」。一般房屋器皿,固然是要成住壞空;就
是山嶽、溟海,照樣也要成住壞空。故滄海數變桑田,桑田亦數變滄海;可見萬法無常,決無一物,可為
依靠。
又,一切有情世間,不論貧賤富貴,亦必依生、住、異、滅,不斷循環;投胎而出是「生」,漸長而壯是
「住」,老病衰殘是「異」,壽命終了是「滅」。其仆妾乞丐之流,固然要生住異滅,即王公豪富之輩,
也要生住異滅。既死,則或天堂、或地獄、或馬腹、或驢胎,莫不隨業受生矣,是故有六道輪迴,無盡無
休。古人云:生死事大,豈不痛哉!是之謂也。
二、人身難得
次言本身:吾人今得人身,此事因緣,甚是寶貴;蓋欲出三界,而了生死,必假聞道,修行斷證。而六道
中,其他五道,皆難修證。譬如天道,耽著樂境,每忽解脫,不思修行;若阿修羅,則宿習多瞋,與道相
背,不肯修行;餓鬼眾生,則饑火中燒,呼號求食,猶恐不及,不得修行;而畜生道,愚癡昏昧,但知食
睡,不識修行;至於地獄,眾苦交煎,受罪無間,更是不能修行。唯有人道,雖亦有苦,而道轉親切,易
啟覺悟;且尚存小安,得獲辦道,而至證果。故古德曰:整心慮,趣菩提,唯人道為能耳。
然欲得人身,卻非易事。良以眾生投胎之時,賴耶本識(俗稱靈魂)昏迷倒惑,循業受生,只見男女交會
因緣,而不識其善惡好歹。其中投生人道之數,僅得一二;投生餘道之數,恐不止百千萬億。故昔釋迦佛
說涅槃經,即謂迦葉言:得人身者,如爪上土(印度稱手為爪);失人身者,如大地土。是故,若捨此人
身,想再投生為人,則如高山頂上,胡亂垂線,而能正穿針孔;亦如大海上浮木,浮木上有一孔洞,盲龜
伸頭,恰入孔洞,其機緣之數,固甚寥寥。且一旦投生餘道,不論天鬼地獄,壽數皆甚久遠;即畜生道,
壽數雖較短促,卻恐輾轉多生。如昔舍利弗,祇園中所見蟻子,已歷七佛,至今九十一劫,仍受蟻身,不
得解脫。故經云:一失人身,萬劫難復。思之可畏!
三、佛法難聞
再言佛法:吾人所聞佛法,此為真正之寶。蓋世間金銀財物,只能濟身,不能濟心,固不可為寶;諸宗教
哲學,雖能濟心,徒增分別,不得解脫,亦不可為寶。唯有佛法,能破迷啟悟,開發真性智慧;令離苦得
樂,究竟了脫生死,故名為寶也。
然佛法難聞,聞則須具善根因緣。若生於邊地,無人弘揚,則根本不遇;或所遇非真,尤其末法,邪說橫
行,其中旁門邪道,涇渭分明,尚易分別;更有附佛法外道,魚目混珠,則難辨識;或雖遇正法,卻不能
解;經云:佛法無人說,雖慧不能解。又或解而不信,信為道元,既無信根,道無入處。故皆不可稱為聞
。必所遇正真,且能解能信,願樂欲行,乃可稱為聞。
四、四馬警喻
嗚呼!無常迅速,一氣不來便成隔世;生死海深,一墮三途萬劫難復。吾人何幸而得人身,又何幸而獲聞
正法;然則,吾人應當如何努力耶?
雜阿含經喻世間有四等馬:其第一等,以顧見鞭影,遂知驅馳,而不待鞭之加身;其第二等,亦只要鞭輕
著毛尾,則知驅馳;若第三等,則須待鞭杖小侵,方知驅馳;至於第四等,則必待鐵錐刺骨傷身,方肯著
路。蓋警覺有利鈍,致馬分良莠也。古人云:見到他人死,我心熱如火;不是熱他人,看看輪到我。此其
學佛者之良馬乎?
諸行無常,不可悠悠終日。古德有偈云:人身難得今已得,佛法難聞今已聞;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
度此身。願大家發起心來—修。
(十)三皈依
三皈依即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皈依的「皈」字是反黑為白,轉染成淨,把心地住於正念清淨境界
;「依」字是依靠的意思。普通皈依二字簡釋為依靠、救度、恭敬等義。如把三皈依淺白地說:皈依佛是
我依靠佛陀的指示,皈依法是我依靠教義求得真理,皈依僧是我依靠僧伽引導,正信佛教。換句話說,皈
依了三寶可得救度,好像大海中的航船,需要有指南針,迷路的小孩重歸慈母懷抱,便可獲得天倫的溫暖
與慰藉。
皈依三寶是進入佛教的初步儀式,表示正式做一個佛弟子。要知道一個忠實的佛弟子,是要實行佛陀的教
理。佛陀在世時告訴門下弟子說:「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這話是佛教精要的教
義,只要依教奉行,惡事不作,善事多做,心地一定會快樂。
大家記著:佛陀是正覺的示範,為我們的大導師;教理是指示人生正道,消滅煩惱與痛苦清涼藥劑;僧伽
是紹隆佛法,代表佛陀轉法輪,引導眾生入佛智的比丘。大家要時念三寶的功德,即念念不忘至尊導師(
佛陀),生活指南的佛法,代表至尊的僧伽,使自己的思想純正,心地不染,行為善良;同時更要努力利
他的工作,表現佛法救世益人的精神,完成美滿快樂的佛化生活。
【註】
1、三皈依有其表法之意義,即佛者覺也,法者正也,僧者淨也。
六祖慧能大師云:皈依佛,佛者覺也,自心皈依佛,邪迷不生,少欲知足能離財色,皈依法,法者正也,
自心皈依正,念念無邪見,以無邪見故,即無人我貢高,貪愛執著,皈依僧,僧者淨也,自心皈依僧,一
切塵勞愛欲境界,自性皆不染著。此即皈依自性三寶。
(十一)佛法總綱
佛陀法藥,廣說雖有八萬四千,簡約之則不外三大綱領,曰戒、定、慧,此名三無漏學;以能斷煩惱,能
了生死,故稱無漏(漏喻煩惱)。這可說是佛法的本體,若離此三,則非真正佛法。
一、戒即戒律。譬如家有家規,國有國法。修學佛法,則需持佛戒律,這是學佛的根本。因為持戒,才能
防非止惡,清淨三業。三藏經典中,律藏屬於戒學,故曰「律規三業」,規範三業,非戒而何。然戒有禁
止與勒令,禁止是消極的去惡,勒令是積極的為善,所以戒也包括一切的善法。
二、定即禪定。禪是梵語「禪那」省稱,定是梵語「三昧」譯名。禪定要義,在於息慮靜緣,內須不打妄
想,外要不亂攀緣,(外不取相,內不動心),這卻是入道的樞紐。三藏經典中,經藏屬於定學,故曰「
經詮一心」,一心即是定。若能入定,自可引發本性的功德;譬如盆水,擾動則混濁不清,靜寂則光明映
照,眾生的心水亦然,所以定也包括一切的神通功德。
三、慧即智慧。智是決斷,慧是簡擇。這是學佛最終目的,開發智慧,就能去惑證理,所謂破諸煩惱,證
真實理。三藏經典中,論藏屬於慧學,故曰「論辨邪正」,辨析邪正,最能開發智慧。然智有實智、權智
,達真實理是實智,用之權巧攝眾是權智,所以慧也包括一切的權智。
須知,三學有其次第,必先持戒而後有定,若能入定自然開慧。故楞嚴經云:「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
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
(十二)佛法大意
整個佛陀教法,若要論其大意,則亦可以三句括盡,曰「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這卻是說佛
法的作用。
所謂「諸惡莫作」,是說凡妨害眾生,事無大小,皆不可去幹;而「眾善奉行」,則是說凡利益眾生,事
無大小,皆當為之。這兩句合起來,也就是戒學中禁止和勒令的旨意。至於「自淨其意」一句,則是要使
意業清淨無染(修清淨心);而禪定正是清淨意業的功夫,智慧卻是清淨意業的效果。所以佛法的本體和
作用,恰可互相配合。涅槃經云:「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可見這是一切諸佛通
行的教化。
傳記中有載:唐白香山居士曾經往參鳥窠禪師,請問佛法大意,師即答以:諸惡莫作,眾善奉行。香山笑
謂:若此二句,三歲孩童也能道得。師遂喝云:三歲孩童雖能道得,八十老翁卻未必行得。這段公案,對
於學佛之人,實在可堪玩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