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琐事

写给自己的琐琐碎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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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字

(2005-01-15 19:27:36) 下一个

在一个网站看见一些人为一个文学奖争吵不已,有些不以为然。于我来说,写字只是为了心情为了好玩,每个人的想法或许是不同的。

记得读大学时,虽然学的是理工,却还是喜欢码字。学校里有个文学社,大学一年级的我去投稿,敲门砖是一首诗,叫著“三月的风”。句子都忘了,大概有这么的意思,三月的风,妈妈的手,温暖拂过我的身;三月的风,爱人的吻,轻柔印在我的唇。这首诗在学校里登了出来,许多同学对我侧目而视。我知道是那“爱人的吻”用的太大胆了,大一的同学许多还不知道爱人的吻是啥味道。文字的好处就是可以瞎想象,一支笔把什么味道都可以写出来。其实我也是纸上谈兵。大一的时候有段若有若无的初恋,在情窦初开、眉来眼去一番之后,於是开始DATING,两个拘谨的傻瓜在一起居然找不到话说,当时我巨失望,觉著这跟文艺小说中的爱情描写差太远了。当爱人的吻来到的时候,我还一点没有READY,惊慌失措地推了开去,那爱人的吻的滋味也没有好好品尝。嘿,三月的风,爱人的吻,还是文字来的美。

接著学校里征文比赛,我写了一个小说,题目是那啥啥的梦。当时文学社里有个男生C,比我高几届,文字功夫好,他把我的文章重新修改誊写一遍。顿时我的文章亮丽夺目,就是他那飘逸的字体,也给文章增色不少。我的那啥啥的梦自然就在比赛中得了一等奖。C现在著作等身,依然是我良师益友。之后我在校刊校报陆陆续续地发了一些文章,有些被省级刊物转载。我是严重属於边写边扔的人,以前写的东东大都找不到,就连信件和日记也不知去向。黄金散去还复来,烂文扔掉接著码。好在现在可以贴到网上来,坛子不倒,我的东东总还可以找得到。

大学毕业后就没怎么写,然后就是结婚出国,一出国就怀孕,稀里糊涂掉进了油盐酱醋尿布的熏陶之中,忙的连情绪都没有。偶尔写封信,连语句都有点写不通顺。记得是到美国后的第三年,有一天从地铁站出来,天上淅淅沥沥地飘著小雨。因为没有带伞,雨轻轻地打在脸上,有一种凉丝丝的舒适的感觉,我不由得放慢脚步,伸出手去接那细细的雨点。刚刚抽芽的树在雨中形成一种朦胧柔润的绿色,那灰色的办公楼也似乎生动起来。我的心里忽然有一种软软的触动,眼角漫上一层雾气。三年了,在美国这块陌生的土地上为生存努力拼斗,匆匆忙忙地完成了生小孩读书工作三部曲,居然是第一次重温细雨中漫步的浪漫。原来情绪也是一种奢侈,那伤感、寂寞啥的都是奢侈。那天晚上我在美国唯一一次写了一篇日记,那一份感慨记忆犹新。

接著便是美国经济全盛时期,我跟著潮流东奔西走地赚钱,在经济泡沫破灭之后,发现我那啥啥的梦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心灰意懒之余,上网不再看股票,改读文章了。读著读著自己也开始在网上码起字来,后来发现还可以把字换成银子。那银子只够打打牙祭,却鼓励我继续码字。现在我连换银子也懒得换了,随意在这儿瞎码几个字,自娱自乐。快乐尽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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