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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通奸及爱情神话

(2014-12-02 05:16:36) 下一个




性、通奸及爱情神话


    新近落马的山西二名女官员,因被当局戴上“通奸”的帽子而备受瞩目。自2014年夏天起用的这项罪名,总算实现了“男女平等”。

    “通奸”是曾经的法律用语,该罪是对冲破婚姻和道德约束者的严厉审判。将因情而生的两性关系贬称为“奸”,足以显示立法者强烈的道德立场。奸者,不伦之性关系也。在文学家笔下,不道德的行为背后,人性的迸发与挣扎,才是重点。由恋爱、婚姻一路下去的故事,不免令人乏味,“背叛”才是吸引人的主题。诸多规行矩步的人,也乐于观赏别人斑斓多姿的情感风景。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的中国,“通奸”是一件大罪,足以令当事人身陷囹圄,身败名裂。1997年新《刑法》废除此罪,代之以“重婚罪”。赞之者称这是尊重性自由,不以法律越俎代庖道德之事;毁之者则言,就此将打开潘多拉之盒,性魔鬼将肆虐神州。十七年来的社会演变,似乎印证了反对者的预言:中国正处于空前的性混乱,忠贞是忠贞者的墓志铭,放荡是放荡者的通行证。在解除对配偶的忠贞束缚之后,人们进入了“我的身体我做主”的自由状态。

    但废除通奸罪并非肇因,人性沦丧、道德大崩溃才是性混乱的根源。道德是法律的基础,一个无道德社会,法律注定形同虚设,无论其法律条文何等繁杂严苛,都难以发生实际效用。

    按照法律解释,通奸是指已婚人士与配偶以外异性发生性行为,其要点是: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无欺诈、胁迫之因素。在一个人性正常的社会里,取消通奸罪确实是一大进步,它保护了公民的性自由权利——法律从道德领域退出,让舆论及道德约束维持两性关系的稳定。

    在中国,官员与异性的通奸,却属于一种特别的情形。貌似你情我愿,情至性起而同床共枕,实则是权力与色相互为诱因的合谋,双方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为了什么在做,其中的交易动机可谓心照不宣。看似两人的私密行为,其实是权力与性赤裸裸的勾兑。

    本应自愿产生的自然而然的两性关系,变成了直接的利益博弈游戏。在诸多情形下,官员是唯一的赢家,因为他付出的仅仅是权力成本而已,那是由沉默的纳税人支付的。

    官员对性的追逐和获取,几乎毫不费力。他们不需要付出额外的努力,不需要展示个人魅力。美或丑、有无气质,这些不可或缺的性吸引元素一点都不重要,因为他们浑身散发着迷人的光彩——不受限制的权力,会让人产生绝对的自信与魔力。他们几乎是手到擒来,对权势者性邀请的拒绝,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

    毋庸置疑,委身雄性官员的那些女人,当然是这个腐烂社会的寄生虫,放荡就能获得他人劳作一生也难以得到的财富和享受。就欲望的满足而言,雄性官员与女通奸者都是大赢家,他们是权力所有制社会财富分配模式的最大受惠者。

    官方高调使用“通奸”一词,以为给予了官员严厉的处分——甚于对老百姓的性道德要求,实属高举轻打,既淡化了性腐败的危害——剔除了权力的主导诱因,又免除了官员的道德负担,甚至还会让人们对通奸者产生“性情中人”的误判。该罪名让人们误以为“通奸”双方是“两情相悦”,这无疑给权力与性的交换涂上了一层浪漫的光泽。如此一来,一桩桩无耻的权力交易,摇身一变而为普通的性爱绯闻。毫无疑问,官员是此种污名化的受益者。

    愿意被通奸的女人,绝对是性交易的受益者。她们知道怎样通过委身官员而获取最大的利益,她们轻而易举获得了切切实实的好处,同时还享受着权力的庇护。相比丰硕的收益,不道德的罪名可谓轻如鸿毛。

    通奸的后果,如果说有的话,那就是:当官员满足不了女方的利益需求之时,你情我愿就变成了诱奸、欺骗,甚至演变成床上反贪的闹剧。要想通奸顺畅,官员须在上升通道中运行,并有足够彪悍的主宰能力。

    “与多名上下级保持情人关系”。二女官员的“通奸”丑闻,提供了观察中国官场的另一个视角。在雄性官员占支配地位的社会,必然出现越来越多的雌性官员,此乃“日后提拔”之后果也。越来越多的雌性官员又是通过何种方式不断高升的呢?答案是与上司保持性关系。这种无条件顺从的性进贡,正是上司所需要的放心礼物,更重要的是,女方可以借此保持与通奸者的亲密感,最终成为权力链条上的知己。至于与雄性下级保持性关系,当是雌性官员征服欲的需要,她们要通过捕获尽可能多的下属来证实权力的威力,无须讳言,当然也是为了满足亢进的性欲。因为,性欲与权力成正比。

    洪水般泛滥的官员通奸丑闻表明,中国官场已处于绝对无道德状态:权势阶层业已取得逾越道德和法律的特权,获得了空前的自由交配的权利。不受约束的权力,把一个个系统和单位变成了自己的性部落;普遍存在的赤裸裸的性勾兑,编织起性-权力分配王国。糜烂的权力,加速整个社会的流氓无赖化进程,并彻底摧毁了残存的一点廉耻和道德。

    “通奸”,这个附着于失势的道德指控表明:一个官员若没有别的问题,性就不会成为政治炸弹。

      习大大爱着彭麻麻
      这样的爱情像神话

      彭麻麻爱着习大大

      有爱的天下最强大!

    几乎要喊出“有爱者得天下”的口号了。性能击倒对手,也能树立偶像。在官员普遍“通奸”的背景下,突然冒出来的“大大麻麻”的“爱情故事”,便有了特别的意味。

FT 专栏作家 老愚 2014.10.23

 

老愚的其它文章:
     媚语时代的喜感
     对不起老婆、对不起病母、对不起亡父
    
“通奸”是一桩好生意

     《新华字典》解不了我的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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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fonsony 回复 悄悄话 台湾好似有罪?
灜客 回复 悄悄话 有钱人到高级酒店玩,一般警察是不会去查的。可是农民工就经常成为稽查的对象。从这件事可以看到,因为贫富差别,造成富人与穷人做同样事,受到法律惩处的结果迥异。这是不公平的。
也来凑热闹 回复 悄悄话 这就是信仰进化论的必然结果。
十五的月亮 回复 悄悄话 对于涉及黄,赌,毒的影视娱乐界公众人物进行封杀,尽管受害人数只为个数,而对于涉及奸,贪,腐的官场人士却网开一面,无视受害人数是相对前者人数的几何倍数。只许州官。。。不许百姓。。。 今天男女平等了,何时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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