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罂粟----中国房产第一案亲历》(8)>>>>>接上期在我们所要讲述的这个故事中,龚冠华、朱丹夫妻俩的丹林公司,先后与两家上市公司“由爱生恨”、从合作走向翻脸。一是ST吉发,另一是更为著名的广厦集团。有趣的是,在与这两家上市公司的争斗中,虽然上市公司占足了理儿,却无一例外地都败在这对夫妻手上,而且败得很惨,吃了哑巴亏后还都不敢吭声,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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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罂粟----中国房产第一案亲历》(7)(>>>>接上期)有关今日阳光公司法人代表王福的突然死亡,闻声听到过很多不同的版本。官方的定论是事故,据说王福因与妻子感情不合,独自生活,加上被这个项目搞得精神抑郁,某天在熬粥的时候睡着了,粥汤外溢将煤气炉火浇灭,王福死于煤气中毒。另有一种说法是王福因这个项目陷入空前困境,负债累累,债主盈门,急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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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罂粟----中国房产第一案亲历》(6)(>>>>接上期)
自1999年年初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抗诉,开了为房地产案件抗诉的先例以来,倏忽两年多过去了,到2001年的9月,根据新华社记者顾惠忠当月发表的措辞尖锐的报道《法院别再“制造”烂尾工程》,“时至今日,最高院仍未对此案进行再审。”显然,从这篇报道中我们可以推想,最高法院的延迟再审,显然与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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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罂粟----中国房产第一案亲历》(5)(>>>>接上期)上海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两审都判决弘丰公司败诉,其将项目开发权益转让给南侨公司(原路华公司)的行为无效。在中国的司法体系中,两审终审、且又是最高法院承担二审,几乎就是板上钉钉的铁案,只有三种情况能够转机:一是最高法院内部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二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三是最高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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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罂粟----中国房产第一案亲历》(4)(>>>>接上期)
情节曲折、丰富,俨然一部连续剧般的“上海滩大姐大”故事,以束萍被判18年徒刑落下帷幕,但她的退场,却刚刚拉开了秣陵商厦(“阳光城”)十多年纷争、并成为中国房地产天字第一案的序幕。大姐大束萍曾经任职的路华公司,随即撕毁与弘丰公司签订的协议,要求弘丰公司退款,因为标的数额巨大、也因为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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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罂粟----中国房产第一案亲历》(3)(接上期)1994年7月1日,弘丰公司与一家菲律宾侨资背景的路华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了转让协议,将其在秣陵商厦(此时已改名为“阳光城”)中的建设份额转让给路华公司,并额外获得了“项目补偿费”2500万元。这时,离弘丰公司与土地方“中储”及振新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还不到一年,在没有任何实际投入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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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罂粟----中国房产第一案亲历》(2)>>>>续上期这块集纳了过多恩怨、盛开着致命的罂粟花的土地,原来是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中储)的仓库和车队用地。这可是家老牌国有企业,号称拥有国内最大的仓储占地、先进的物流设施、完善的服务功能和各类物流专业人才,原来一直归属于国家物资部。闻声与“中储”的人打了不少交道,他们有着国有大企业典型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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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艳的罂粟花就这样灿烂地盛开在我们面前,漫山遍野地、赤裸裸地,妖冶多姿,充满了诱惑,令人血脉偾张,难以自持。这片罂粟花,就长在大上海的黄金宝地,紧靠着华东---不,是中国---的大动脉上海火车站,距离近得你能感觉到这大动脉的一起一伏。难得的是,它与上海火车站却又隔着一条车水马龙的恒丰路,将火车站的喧嚣的噪杂摈绝在外。这片罂粟花的灿烂,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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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袭故宫:九十年前被忽视的另一“七七事变”[读史偶得]纪念七七卢沟桥事变是这几天的主流,其实,在卢沟桥事变之前20年,也就是1917年,有另一场“七七事变”,也是中国历史关键时刻的戏剧高潮之一。这一年的7月7日,一架飞机居然空袭了故宫,投下三枚小炸弹:一枚扔在隆宗门外,一个轿夫和一只狗成为牺牲者;第二枚落入御花园的水池里,没有造成伤亡;第三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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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划同志关于七七事变纪念的内部重要讲话(2007年7月7日/传达到菜鸟级)同志们:1、今天我们在这里非隆重集会,纪念七七事变七十周年。到会同志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这个会议是我们内部的会议,完全有别于公开的集会,所以,请你们务必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传抄本文件。该项保密工作,将是对于各位博客考核的一票否决。2、七七事变,是中华民族历史上一个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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