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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给你讲个故事,发生在澳洲留学生中的奇特而又真实的故事,也许你不信,这我可以理解,当我第一次给自已讲这故事时,也只是半信,但后来我是全信了,并且不知不觉成了故事里的主人公,这是可悲又无奈的事。我希望你比我明智,不要让感情太过投入,请保持一段距离,在生活中对任何事情保持适当距离没有坏处。我想假如在我听故事之前,有人这样提醒我,我敢肯定,今天的我就不是今天这样的我了。
那晚我从文华社回来,打老虎机输了一千多元后,又给雨淋得象个落汤鸡,你可以想象我当时的样子,我的心情沮丧,脚步沮丧,更令我沮丧,不仅沮丧而且痛恨的是,刚走到住所门口,便听到一个破嗓音在歌唱。我顿时火冒三丈,在外面受老板的气,受老虎机的气,受雨的气,回到家还得受破嗓门的气,我的忍耐巳到了极限。一打开门,话便脱口而出:“吃了什么药使你这样开心?” 奇怪我的声音并不凶,甚至有点温柔。听了我的话后,她的歌声更响了。那跟鸭子一样的声音,触犯了我的神经,突然我的手指产生强烈欲望,要卡住那令人发毛的声音。我的双手颤抖着,那洗过碗、烫过衣服、摸过舞女的裸体、也创造过一等奖艺术品的手,颤抖着。怒火在体内聚集,强烈的骚动在血管里乱蹿,但我努力克制住自己,我知道我脸部的肌肉因克制而抽搐、变形。在短短几秒钟内,我的情绪被压弯了,理性开始扭曲,恣纵自己的欲望在血液里燃烧。我终于爆发了:“我——爱——你。”想不到我的爆发竟是和着她唱歌,但我极度走调的声音使她的声音嘎然而止。她一定从我脸上看到异样的东西,睁大眼睛盯着我,那表情比平时更迷人,是任何澳妞都学不来的。我的怒气很快在她的眼光里消失,她迷惑的眼睛充满魅力。但我体内的骚动没有随之散去。 “很长时间没唱歌了,一唱便跑调。”我这样说着,走进自己的房间。
我为刚才的欲望吃惊,这是我生平第一次体会到情绪的高峰,它比性饥渴时对女人肉体的占有欲还要强烈。自从她搬进来后,她的声音便一直打扰我的神经。中国人说话本来嗓门就大,有时连情人讲私心话也跟吵架一样,而在我认识的人中,数她的嗓门最大,而且又破又烂,又僵又硬,最糟糕的是还爱唱歌。好多次,她的声音把我从美梦中惊醒。在短时间内,我变了,变得神经衰弱,失眠,易激动,迷上打老虎机。我知道长此下去一定要出毛病,想搬走,但五官舍不得,她长得实在楚楚动人,一天要不看上几眼,觉得对不起自己的眼睛,有时甚至有失魂落魄的感觉,曾经有几天她去旅游时便是那样。来澳后,别的好运没碰到,我只好珍惜这点眼福了,哪怕做出点牺牲也在所不惜。
她是美丽的。有雪白的肌肤,苗条的身材,丰满的乳房,再配上柳叶眉,双眼皮,大眼睛,樱桃唇,象典型的庸俗言情小说中的漂亮姑娘。但她不庸俗,她没有以自己的年轻美貌去追求身份和金钱。有次她差点被餐馆里的老板强奸了,回来跟我讲起这件事时还流着眼泪,但只过了一会儿,她便唱起歌来。她说来澳后歌声多了,生活越艰难越需要歌声。一个女子有这样的见识确实难能可贵,而且温柔,而且对你微笑。她的微笑。成语中有笑容可掬,笑容可餐,一笑值千金,但这些比喻都太俗太烂,不足以描述她那独特的微笑。我要说她的笑使人想唱歌,让人回忆起大海。但这样描述也不确切,在中文里我实在找不到恰当的字言来表达,只好借用一句外来语:那是象蒙娜丽莎的微笑。
她的确是美丽的。她身体的每一部位都有无限风光,乃至她唇上细细的胡须。唯一的缺憾是那声音。我敢说她是经过艺术的巨手创造出来的,这是上帝的杰作,而非世俗的艺术品。很可惜上帝犯了错误,或许只是祂一时疏忽,没有赋予她完美的声音。和她接触过的人都感觉到了这一缺陷,但很少人为之遗憾,还有人说像维纳斯那样不完美才完美。人们已看惯不完美的东西,这种习惯已成为自然。更没有人会为这一憾事采取行动,只有我有这份胆量,我要帮上帝改正错误。我酝酿已久,现在已到忍无可忍的地步,眼睛的快感已不足以弥补她的声音带来的折磨。
我是学雕塑的,曾多次在国内雕塑比赛中获奖, 作品在多个城市展出。本想来澳后能更好地施展抱负,谁知这双手只有洗碗、烫衣服的份儿。曾经那么秀气充满艺术气质的手,已变得如此粗糙,长满了老茧。刚来澳洲时我曾在街头卖画,但收入不稳定,难以维持生计。生活给我巨大的肉体压力,给我精神上的压力更大。有一次,我觉得自己差点要发疯了,我老觉得有人在跟踪我,要暗杀我。后来我经过详细调查发觉那人就是我自己,我放心了点,已经排除他人谋杀的可能,最多只是自己杀自己,也就是自杀,但我知道自己还没做好自杀之前的准备工作,暂时不必太过担心,因此情绪放松多了。
现在我很清楚自己要干什么,作为一个雕塑家,我的责任便是把原材料升华为艺术品,不论这原材料是木头、石头或人,把多余的部份去掉。而她已是个接近完成的艺术品,我要让她经过我的手,变得完美无瑕。同时我也深知这一工作的艰难,这不是凡人所能胜任的事。但我不是凡人,我不会一辈子洗碗,烫衣服,我来到世上是要折腾出一番事业来的。今天终于天赐良机,把握住这个机会便是把握住自己的命运。来澳后除了征服过几个鬼妹之外还没做出任何值得炫耀的事情。在我生命的历程中有太多的空白, 我一直过着枯燥乏味的生活,就连痛苦也显得单调划一,没有色彩。现在每天就是三点三线:家里,工厂,俱乐部。以前我不知自己要干什么,总是被别人推着走, 上大学是父母选的专业,就连出国也是随波逐流。现在,活了三十岁我才第一次触及自己内心深处的欲望,第一次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第一次可以自己走,走自己的路。我要在太阳底下干一件新鲜事,我要用行动向世界发出宣言,宣告我的存在,一个中国留学生在澳洲的真实存在,我要让世人震懾于我所完成的艺术品。让上帝在我面前赞叹吧!连日来我感到慵倦疲惫的身体充满了活力,以往被压抑的散乱能量聚积着要向体外喷发。
她的声音,那常常令我梦魇的声音……
我翻阅过许多书籍,最后在金庸的小说里找到了答案,我只要弄到一包药,放到她的饮料或汤里,一定不会留下蛛丝马迹,神不知鬼不觉地,她的声音便永远在这世上消失了。我在唐人街参茸国药行轻易就买到了药材。在采取行动之前,我的焦虑与日俱增,我的良心越来越不安。我是否像马克思那样是个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者或唯美主义者? 一个喜欢胡思乱想,在生活的重压下已经心理变态的人,为了渲泄畸型的私欲,给一件罪行寻找冠冕堂皇的理由?
黑暗在角落里窥视着我,恐惧在门口等着我,那创造的痛口呻吟着在吞噬我,一丝绝望在我的胸中喘息,一条毒蛇在我的血管里爬动,一个幽灵在我日见枯萎的肉体内低语,我似乎看到一簇腐烂的冷笑开在脸上,我已摸到罪恶的触须。但是我不断告诫自己,艺术家的任务不是洗碗,不是烫衣服,而是创造,创造!我宁可在创造中毁灭,也不要苟且偷生。
那使人产生梦魇的声音就要从这世上消失了,而一个完美的事物也因此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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