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一向不热衷于party,这些年参加的party越来越少,host的party更屈指可数。关键是我对于大规模的事情一向不感兴趣。
比如,我从来不爱去大商店,虽然人家常说Macy’s、Bloomingdale什么的常常有好的deal,而且可以one-stopshopping,但我几乎不去,过份琳琅满目的景象会让我头晕。
大型party也是如此,满桌子的菜看了是诱人,真正吃也就一盘子而已,饱不了多少口福,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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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中,常常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巧合。有的让我惊喜,有的让我惊讶。
比如今天傍晚,和同学们在KeyWest度春假的儿子打电话来,我嘱咐说:“别忘了再去海明威故居看看啊!上次我们太匆忙了……”
小子支支吾吾地答应着,但我知道,他对DuvalStreet的兴趣是远大于海明威的。
想想他小子在海边徜徉,我窝在不见天日的办公室里老牛拉车。心里很不平衡,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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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在娅米那里看到《小城伯利恒》,也想到自己刚来美国的一些旧事。写下《美国往事》的题目,不仅哑然失笑:偷娅米的灵感也就罢了,相信她不会和我计较。居然偷到”OnceUponaTimeinAmerica“头上了。还是乖乖地写一段流水帐,就叫《初到美国》吧。]
当年留学是无心插柳。特别想出来的时候,没有奖学金;基本放弃的时候却收到姗姗来迟的银子。估计是有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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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自豪一下,貌似我很能接受新生事物的。“美人节”和“碎碎念”对我而言都是新词汇,居然毫不费力地琅琅上口了。
三八妇女节改叫“美人节”了,我是举双手赞成的。记得多年前刚工作时,第一个三八节工会大妈吆喝着给女同志们发东西,我心里是很沮丧的:还以为自己是青春年少的小姑娘呢,都要过“妇女节”啦!我至今还记得发的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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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中我谈到了很有回味余地的《Sexy》。《InterpreterofMaladies》是书中的主题篇,我也非常喜欢。故事讲述了一对回印度探亲的年轻夫妇、他们的三个孩子和当地一个兼职导游的故事。
Mr.Kapasi四十六岁,是个朴实而传统的中年男人,扛着一家的生活重担。仗着自己流利的英语,周末兼职做导游,与八方人士打交道,也算是见过市面的人。
一个周末,他在酒店门口接上R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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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早上八点不到就起来,端坐在电视机前看CBS的“EarlyShow”。因为阿兰星期五兴奋地告诉我,她妈妈的老年舞蹈团要在节目中露面。
阿兰是我共事九年的同事。从她们母女身上,我得到很多感悟-女人的坚韧和独立,家庭的温暖和支持,还有很多。
先从阿兰说起吧,我们两人年纪差不多。她长得算不上漂亮,但有一对美丽的绿眼睛,皮肤很光洁,声音也非常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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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这几句多余的、关于《InterpreterofMaladies》的题外话,是周末和朋友的争论后写下的。不过,据说我这样把一个小故事颠来到去地思考,只会让上帝笑破肚皮。
今天正好是“AshWednesday”,中午出去吃饭,看到不少额头点灰的人。虽然我不是教徒,但也当下决定戒除“陈式思考”四十天,也算戒掉一个浪费时间的坏习惯。呵呵。)
周末和几个朋友吃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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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写下题目,觉得简直是不可救药的“标题党”,鄙视自己一下。确切地说,是“谈论情爱”的一个“长”周末。“长”是自己营造的-昨晚看爱情小说看到凌晨两点多,以至今天无法上班。当然上了闹钟撑着爬起来也不是不可以,但想到今天有两个重要的会议,不想让老板和同事看到哈欠连天、词不达意的我,就忍痛用了一天自己的假期。]
周六难得好天气,和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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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JhumpaLahiri,有孟加拉血统的印度裔女作家,1967年生在伦敦,幼时随父母移民美国。《InterpreterofMaladies》是她的处女作,获得2000年普利策奖。她的第二部作品《TheNamesake》一出版就被改编为电影,并获奖。
这样的才华不得不令人羡慕。她人长得也端庄漂亮,丈夫是报社主编,育有两个孩子,全家住在纽约。]
知道JhumpaLahiri,是看了《TheNamesake》的电影之后。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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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夏天时,夏夏每次见到我,都要用一多半的时间谈论阿丹。我从来不过问细节,但我也半开玩笑地说过:“夏夏,你小心鸡(基)飞蛋(丹)打啊!”
夏夏一脸严肃地说:“你知道吗?我的新工作,以及……对阿丹隐隐的好感,让我走出了低谷。每天早上,我会一边洗澡一边兴致勃勃地想:今天我穿什么衣服呢?出门时,我会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微笑,想: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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