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在中国的各大城市,都有“吉普赛部落”的存在,国人称之为“丐帮”。在首都北京,行乞的“丐帮”尤盛。在北京王府井大街,西单、东单、翠微大厦的过街天桥上,北京火车站,各地铁站的门口,以及立交桥下,都可以看到“丐帮”的身影。蓬头垢面,衣衫褴褛,面容憔悴,目光呆滞。其中以老年人、妇女、幼童和残疾人为主体。有些人跪在那里,面前放着一块硬纸板,上面写着自己或亲人患何种不治之症,无钱医治,恳请好心人伸出援助之手云云。其情切切,其词鉴鉴,使人顿生怜悯之心,慷慨解囊,过往的行人或一元、一角,或一把零钱、钢崩,投到他们面前的饭盒内。
这是比较“文明的乞丐”,还有一些“不文明的乞丐”,则是拉着游客的裤脚,死乞白赖地缠着人、甚至缠着外国人掏钱。要是掏少了,非但不谢谢,还会说一句:真小气!
乞丐的存在已经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在中国已经是个令人头疼的社会问题。要说乞丐现象倒并不是“中国特色”,这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且不说那些不发达国家,就是像西欧的发达国家,乃至号称给全世界提供了“现代生活样板”的美国,都有乞丐的存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我第一次去前苏联,那时苏联是个超级大国,但是在我到过的莫斯科、基辅等城市,都有被称之为“吉普赛人”的乞讨者。到了九十年代初前苏联刚刚解体时,除了吉普赛人以外,更多的是退休老人加入了行乞者的行列,在车站、地铁站、地下通道、市中心街道和旅游景点乞讨。
2005 年,北京市有关部门作出一项规定,不准在市中心主要街道行乞,发现行乞者强制收容并处于罚款。此项规定一出台,反对者有之,赞成者有之,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笔者曾经做过一次小小的社会调查,询问了一些市民和游客的看法,记录于下:
之一:此举不符合人道主义精神。乞讨者是个弱势群体,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同情。如何对待乞讨者,是测试人们社会道德底线的试金石。国家应该拿出具体的举措,对这些人予以收容,并加以安置,让它们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之二:乞讨者很可怜,其中多数是老人,残疾人,他们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依靠乞讨生存是不得已而为之。
之三:北京是首都,是中国的窗口,大量乞丐的出现,不仅严重影响中国的对外形象,而且影响到社会治安,他们虽然没有明显的破坏力,但是黑幕后潜在的危害和给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应予取缔。
之四:乞丐者看上去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实际上他们有严密的组织和体系,而且有“行规”,是一个类似“黑社会”性质的帮派体系。从媒体不断披露的情况看,这是一个非常可怕的组织,他们强迫老人、儿童行乞,甚至极其残忍地把老人和儿童致残后出去行乞,一些丐帮组织的头头实际上就是“黑社会组织的黑老大”。
之五:乞讨行为本身就是“不劳而获”的体现,他们利用人们对弱者,残疾者,妇女儿童的普遍同情,骗取同情心,收敛金钱。他们的收入甚至比一个普通工人的收入还多。
之六:在乞讨者的队伍里,有些所谓的残疾人、盲人,都是假的,他们完全是可以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说轻一点是不劳而获,说重一点这实际上是一种诈骗行为,所以对这些人根本不值得同情。
之七:我不认为对乞讨者施舍了就是有同情心,就是有道德水平,就是有高尚的风格。就算是,这么多的乞讨者,我能施舍得过来?我自己的收入又能多少?
之八:中国需要提倡雷锋精神,但是雷锋精神并不表现在对乞讨者的施舍上。我认为应该体现在对贫困落后地区的资助上,如果全民富裕了,乞讨者也就没有了。消除贫富差别,走全民富裕之路,是消除乞丐现象的根本出路。
之九:在中国存在着贫富悬殊的情况下,要消除乞丐现象还要假以时日,目前比较现实的办法是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对那些真正孤立无援、丧失劳动力的乞讨者实施援助。
之十:发展慈善事业是个很好的举措,但是在目前这种真假难辨的情况下,谁愿意慷慨解囊,去资助那些以行乞为名的骗子?
是耶?非耶?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可是北京有位号称经济学家的学者说中国没有贫富差别。
不知他是没见到乞讨现象呢还是睁着眼睛说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