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病毒

借我的眼睛看你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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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 钱 包

(2006-02-10 04:03:34) 下一个

 

我在马路边,

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 ...

唱着这首儿歌长大的一代人,都会记得这样的谆谆教诲:“拾金不昧是一个人从小就要养成的良好品德。”拾金不光要不昧,还要无偿归还才光荣。对此正统教育,我一直深信不疑,并“深受其害”。在国内生活几十年,还从来没有机会拾到一金半银的,出国时间虽然不长,倒是成了国际雷锋,一名真正的“国际共产主义战士。”

那是去年3月的一天,我坐公交车去公司上班。在古斯塔夫中心上了车,因为这里是文德岛的区中心,上下车的人相对多一些。

上了车,发现车上坐的比较满,但是空位还是有一些的,最靠近车门和司机的第一排座位就空着,一般情况下人们是不会坐那里的,因为那是留给老弱病残者的专座。

排在我前面的那个女人就近落座,就在她入座的一霎那,一个钱包落入了我的视线,那个落座女人的脚差点没踩上那个钱包,我弯腰把钱包捡起来,向那个女人示意的问了一下,她摇摇头,显然不是她丢的,因为她也刚上车。

我拿着钱包,不知所措,感觉车子的人都在看着我,我的脸都红了,好像那钱包不是捡的,而是偷来似的,好像自己是个当场被人捉拿的小偷。

“瑞典的警察叔叔在哪里呢?”说实在的,瑞典这个小国家,人口少,警察更少,在我居住的这个区,我还从未在大街上遇到过警察。

既然钱包是在车上捡的,又没有警察,理所当然要把钱包交给司机处理了。于是,我不假思索,转身把那钱包交给了司机,那感觉是甩掉了恐怖分子安置的一枚定时炸弹似的。

只见那司机快速地翻看了一下钱包,嘴里嘟囊着什么,我既没有听清,更没有听懂,身后上车的人很多,也不容我滞留,于是我赶紧走到车的后排找了个空位坐下。

入座后,我在思忖,自己的做法是否妥当,要是一个瑞典人,会怎么做?

汽车到达目的地后,我下意识的看了一下车牌,然后离开了。

到了办公室,第一个见面打招呼的人是系统管理员托尼,一个很帅的瑞典大男孩。我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他,并问他我做的是否合适。他说我做的既对但也有点不对。他说捡到钱包,拾金不昧是对的,但是你不应该交给司机。如果司机是个好人,他会交还失主,如果遇人淑,那就不好说了。在瑞典正常的做法是,要么是上交警察,要么你自己拿着钱包,按照钱包里的证件,地址,联系失主。如果你亲自归还失主,最保险,一般情况下,失主还会酌情给一笔报酬的。

给他这么一讲,我才明白,我的好事做的不到家,简直做成了一件傻事。要是那司机昧了钱包怎么办?

托尼给我出了个主意,给公交公司写信,把事情经过讲一下,让他们监督司机。他帮我找到了公交公司的网址,于是我在网上写了个帖子。把捡钱包交给司机的时间,地点,车次写清楚(幸亏我留意了车牌),留下我的伊妹儿,帖子发出后,我的信箱立即收到一封回信,大概那是系统自动回复的,大意是收到我的帖子,等待处理,云云。

几个星期后,又收到公交公司的一个电子邮件,信件很长,加上瑞典语的几个特殊字母和我的系统有冲突,全变成了乱码,而我当时一是比较忙,二是刚开始学习瑞典语,阅读能力有限,三是对此事已经淡漠了,也就不想费神去读那封信,好像有感谢之类的词句。反正我已经尽到我的责任了,该做的都做了,不该做的也没有做,所以心安理得,随遇而安吧。

至于那个司机,我坚信他会物归原主的。只不过那原本属于我的奖金,归了他了。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别人真的给我报酬,我好不好意思拿呢?

我想等下次再捡到钱包,我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可是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哪能常常发生?

可事有凑巧,一年以后,也就是今年上半年,我无意中又做了一次雷锋。

这次不是什么钱包,是个款式精美别致的女士皮包。至于里面是不是包中有包(钱包),我就不得而知了,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打开看,怕有瓜田李下之嫌。

那天是我去学校上课,放学时去了一趟厕所,准备离开时发现了这个被其主人遗忘的皮包,挂在墙上。当时我正急着赶车,没有时间去寻找失主,于是,匆匆忙忙地把包原封不动地送到了学校的接待处。当然,他们很快就找到失主了。

本来,这些琐事属于“从来不会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的”记忆范围。直到昨晚,朋友沙丽在电话里聊起她最近的高兴事,才使我想起了这些陈芝麻烂谷子。

沙丽在宾馆里工作,大约一周前,捡到一条贵重的项链并主动交还了失主,这位失主非常感激,立即给她写了封表扬信,并附上奖金500克朗。信上说,她的这条项链是她生第一个孩子时候得到的纪念品,她非常珍惜这条项链。项链能够失而复得,她很高兴。

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一周了,可这位失主还是念念不忘,这不,昨天又给沙丽送来了大把的鲜花。沙丽开心地说:“你看,我多给咱中国人争光啊!不过,别人送咱表扬信,咱觉得很光荣,可别人给咱送钱,送花,感觉挺不好意思的,捡到东西要归还,这是人之常理啊!”

是啊,这是人之常理,我们就是受着这样的教育长大的。但是这种理念,现在已经不再时尚了。如今在国内正准备出台一种“物权法”,将明确规定有奖拾金不昧,奖金是所归还物价值的20%。除非拾金不昧者主动弃权,否则物主必须兑现奖励。

拾金不昧,历来是中华文化的传统美德之一。拾金有偿,这个拾金不昧奖,究竟意味着我们这个社会进步了,法制健全了,还是道德水平滑坡了呢?

不管怎样,最好还是管好自己的钱包吧。捡钱包虽然重要,但不丢钱包才最重要!

 noaa 200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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