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段讲的是离婚之后再婚的情形。这不是指简单的离婚之后双方重归于好,而是更为复杂的情形,即妻子被休之后另嫁了人,而那人后来死了,或者把妻子休了,的情形。这个时候,第一任丈夫不能将已经嫁过给别人的前妻娶回,因为神指出,这会使祂所赐为业的地被玷污了。这里之所以提到前妻被休另嫁是“玷污”,有可能指得是这位妇人前后跟过两个男人,所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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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段集合了一些不同的条例,彼此之间的关联不大,涉及到以色列人生活的不同层面,有涉及奴仆的,有涉及妓女和娈童的,有涉及金钱的,也有涉及生活需用的。从这些条例当中我们也可以了解在以色列人的日常生活当中,哪些是神喜悦的,哪些是神厌恶的,并且藉着这些来塑造以色列人在各个方面成为合神心意的子民。例如对于脱了主人手的奴仆,一般来说都是在前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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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段讲的是要保持营地的卫生。实际上,这已经不单只是停留在保持营地卫生的层面,而是进入到营地圣洁的层面,而所面对的情形是当出兵打仗的时候,要远避诸恶,因为神要在以色列人的营中行走,救护他们,将仇敌交在他们手中。我们可能不是太能理解为什么一些正常的生理现象被神视为不洁(这或许是与当时的环境有关)。然而,我们可以很清楚的回应就是,当神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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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段讲的是不许进入神的圣会的人。所谓神的圣会,指的就是神子民的群体,包括这个群体所进行的一些特别的敬拜神的仪式、庆典。经文列出了一些不可被允许进入神的圣会的人,包括外肾受伤的,或被阉割的,以及私生子,还有就是亚们人和摩押人。我们可能觉得神的吩咐似乎太严厉,将这些身体有残疾的、无辜而不幸出生的,以及外邦人都拒之门外,这是否与“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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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段讲的是不可挪移地界的规定。在旷野漂流的时候,不存在挪移地界的问题;可是当展望进入应许之地,在那里得地为业,有了固定的土地的时候,可想而知,因着人的私欲、贪婪而挪移地界的事情就会发生了。古代没有好像我们现在的社会那样拥有先进的定位、坐标系统。当时的人要划定地界,多数是通过在地界放置石头来界定的,而这就给了那些想要改变地界之人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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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段讲的是有关设立庇护城的条例。条例本身呈现得很清楚,还特别强调了要预备道路,使得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去。很明显,神是在为那些误杀人的着想。如果通往逃城的道路不明,或是充满障碍物,或是崎岖泥泞难行,那么误杀人的很可能就因为道路难行,在没有逃进逃城的时候就被报血仇的追上杀害了。我们可能会觉得奇怪,既然神如此想要保全误杀人的性命,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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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段讲的是神应许给以色列人兴起一位先知好像摩西那样,将神的话传讲给他们。至于这位先知是谁,有不同的说法。在两约之间的四百年,以色列人没有从神那里得到什么预言,也因此期盼神所应许的先知起来,所以也逐渐将对这位先知的预言看做是对弥赛亚的预言,因为他们都期盼神所应许的弥赛亚的到来。在当时的背景来看,当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这段话的时候,其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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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段讲的是不可随从异邦的恶俗。对于禁止以色列人去随从这些迦南人的恶俗,之前的经文已经多次提到过,虽然没有这一次那么详细,但总的原则都是一样的。禁止去随从这些恶俗,不单只是为了显明以色列人与异邦、异教之间的不同,更主要的乃是因为这些恶俗被神所憎恶,是与以色列人对耶和华神的信仰所背道而驰的。经文的最后,摩西呼召以色列人“要在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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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段讲的是祭司利未人所当得的份。虽然这些内容在以前的经文中都已经提及过,并不是什么新东西,可是放在展望将来进入应许之地的场景中,却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在西乃山颁布律法,以及在旷野的四十年,当提到祭司利未人要在以色列中无份无业的时候,带来的触动可能并不深,因为那个时候大家都是一样在旷野漂流,都一样没有固定属于自己的产业;然而,当进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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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段讲的是有关立王的指示。虽然神允许以色列人有立王的要求,但也对以色列人的立王有祂自己的要求,即要立神所拣选的人、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而且要将神的律法书放在面前,平生诵读、谨守遵行。在神的这些要求中,除了要立神所拣选的人对于以色列人来说是一个未知数以外(因为不是由自己来立,而是要等待神的拣选显明出来),其余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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