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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为何肯帮中国反腐?

(2014-07-14 06:43:28) 下一个


美国政府为何肯帮中国反腐?




反腐败是中国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大洋彼岸的美国人关心中国反腐败的劲头似乎也在增加。
 

反腐败是中国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大洋彼岸的美国人关心中国反腐败的劲头似乎也在增加。6月30日,几只党政军的“大老虎”被开除党籍。而就在这几天前,中美已经达成一项有利于中国海外反腐的协议,这是制度具有深远意义。

     美国财政部表示,中美两国已于6月26日草签了一份协议。此举旨在贯彻实施2010年通过的一项遏制海外逃税的联邦法律。中美签订的互惠协议要求中国向美国提供美国公民金融账户信息,而作为回报,美国将中国公民美国账户信息提供给中国政府。目前,关于此项协议的具体细节,双方将在正式签署协议之前进一步磋商。

     腾讯评论指出,中美这项协议是“瑞士银行不再保密”的续篇。两个月前,世界最大的离岸金融中心瑞士承诺将自动向其他国家交出外国人账户的详细资料,一举打破数百年的银行保密传统,这被认为是中国反腐的利好消息。推动瑞士做出改变的,是美国海外查税法案FATCA。而这次中美签订的金融互惠协议,推动者同样是FATCA法案。




     而所谓海外查税法案FATCA,该法案要求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海外美国公民和持有美国绿卡的外国人都需要向政府申报;藏匿不报被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会被罚款甚至判刑。更重要的是,所有想在美国经营的外国银行都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供存款超过5万美元的美国公民账户信息,否则就会被视为与美国政府不合作。

    这一法案在2010年通过后,曾因其过于“霸道”而受到各国金融机构消极对待,然而在美国人的强烈推动下,与FATCA合作已经成为最近两年各大金融机构的主流选择。瑞士银行不再保密,被视为FATCA法案的标志性胜利。

     据说美国相关机构的海外反腐部门的工作人员,这些年几乎也都快成了中国通。他们对中国问题的学习和了解是连续的,而其中的变化则是惩治的力度在不断加大。

也许会有人感到奇怪,FATCA法案即便可以用来反腐,那也是美国人的事,何以与中国反腐有关呢?答案在于金融账户信息交换。

     在FATCA法案刚出来之际,美国的极端小政府主义者强烈反对这个法案,并想方设法为试图躲避FATCA的人寻找避税方案。比如有人特意提到,FATCA与中国的隐私法相违背,因此只要家中保留一位中国籍家庭成员,把财产弄到这位中国人的名下,就可以规避FATCA法案的影响。固然,小政府主义者抗拒税收有其自己的理由——但这个方法,对于把资产转移到美国的中国贪腐分子来说,简直是量身定做的逃税方法。

     然而,美国政府并不是没有算到这一点。在推动FATCA实施时,美国采取了有力的配套方案——金融信息交换。美国向世界各国政府提出要约,签订“跨政府协议(IGA)”——你遵守我的FATCA法案,把在你国家金融机构注册的海外美国人账户交给我,那么我也提供在美国的你的国人的账户信息,互利互惠。

    这次中美之间签订的正是这个IGA协议,协议签订后,中国将配合美国执行海外查税,与此同时,美国将提供中国公民在美银行账户信息。鉴于两国在海外账户上的关键利益不同,那么这次合作某种意义上就可以称之为:中国帮美国查税,美国帮中国反腐。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美国所提的这一法案主要是为了打击离岸避税的行为,对推进中国的反腐有间接帮助。

     经济学家、西安石油大学教授曾昭宁分析说,中国政府对国人的海外账户进行监管,一直是令政府头疼的事情。上个月,瑞士将其延续了几百年的存款保密政策完全放开,这让将存款放在瑞士银行的贪官或者富豪们忧心忡忡,对美国该协议的提出也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促进作用。

     尤其是一些中国官员和富商为了躲避国内日趋严厉的反腐行动,将子女和配偶移居到国外或者加入外国国籍,并且将不法收入转移到国外的金融机构,企图达到躲避审查的目的。而美国现在愿意将中国公民美国账户信息提供给中国政府,对促进反腐意义较大。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谈民宪也表达了相似的看法,“从反腐败的角度看,该消息自然是利好,尤其是对贪官们具有较大的警示作用。”

     2011年6月,中国央行网站曾刊登完成于2008年6月的课题报告《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该报告引用中国社科院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中国最高法院前院长肖扬在其2009年出版的《反贪报告》中称,1988年-2002年的15年间,资金外逃额共1913.57亿美元,以当时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换算,超过了1.5万亿元人民币。

     不过,专家们也表示,贪官们肯定会想办法寻找新的财富隐蔽的场所,拉美的一些国家可能会成为这些人财富新的转移场所,而这些国家会从中受益。

 

但值得注意的是,美国人为何肯“帮”中国反腐?

     以前美国即便不被视作中国贪官的“庇护天堂”,至少也是不闻不问,两国之间也没有引渡条约。而且,帮助中国人反腐败,并不符合美国国家利益。相反,中国腐败现象越严重,外逃到美国的中国贪官越多,越符合美国对华战略需要。如果美国人真的以中国为敌,自然就希望中国社会越腐败越好。
 

    那么,这次究竟为何要与中国签协议,提供中国公民在美银行账户信息?仅仅是基于查税的需求吗?

为美国企业创造有利的的海外营商环境

     据前述税务专家那那瓦提分析,这一做法更重要的作用是让美国企业有一个较为公平和清廉的海外营商环境。他撰文称,海外查税法案FATCA,与美国另一个著名的反海外腐败法FCPA互为补充,构成了一对奇妙的“反腐组合”

     那那瓦提分析称,FCPA虽然可以打击美国企业在外国的行贿行为,但是在一些腐败成风的国家和地区,即使美国企业不行贿,来自其他国家的竞争者依然会行贿当地公职人员。FCPA的单方面自我约束不但对遏制有关国家的腐败没有实质帮助,而且会令美国企业面临不公平竞争的劣势。

    然而,FATCA法案推动产生的金融信息互换,将有助于遏制这种来自其他国家的行贿。因为受贿者的所在国同样有打击腐败行为的需求,当这些国家的政府获得其居民在美国的账户信息后,将增加受贿者利用美国账户受贿及转移违法资产的难度,有利于从受贿方遏制腐败,还美国企业一个较为公平和清廉的经营环境。

有助于中美两国经济发展

     “中国向美国提供美国公民金融账户信息,这样美国政府对自己国家公民在海外的财富状况会一目了然,这些人通过将财富转到海外寻求逃税以后难度就非常之大。”知名财税专家姚轩鸽分析说,这会让那些有海外金融关系的美国纳税人的生活变得更加复杂和高成本,进而遏制美国居民将资本向海外转移,在国内消费进而拉动国内经济。

     北京天和经济研究所所长龚成钰认为,总体来看,中国公民在美国的存款或资本要比美国公民在中国的存款或资本多上很多。因此,不管是从现在来看,还是从长远来看,这都对中国较为有利。

     另外,美国更重视其自身的GNP也就是国民生产总值,而美国公民在中国的存款和投资都可以算到其国民生产总值,进而可以促进其经济的增长。从全球经济一体化来看,两个国家公民账户信息的互通,有利于两国经济的发展和资本的对接。


是美国反恐的一种手段

     谈民宪教授认为,911事件后,整个美国将反恐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这次中美签订互惠协议,美国主要是为了遏制海外逃税,同时也是为了加强反恐,通过对美国公民在海外账户的监管,更有利于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因为恐怖主义往往有较为强大的资金支持,通过严密的资金流向监测,也可以起到反恐的作用。

    “不管是美国还是中国,信息透明度的增加,自然会对反恐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姚轩鸽也有着相似的观点

     知名评论员陶短房认为,对于中国方面而言,真想借此推动反贪腐的深入、持续,就不能仅仅被动等待美国“送礼上门”,而应制订类似美国FATCA这样的法规,并像美国在全球范围内反“避税天堂”、签对等交换协议那样,不遗余力地让自己的努力和决心在更大广度、深度得到体现,并显示威力,惟如此,贪腐分子才会真正知所戒惧,对等交换来的相关金融账户信息,也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腾讯评论也指出,长期以来,美国对协助中国进行海外反腐,可以说是相当消极,但从现在开始,美国已经转变为积极、开放的态度。在合作反腐上,两国已经创造了条件,剩下的,就是行动和意愿了,相信中国的反腐行动将会有更多的成果。

     好消息是,今年1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已经正式施行,新的规定要求拥有海外金融资产和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必须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申报相关情况。 这也算是中国版FATCA实行的第一步。

     另外,今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张志勇表示,中国必须加强税收方面的国际合作,加入国际逃税信息的互换工作,打击跨境逃税。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作者:张峰 201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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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薇. 回复 悄悄话 美国内经济学家和公司头脑们非常反对,他们担心这样的做法会使其公司在国际上失去信任。本来说是七月一日可是执行没有看到相关报导。目前IRS 的追税方法很奏效,且不损失企业利益,很多大企业特别是国际公司最担忧。追回来的税金或许抵不了由此政策带来的企业损失,特别长远看。
Wiserman 回复 悄悄话 等着瞧!
bobby41 回复 悄悄话 全国有7省市地厅级及以上官员个人及配偶拥有财产超700万。

概况如下:

广东省,平均800万至2200万;
上海市,平均800万至2500万;
浙江省,平均700万至2000万;
江苏省,平均700万至1800万;
福建省,平均700万至1600万;
山东省,平均700万至1500万;
辽宁省,平均700万至1400万。
(北京未列入)

在2010年中国财富管理论坛上,美林集团发表了最新的年度全球财富报告。

2010年中国百万美元的富豪达到24万人,所掌握的财富总额达到9690亿美元,相当于其余13亿中国人创造的社会财富的总和。
无知无为 回复 悄悄话 双方妖魔化对方使文人学者忽视了一个人和动物的最主要区别——反腐是做人起码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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